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钓鱼”执法者的自白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14:10:58
   最近,我们上海市的诸多城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的“钓鱼”执法的行为频频被媒体曝光,以致这一段时间来,媒体、网络、舆论对我们的“钓鱼”执法颇多谴责。今天早上,CCTV的《朝闻天下》栏目一个题为《上海黑车被“钓鱼” 执法大队“钓钩”双赢》的报道,再度把我们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很可能我们将再次成为社会上的过街老鼠。

曾经有人说我们为了钱就宁愿不要脸,这真是天大的冤枉。我们且不说这普天之下谁不为钱,我们也愿意承认,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确实有一定比例的提成奖励,但是,那只是九牛一毛,大头并不是我们所得,这其中的奥妙全国人民应该比我们明白。唯有我们的上级领导才是名利双收的、最大的、真正的赢家!领导们为什么要逐年递增所下达的指标任务,他们可并不是为了国库创收,而是他们的利益需要。

成千上万真假黑车的被抓获,对于我们的上级领导来说,可算是一举两得:于公,他们有了可以向自己的上级邀功请赏的资本,多了一些可以四处吹嘘的政绩;于私,这几千万的罚没款,就会让领导们如鱼得水,活得更惬意、更潇洒、更活泛,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什么洗脚、洗浴、喝酒、唱歌、旅游、狎妓、***、养小老婆……统统不在话下,哪怕私底下悄悄地把这些钱弄一部分回家,也未尝不可。

在《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中提到,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看看吧,我们的行政执法是带着指标任务的。这下大家应该不难理解了吧,执法竟然是可以有预定指标任务的,这难道说不是天下奇闻?!

我们是执法机关,不是生产单位,违法本来是一种客观现象,或多、或少,均不能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可是,我们的领导却每年要给我们加大预定的指标任务,这难道不是一个非常荒谬的逻辑悖论?!所以,我们不得不通过主观努力去改变这种客观现象。有一句话叫做“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当人家不违法,或者违法者太少,我们无法完成指标任务的时候,就必须利用“钓鱼”之法制造违法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圆满的完成上级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

说真话,我们执法不容易!要说“钓鱼”执法,也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谁不知道,创新是和科技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它现在也已经成了我们的专用词。如果我们不搞执法创新,我们根本无法完成上级逐年递增的任务。因此,为了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我们就得象科技人员那样不断地创新,现在,我们已经不止“钓鱼”,我们还“养鱼”——对那些被抓的真正的黑车司机,只要通过一定的关系、渠道、交易,就容许他们“早点取出车”,以利于他们马上再次投入无证运行,这样,也就大大提高了我们抓黑车的概率。

一位老司机就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他说“这很正常,真的黑车嘛,很难抓的。那么就找个‘钓钩’来,钓你上钩,让你做黑车,罚罚款喽。”确实,真的黑车是泥鳅,狡猾得很,我们这种把戏他们很少有人会上当,所以,我们所钓到的所谓的无证黑车都是些什么,不只是人们清楚,我们自己更是心知肚明。我们的这种勾当和小说、电视中所描述的官兵剿匪无能,便杀良冒功有着惊人相似的一幕,但是,这不也是被逼无奈么。

目前,我们尚还能以“钓鱼”的办法抓到一些私家车冒充黑车,但是,已经有许多私家车不再愿意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了,即便真有路人遇难需要救助,他们都纷纷避而远之了,长此以往,我们的“钓鱼”执法能不有无鱼可钓之虑吗?!因此,我们还正在想,一旦到了那一天,我们这个执法机关在这种假黑车都抓不到的时候,会不会下作到“钓鱼”之法都不用,干脆在路上随便拉一个路人把他强行塞到某一辆私家车里,然而把他当黑车抓起来进行处罚。但愿那一天永远也不要来到。

我们知道,我们的“钓鱼”执法行为很丑陋、很无耻、也很可恨,我们的执法行为将可能颠覆社会助人为乐的道德价值观,但是,实事求是地说,我们只是一些执行者,并非是始作俑者,始作俑者应该是那些给我们下达执法指标任务的人,因此,无论如何人们不能把这种社会责任一股脑儿全推给我们,更不能把板子打在我们这些执行者的身上。

我们只能说:理解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