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次性加发30%补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00:07:44
摘  要: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文,要求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加发养老补助的问题。按照规定,企业在职工办理退休时,按照各区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舜网讯 记者从青岛市有关部门了解到,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文,要求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加发养老补助的问题。按照规定,企业在职工办理退休时,按照各区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正常运转的企业,要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政策,经费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由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督促落实。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 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对于进入破产、关闭程序的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破产企业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序清偿,按规定发放。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