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古玉与中华礼制文明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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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古玉与中华礼制文明的起源 资料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田广林     时间: 2008-10-24 http://www.longquanzs.org/articledetail.php?id=1248
   

 如果从社会管理的角度考察,可以把农业发生以来的上万年的中国历史划分为神权、王权和民权这样三个发展阶段。其中,从农业发生到传说中的尧舜之前,中国历史处于前国家阶段,当时的社会管理主要是通过祭祀神灵来运作和实现的,可称神权时代。中国古代的祭祀,本质上是一种以玉为中介进行的人与神灵的对话,而“礼”的本义则是用玉来讨好和打点各类神主。所以,红山文化时代用于神事活动的各式玉器,又都属于礼器。这种祭祀客观上制造了人神之间的等级差别,随着宗教礼仪生活的发展,世俗社会也分化出上下贵贱的等级。与此相适应,贵贱等级之间的交际往来又相应地发展出用以规范人们言行举止的礼仪系统。当这种等级差别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国家便应运而生,礼制也随之形成。探讨中华文明的起源,从本质上说就是探讨中华国家礼制文明的起源和形成问题。可以肯定,这种定型于三代之际的礼制传统,追根溯源,与以红山古玉所承载的中华古礼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

 

红山玉猪龙

所谓红山古玉,是指近年在“红山文化”中的兴隆洼、赵宝沟、红山和小河沿等文化遗存中发现的史前玉器。现代考古学研究表明,内蒙古东南部的赤峰和辽宁西部的阜新、朝阳一带,是中国玉器起源的原生产地,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用玉区域。

中国素称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这样的美称来源于中华古国源远流长的礼制传统。而中国古代早期的礼仪活动和初期的社会管理活动,追根溯源,都与以玉为道具的宗教礼仪活动密切相关。

 礼制的“礼”字,本义是以器盛玉奉献神灵,目的是求得神灵的福祐。《说文解字·示部》:“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古人最初是把用器皿盛装玉器敬献神灵的祭祀活动称为礼。换句话说,所谓礼,最初是特指礼敬神灵,其基本形式之一是给神灵献玉,其根本目的在于“致福”。

 既然先民祭神的目的在于求得神的福祐,那就必须通过一定的仪式,来让神知道送礼的目的。在史前文化中,这种仪式最基本的内容之一就是祷告。而祷告的主要内容无非是今天我给你弄来了若干好吃的、好穿的和好用的,你要仔细看好收好,从此要照顾我、福祐我,如果做不到,下次可就不给你送了,如此等等。于是,在祭祀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宗教仪式,也都称之为礼。后来,所有神事和人事活动中的礼仪行为都被引申为礼。

 时下学术界的一个热点是中华文明起源问题,从本质上说,就是探讨中华国家礼制文明的起源和形成问题。如果从社会管理的角度上考察,可以把农业发生以来最近一万年间的中国历史划分为神权、王权和民权这样三个发展阶段。其中,从农业发生到传说中的尧舜之前,中国历史处于前国家阶段,当时的社会管理主要是通过祭祀神灵来运作和实现的,故称神权时代。大约从尧舜禹时代开始,随着国家的产生,社会管理的主要机制不再是神的权威而是王权的运行,王权时代由此到来。辛亥革命以后,由于帝制的废除,中国历史遂相应地发展进步到了民权时代。

 从根本上说,国家最重要的职能有两个:一是平衡内部矛盾,二为抵抗外来入侵。平衡矛盾靠的是政治制度,抵抗外敌靠的是军事武装。夏商周之际,中国早期国家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就是在不断整合升华远古以来祭神礼仪基础上形成的礼仪制度,即所谓礼制。这个制度的核心内容有三个:一是祭祀天地,二是祭祀祖先,三是尊崇王权(《大戴礼记·礼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宗事先祖,而宠君师,是礼之三本也。”)。在古人的世界观中,天地是人类祖先和人间衣食的根本,祖先是现世君王及其族系成员的由来,君王则是国家军政和教化的总控制者。祭祀天地、祭祀祖先的根本目的就在于神化现实王权。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尊崇王权是中心,祭天和祭祖是神化王权的两个支撑点。因此,对于中国古代的祭祀天地和祖先,绝不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宗教迷信。应该看到,这既是最高的哲学、最高的伦理,同时也是最大的政治。

