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2008-2009学年度执行课程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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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2008-2009学年度执行课程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武教基[2008]39号

 

各区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课程计划以及有关调整意见和省教育厅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08-2009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执行课程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2008-2009学年度教学历的安排

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于2008年9月1日(星期一)正式开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09年元月10日(星期六)、普通高中于2009年元月17日(星期六)开始放寒假。

第二学期中小学于2009年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 、星期一)正式开学上课,7月5日(星期日)开始放暑假。

幼儿园参照执行(本学年教学历附后)。

二.各学段全学年教学时间安排

本学年度教学时间为52周。

 

(一)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九年级教学时间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创新素质实践行(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校外教育等),文化节,艺术节,运动会,远足等。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义务教育学校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一至二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26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1课时;三至六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0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5课时;七至九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4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9课时。边远山(湖、库)区的非寄宿制中小学,应根据实际适当减少学生在校周活动总量。一至六年级每课时40分钟,七至九年级每课时45分钟。

 

(二)普通高中各年级教学时间40周。其中,高一、高二年级上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3周;社会实践、校外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时间2周。高三年级上课时间22周;复习考试时间12周;社会实践、校外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时间2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0-11周。机动时间1-2周。

普通高中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4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9课时,每课时45分钟。

(三)幼儿园依据其特点参照执行。

三.关于执行课程计划的意见

(一)幼儿园

 

全面贯彻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武汉市幼儿园课程纲要(试行)》精神,认真落实《武汉市幼儿园教育常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尊重幼儿身心发展和学习特点,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培养幼儿良好的习惯和兴趣。切实遵循幼儿发展的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摆脱“保姆式”教育模式,努力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学科化倾向,防止应试教育的消极因素向幼儿教育渗透和延伸。

 

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教基[2005]46号),严禁违规开办各种类型的特色班、兴趣班和实验班。入园率达到85%以上的地区一律不得举办学前班。

(二)义务教育学段

1.关于非课改实验年级(黄陂、蔡甸、江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部分6年级)。

 

根据《关于印发〈实行每周40小时标准工作制后调整全日制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的意见〉的通知》(教基厅[1995]10号)精神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语文》课时中,六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写字课、 2课时作文课。

六年级开设《英语》课程,每周安排3课时(《语文》减少1课时、地方课程安排2课时)。

 

六年级每两周安排1课时进行《健康教育》(含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其课时从《劳动(或劳动技术)》课程中调剂,并列入课表。

 

已确定开设《信息技术》课程的学校,上机课时应不少于总课时的70%。六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全学年共34课时,其课时从《科技文体活动》课程中安排。

 

六年级开设环境教育,纳入地方课程管理,每学年安排不少于12课时,学生接受环境教育普及率达85%以上;绿色学校须全部开设环境教育。禁赌、禁毒、安全(含交通、消防、燃放烟花爆竹等)、预防艾滋病、反邪教等专题教育,可各按每学年4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对于各类专题教育,学校视其具体情况,可分散安排,也可集中安排,但学科课程不得挤占专题教育课程的课时。

凡因教育教学改革与实验,需要扩大《信息技术》和《外语》课程开课范围的学校,其课程计划应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关于课改实验年级(全市义务教育阶段1-9年级,除黄陂、蔡甸、江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部分6年级外)。

 

各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参与课改实验的年级,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教基[2001]28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试行)〉、〈湖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开发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开发与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0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科学》综合课程(7-9年级),每周安排5课时;《历史与社会》综合课程(7—9年级),每周安排3课时。

《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课程1-2年级每周安排4课时,3-9年级每周安排3课时。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课时打通使用。具体为:《工艺制作》(1-2年级),《科技制作活动》(3-9年级),《劳动与技术》(3-9年级),《信息技术》(3-9年级),每周各安排1课时;《综合实践活动•学生活动资源包》(3-9年级),可每周安排1课时,也可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其他课时打通使用,要注重该课程的课外、校外拓展。

 

《综合阅读》(1-9年级)和《健康教育》(含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1-9年级),可每两周安排1课时;学校也可视具体情况,分散安排或集中安排学习时间。

 

农村初中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每周安排3课时,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每周安排2课时(内容为《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从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安排1课时(内容由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劳动职业类教育),使该类课程“上课表、进课堂、有实效”,保证每个初中生毕业时接受不少于300学时的“绿色证书”培训,并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标准之一。

《人民防空教育》安排15课时,在八年级上学期完成,其课时在地方课程中安排。

 

各年级开设环境教育,纳入地方课程管理,每学年安排不少于12课时,学生接受环境教育普及率达85%以上;绿色学校须全部开设环境教育。禁赌、禁毒、安全(含交通、消防、燃放烟花爆竹等)、预防艾滋病、反邪教等专题教育,可各按每学年4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对于各类专题教育,学校视其具体情况,可分散安排,也可集中安排,但学科课程不得挤占专题教育课程的课时。

晨会(夕会)、班队会等由学校自主安排。

3.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按市教育局批准的课程计划执行。

(三)普通高中

 

认真贯彻《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和〈调整高中思想政治课有关教学内容的方案〉的通知》(武教基[2002]54号)精神,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从实际出发,加强高中课程的实施管理和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和完善各具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的规定,高级中学学生军训“统一纳入社会实践课程进行”,时间为1—2周。

 

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提前分文理科;高三年级新课结束不得早于2009年元月。高考之后,要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组织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其他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和能力的活动。

 

进行学分管理试验的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普通高中试行学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教基[2003]41号)设置必修课、选修课,建立校内选课指导制度,确保学分管理试验工作顺利推进。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做好普通高中课程计划相关调整工作。

四.有关要求

 

1.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德育课程内容的新要求。贯彻好《市教育局关于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武教基[2008]8号)精神,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义务教育阶段1-9级、高中各年级按要求分别认真开设好《健康教育》、《体育》、《体育与健康》课程。安排了课时的,要按要求开足课时、开好课程;未安排课时的,要在其他学科教学中加强渗透。

 

3.教育教学过程要处理好课内学习和课外活动、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与自主性。要创造条件,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与文体活动时间。

 

4.要高度重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建设,使用好《学生活动资源包》。“创新素质实践行”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内容坚持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体系;要调动社会研究力量,充分挖掘和整合文史、科普、教育、科研、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社会教育资源;深入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加强校外教育基地建设;努力构建“目标、内容、方法、考试评价、组织管理”五位一体的“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支撑体系,进一步推动“创新素质实践行”向课程化发展。

 

5.加强职业技术类课程教学。农村初中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地设置符合当地需要的课程,深化教学改革,试行通过“绿色证书”教育及其他技术培训,培养学生的一技之长,更好地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6.要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规定,处理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地位与课时比例的关系。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可结合实际,积极开发学校课程,创新学校特色。

 

7.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执行课程计划的指导、督查与管理。要强调加强课程管理的规范性和原则性,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对学校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未严格执行课程计划问题,要认真督促整改。

 

8.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课程安排的严肃性和法规性,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切实保证课程实施过程与课程计划的一致性。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减负爱生行动,严格按照课程计划规定的周课时总量和各学科课时量安排教学,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和作业总量,不得突破课时总量,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调整课时或改变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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