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2.0必将流入电子商务的怀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19:41:41
WEB2.0必将流入电子商务的怀抱. 我对WEB2.0商业价值的定义是:WEB2.0是一种更有效吸收用户资源的模式. 在看到许多不同的人对WEB2.0下的不同定义后,我反而觉得没有意义了,以为,WEB2.0与1.0的区别不是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区别,或是集中信息源与分散信息源的区别,而是2.0,能更有效率的通过互联网这个低成本平台,吸收长尾那部分资源了,也就是吸收每个用户资源,从而使汇集到这个平台上的资源达到前所未有的丰富.并有效控制住了核心价值资源的比率. 1.0的时代就不是从用户参与开始嘛?下载不是参与?论坛不是参与?只是那个时候由于技术和模式的限制,不能充份吸收用户资源罢了,现在呢?以前论坛里的活跃人物一朝成名,成了众人瞩目的博主,以前见天潜水的会员,个个有了自己的BLOG,以前天天看行业新闻的信息狂,现在自己选新闻.这一切都得益于技术的进步,使吸收每个用户资源的成本,降到了一个很低的程度.所以从理论上讲,更多资源汇集到一个平台的时候,这个平台的价值也就越大.只不过从资源中提炼价值,需要过程罢了.恰巧,我们正在经历这个过程. 依我看来,大多数WEB2.0网站都会奔向这三种发展趋势. 1贡献流量:不管是上传照片也好,订阅信息也好,只要最后不能让用户为你的服务买单,都会成为更强大信息源泉的一部分,并为之贡献流量.2网站与用户建立价值关系:即网站的服务对用户有价值,且用户愿意买单.3主要模式与电子商务架接:把网站价值通过电子商务的形式体现出来. 1.2不说,只说3现在的电子商务模式,一般为B2B,C2C.C2B什么的,信息传递成为多大数电子商务网站的主要任务,对目前电子商务存在的购买风险大,并没有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法,只有建立B2S2B,C2S2C,C2S2B的模式,才能改善这种现状. S:共享者(或第三方服务商)买家:通过共享者提供的信息或服务,联系到卖方,有效降低购买风险.共享者:通过共享自己的专业知识及市场经验,使买方受益,并通过向买方介绍自己认可的卖方,而从卖方那里得到利益分成.卖家:卖方通过共享者,与买家进行更充分的信息沟通,使市场竞争趋于良性,更多采用成交量利益分成的方法,比广告更容易控制营销效果.可以把精力集中在向买家提供性价比更好的产品上. 这个阶段,我管它叫:体验式电子商务,而体验式电子商务,又会向需求式电子商务发展... 我想提一下豆瓣,最近炒的老火,它通过自己的服务和产品,有效的维系住一部分核心用户,且让这部分用户不断的产生共享资源,以让更多的普通用户在得到一部分预付的共享资源后,确认已降低购买风险的情况下,发生实际购买行为.这个方法很聪明,也是我所谓的体验式电子商务的雏形,但有一个问题,也是豆瓣模式上的问题,共享者没有从卖方得到回报,他们在无偿的,出于兴趣的贡献,他们这么做,是因为阿北同志的聪明,也是出于对草根主义的关怀,但作为豆瓣来说,来是阿北来说,控制力都是有限的,不能享受到规模所带来的利益,这种情况下,网站与共享者竞争收益,或者说的更真实一点,网站掠夺共享者收益,就再所难免了.这也将随着豆瓣的不断成长而突显.所以,豆瓣要做的,就是更多的考虑共享者收益,尽快改善模式. WEB2.0技术上改变,模式上的改变,已经慢慢培育起S(共享者)模式的土壤.2.0下的电子商务,将会有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