俞可平再谈民主:公民社会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5:42:34
公民社会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日前经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刊载文章《民主是个好东西》,引起海内外媒体的强烈关注,勾勒出胡温主导下的政治改革蓝图。日前,俞可平再谈民主,强调公民社会是和谐社会的必要基础,公民与政府的合作,是社会和谐的关键。
《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说,长期关注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俞可平最近刚完成了一项“中国公民社会制度环境”的研究,对中国正在蓬勃发展的公民社会所遇到的问题做出了深刻的分析。在研究报告中,俞可平谈到“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时指出,中国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与西方国家相比都有自己的特色,公民社会也必然有其自己的特色。他在1990年代初就提出,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中共所要建设的是一个社会主义的公民社会。
俞可平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的公民社会大概有着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中国的公民社会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具有明显的官民双重性。中国的民间组织绝大多数由党和政府创建,并受党和政府的主导,尤其是那些经过合法登记的有重要影响的民间组织,如各种行业组织、同业组织、研究团体、利益团体等。此外,中国的民间组织正在形成之中,具有某种过渡性。与西方国家的民间组织相比,它还很不成熟,其典型特征如自主性、志愿性、非政府性等还不十分明显。与上述特征相适应,中国的民间组织还极不规范。中国目前的民间组织的发展很不平衡,不同的民间组织之间在社会政治经济影响和地位方面差距很大。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执政后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构想,俞可平认为,在现代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是和谐社会的必要基础。公民与政府的合作,是社会和谐的关键。和谐社会需要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社会融合,但同样不可缺少的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团结合作。公民社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俞可平强调,公民社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够发挥以下重要作用。首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推进,各种各样的民间组织正在不断涌现,它们已经成为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观察一下你周围的实际生活,你就可以发现,你周围的民间组织也不在少数,除了正式批准登记的村民组织、居民组织、社区组织外,还有大量的自发组织,如各种各样的业主委员会、维权组织、公益组织、互助组织、民间研究机构、松散的群众组织、利益团体、兴趣组织、形形色色的俱乐部等。它们对社会政治生活正在发生日益重要的影响。
同时,在利益已经多元化的现实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最大的挑战来自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和利益矛盾,而越来越多的利益冲突的主体就是各种合法的或非法的、紧密的或松散的、长久的或临时的民间组织。无论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主权利的角度,还是从邻里和睦、诚信友善的角度,都离不开做好各种民间组织的工作。
而且,就其性质和地位而言,民间组织是联结政府与公民的纽带和桥梁。他曾经讲过,政府与公民的合作,是社会和谐的实质性要素,也是所谓善治的本质。从古今中外的治理经验来看,政府与公民的合作,主要是通过民间组织实现的。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合作,特别是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共同管理,既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也是解决政府与公民直接或间接冲突的重要途径。
最后,民间组织深深地植根于民众之中,它们既是公民自治的主体,也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的社会,这里的民主,他的理解,主要指群众的广泛参与和自我管理。中央倡导的政治参与是一种有序的参与,也就是有组织的参与。除了政府的组织外,大量的应当是公民自己的组织,即民间组织。群众自我管理或公民自治,也不是无组织的,无秩序的,而是井然有序的,至少要求有一个管理或自治的主体,这个主体在许多情况下就是民间组织。同样,中央提倡的完善社会管理体制,也必然涉及到民间组织,因为社会管理的主体主要是各种合法的民间组织。
总而言之,党和政府对民间组织应当既积极支持、热情帮助,又正确引导、合理规范,营造一个有利于公民社会健康成长的制度环境,防止民间组织成为政府的对立面,使公民社会更好地与政府合作,齐心协力建设一个民主、公平、善治、宽容的和谐社会。
俞可平现任中央编译局副局长,兼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校教授。作为一名政治学博士,他最早研究经济全球化对社会政治生活特别是对治理方式影响,并提出经济全球化要求中国的治理方式从传统转向现代,应逐步确立和弘扬以民主和法治为核心的政治价值。
最近,俞可平的评论文章《民主是个好东西》在北京市委机关报《北京日报》首发后,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日前再次全文刊发,人民网、新华网等各大官方媒体争相转载。这篇言辞大胆的文章,出自现年四十七岁、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之手,被外界认为是中国政治改革可能的蓝图,从而引起海内外媒体的强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