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婚外异性交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6 15:55:53
婚外异性的交往,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是对千百年来“男女授受不亲”这一封建礼教的否定,是历史进步的表现。

  婚外异性交往在我国平民中盛行,始于“五四运动”。发展到今天,婚外异性交往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一种基于两性心理差异,而在情感上产生依恋互补的友谊型朋友关系;二是基于两性生理差异,而相互结成伴侣型关系;三是表面超乎两性性征,而在社会事务中相互利用的实用型功利关系。

  但情感互补,友谊长存,彼此以精神的力量相互感召与支撑,这是婚外异性交往的最高境界。他们或者出于对家庭的依恋或者出于对传统道德的遵循,没有跨出性的接触,名曰“知己”。这种交往,既合乎中国的传统美德,又近乎古希腊柏拉图的爱情模式,被弗洛伊德称之为“超我“。

  性欲满足,男欢女爱,彼此以性的共同愉悦作为婚姻的补充或替代,这是婚外异性交往的顶峰形式,名曰“婚外情”。在高度尊重自主选择的开放型道德氛围和新旧道德规范交替而使社会多数成员发生道德失范的国度中,这几乎是婚外异性交往所不可避免的最终结局。但是,这种结局的出现,常常标志着这一婚外异性交往关系的终结。因为到这一步,如果双方不能合法地走向婚姻,则只能是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性关系,随之逐步地或很快地走向反面,使彼此交往趋于淡化。因此,与精神形态的婚外异性交往相比,性形态的情人关系显得多变而不稳定,处理适当就会诱发不安定因素,从而危害社会或他人。--因婚外情导致的人命案件、家庭悲剧真可谓不胜枚举。

  实用型的婚外异性交往是最普通的一种形式。今天,社会生活中的大多数人都有比较固定的异性“关系户”,用以相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以及其他社会事务中的种种难题。这种关系看起来似乎淡化了彼此的性别特征,但实际上往往双方仍鲜明地受制于彼此的性的生理引力与心理凝聚力。年轻貌美的公关小姐之所以能使年逾不惑的商界大款频频失守,就是因为公关小姐决非机器组装的中性人。因此,就本质而论,这种显性或隐性地通过自己的性征,来与异性达成非性功利目的的婚外异性交往,使性这一人类自然的属性产生了异化,使性走向庸俗,使性脱离了它的本来价值而成为变相的交易品。

  于是,就产生了一个社会学命题:怎样正确地处理当前大量生成的非婚两性关系?当然,人们的社会实践比之理论的归纳要复杂得多。现实生活中的婚外异性交往,常常是呈综合形态,即既有笃深感情,又有频繁性事,更加乐于互相帮助或彼此利用。也许在某些实践者的自我感觉中,兴许还是最佳状态呢!

  所以,要从理论或者道德规范的角度为现存的婚外异性交往制定孰是孰非的评判标准恐怕不是那么容易。但是,婚外异性交往作为当代社会人际关系的一种形式,既然存在于世,就得受制于人,受制于人的文明与理念,受制于社会的道德与法律。为此,似可引出这样一些基本的准则,比如:利己不能损人、不禁欲亦不可纵欲、相互帮助不得以性为得失为条件为要挟为抵押等等。倘若男女之间无论婚否都只有不同深度的感情交往,倘若两性之间虽有物质的利益,却又与肉欲的需求相隔绝,则当今世道,恐怕要比眼前单纯清洁得多了。

  所以,说来道去,还是应在非婚异性交往中推出一个本元——精神的本元,使人人都走向“神交”的超我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