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琉球:日本无合法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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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琉球:日本无合法主权(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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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10-1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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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东京的琉球国使者

  而通过所谓的《旧金山和约》,日本从美国手中取得施政权是非法的。1951年9月8日美日签订的《旧金山和约》中,日本“同意美国”向联合国提出将琉球群岛等岛屿“置于联合国托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1971年6月17日美日又签订“归还冲绳”协定,声称关于琉球群岛,美国放弃并给予日本依照《旧金山和约》第三条所享有之权利与利益。但实际上,在《旧金山和约》之前,美国根据1947年4月2日联合国《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决定》,早已从联合国获得对琉球的托管权,因此,这种“归还”是荒唐的。《联合国宪章》第78条规定,联合国会员国的领土不适用托管制度。被托管就已不是日本领土。


  而据《联合国宪章》第79、83、85条规定,“置于托管制度下之每一领土之托管条款,及其更改或修正,应由安理会或联合国大会批准。”美日关于“归还”琉球的协定,完全是私下收授,怎有合法性?


  美国之所以如此漏洞百出,是因为它把二战中的敌人变成盟国,而把原来的盟国当作敌人,因此与终结二战的两大文件和联合国宪章无法协调。须知盟国关系并不是永远不变的,美国今天为了眼前利益出尔反尔,满足日本的领土野心,极大地危害中国的利益,难道就符合美国的长远利益?美日在琉球问题上所玩弄的花招,不管玩多久,既不可能改变客观事实使日本获得合法的主权,也不可能永远蒙蔽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