 如前文所述,中国古代的祭祀,本质上是一种以玉为中介进行的人与神灵的对话。可是这种对话却不是一种平等的对话。当人们用玉来礼祭神灵的时候,就把自己同时降到了神灵的附属地位,人要在神的保护和支配之下才觉得踏实。这样一来,神成了主,人变成了奴。在古代汉语中,主的本义就是神,天上之神叫天主,邦国之神叫国主,家族之神叫家主,而“礼”的本义则是用玉来讨好和打点各类神主。所以,红山文化时代用于神事活动的各式玉器,又都属于礼器。

 人们礼祭神灵的主观愿望是祈求神灵的保护,这叫礼尚往来,可是客观效果却制造出了人神之间的等级差别,这就叫“礼尚等级”。所以,礼的引申意义就是不平等,就是有差别。最初的等级差别产生于人神之间,是神与人的不平等。后来,那些在宗教祭祀活动具有特殊作用、沟通人神之间交往的祭司(即巫师)们,随着宗教礼仪生活的发展,其身份地位也渐次与一般民众拉开了距离,于是世俗社会也分化出了上下贵贱的等级。与此相适应,贵贱等级之间的交际往来又相应地发展出用以规范人们言行举止的礼仪系统。当这种等级差别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国家便应运而生,礼制也随之形成。

 最初的礼拜神灵,纯属民间的自由行为。尽管人神之间的地位悬殊,可是每一个祭神的人却都具有平等的权利,这就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这种宗教形态就是所谓的个人宗教。个人宗教发生在万物有灵的年代,当时的神就生活在人们中间,用现在时髦的话来说,神与人之间处于一种零距离状态。人们上山打猎,下水捞鱼,随时随地都可能与神灵相遇,这种情况就叫“人神杂揉”。由于人神之间的距离很近,所以人们祭神也很方便,神主的位置通常就设在室内炊煮和取暖的灶前,这就叫“家为巫史”。

 家为巫史有两个境界,或者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起初是一家一户分散祭祀,后来发展为整个血缘关系相同的家族集体祭祀。这一前一后两个发展阶段,代表了人类的信仰形态由个人宗教向集体宗教的历史演进过程。

 现有的考古学和人类文化学研究成果表明,在距今8000年—5000年的红山文化时期,人们都在稀疏分布的农业村落里聚族而居。一般来说,一个村庄就是一个家族,家族的族长,大约就相当于现在的村长。古代所谓“齐家”,实际是相当于管理村务。血缘关系相近的众多村庄或众多家族的组合,就是部落。当时的部落都称为国,每一个部落就是一个古国,这种国的规模不超过现在的县。所谓“治国”,本义是指管理地方性的部落事务。在国家产生之前的神权时代,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形态就是这种分布在各地的家和国,最基本的组织程序和管理原则就是分层祭祀。具体操作规则便是“家主中霤而国主社”(《礼记·郊特性》)。

 所谓家主,就是家族保护神。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白音长汗遗址出土的立于灶前的石雕神像(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白音长汗: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下)》彩版八,科学出版社,2004年),就是目前所见最早形态的家主。当初的房子都是半地穴式的单室房屋,采光的窗户不是开在墙上而是开在屋顶的中间,升火的时候,烟直接从房顶的窗口排出,下雨的时候,雨水就直接流到屋内,而每当天气变冷的时候,室内的热气上升,往往在窗户四周结成一串串的冰溜,于是开在房顶中间的窗口就得名为中霤。由于当时的社会还没有什么成文的行政法规,家族长们处理社会事务靠的是借助神灵的意志,具体的祭神和通神首选地点自然是在屋中的灶前,所以叫“家主中霤”。

