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人说梦之五:我为农信社的社会地位鸣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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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向一位叫陈静的记者大声喊叫,质问为什么把2004年底储蓄存款余额近3万亿元的农村信用社置之度外,而将余额才过1万亿元的邮政储蓄排列继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之后位居第五(见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网2005-8-8转载互連网周刊记者陈静写的<<邮政的朝阳(四)>>)时,记者礼貌而平和的进行解释,意识是说报道是客观公正的,数据是邮政总局提供的,名次也不是记者排的,他们知道农信社的身份,因而只能这样报道。笔者喊冤,恍然梦醒。
农村信用社社会处境尴尬。在现代社会利用广告效应,千方百计以提高企业自身形象的今天,其实力和作用与其社会形象和名气形成如此巨大的反差,这不能说不是农村信用社的悲哀。一是“主力军”不是“正规军”;二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是银行机构;三是比较原始的合作体制,而非成功的股份制;四是多级法人,不是一级法人;五是分布在城乡的“小作坊”,不是一个完整的全国联合体。
“梦中”记者的“解释”,在另一篇报道中也得到了证实,中国金融网2005年8月22日转载经济参考报作者勾晓峰在<<农信社改革进入冲刺时期,第四大存款机构谋求变身>>中,报道了农信社2005年上半年各项存款余额达30640亿元,继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之后第四大存款金融机构,接着用一段而只一句话:“但是,多数人并没有把农信社作为一个整体机构”进行了说明。
其实,农村信用社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以及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贷款规模均占全国金融市场份额11%以上,农贷资金的投入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85%以上。对此,国务院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农信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只是由于全国行业自律机构的缺位,也由于落后的合作制的约束,农村信用社现实身份很难得到全国多数人的认可,这不足为奇。
我为农信社现实社会处境鸣不平,为农信社行业联合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造舆论。
单位:天门市农村信用联社
作者:马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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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