 而国主则是指惠及一方、保护众多家族的神灵。这样的神灵自然不适合在某一个村落的“家”中祭祀,于是,为了方便集体,人们便选择位置适中的山头,建造起公用的祭坛。当时的祭坛不称祭坛,而是称“社”。所以把神社建在山上,是由于山头离天最近,便于接近神灵。由于社是集体祭神的公共场所,所以叫“公社”。每个公社都代表一方神灵,同时也代表一个个具体的古国或古邦。由于祭祀国主的地点是在野外山头上的公社,所以叫做“国主社”。牛河梁的红山文化积石冢群和女神庙,应该就是具有这种性质的早期神社。

 当人们都来到社前祭神的时候,这就叫“社会”。在神社相会,或者说相聚于神社,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社会”的本义。由于人们平时彼此分散,难得相聚,所以每逢社会祭神完毕,还要顺应人情,让那些有情的男男女女们便中幽会,交流情感,有人由此也就百年好合,成为眷属。庄重热烈的神道设教背后,居然也充满着人文关怀,这就是政教合一管理体制的妙用之一。其实,现代蒙古族社会的“敖包”,就是直接来源于古代的神社,人们经常所说的“敖包相会”,其本义就是“社会”。

 从本质上说,众多古邦和古国设在山头上的神社,代表的都是各个古国或古邦的守望之神,它们都各行其是,各司其职。由于这些国主们只是负责守望和保护本邦本国,所以人们只是在自己的山头上祭祀自己的国主,而没有必要到别的山头上去白白烧钱,这就是“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左传·僖公十年》)之类古典礼文的原始出处。但山头林立,必然导致政出多门。这种情况固然使人们获得了充分的言论自由和行动自由,但却直接仿碍政令的统一,这就与悄然出现的统一王权发生了冲突,于是便出现了传说中颛顼时代的宗教改革。

 颛顼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远古帝王中的“五帝”之一。五帝所代表的年代约当距今5000年前后的红山文化晚期,这个时期正是中国的国家文明形成之际,通常所说的中华五千年文明史,就是从这个时候算起的。颛顼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垄断宗教神权,禁止民间与神灵交往和对话的自由。具体做法是设立专门的机构,任命专门的神职官员分头管理各种祭神事务。比方说管理祭天事务的机构位于南侧,主管祭天的首席官员就称南正,主管祭地的部门位于北侧,主官就叫北正。南正和北正设立后,祭天和祭地都要由他们分别组织和主持,不再允许普通人随便与天地对话,这就叫“绝地天通”。朝阳喀左东山嘴红山文化祭坛,应该就是这一时代背景的产物。从此,神灵与民间的距离被人为地强行拉大,普通人失去了祭祀天地的权力。中国的早期宗教信仰形态由此又从集体宗教进步到国家宗教。

 中国古代的国家宗教实际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礼制,这种制度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祭祀制度与政治制度互为一体。西周时期,周天子称周王,周王直接管辖的区域称王畿,也叫畿内,这是周王的自留地。在这个基础上,周王把不能直接控制的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给下属贵族,建立起众多的二级国家,这种二级政权的首脑称做“侯”。由于候国的数量众多,故称“诸侯”。周礼规定:天子嫡长子世代为天子,其余诸子分封到各地为诸侯;诸侯的嫡长子世代为诸侯,余子分封到各地为大夫;大夫的嫡长子世代为大夫,余子为士,不再分封了。这样便上自天子,下到士,形成了层层相属、代代相袭的政治结构。在这种制度下,每一个人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并非出自于个人奋斗,而是来自于祖先的赐予,这就叫世卿世禄。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辨别血统、祭祀祖先和天地,自然而然地成了当时国家行政的第一要务。周礼还同时规定:只有天子才有祭祀天地和周人共同祖先的权力,各级贵族只有从祭和助祭的义务。垄断了祭祖和祭天的权力,实际上就是垄断了与祖先和天神对话的渠道,这样一来,天子的意志也就同时变成了祖先和天地的意志。不论是哪一级贵族或臣民,冒犯了天子也就等于冒犯了祖先,冒犯了天地,天子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替天行道,动用“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特权,来“恭行天之罚”。这就是《左传》上所说的“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