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关联企业贷款风险新表现值得关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7 07:35:19

 

 

 

商业银行关联企业贷款风险新表现值得关注

 

 

 

通过注册一连串公司并以更具隐蔽性的关联企业交叉担保(即不限于两个公司互为对方的贷款提供担保,而是多家公司连环交叉的间接担保)分别到不同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回避单一银行机构对集团客户授信的风险控制,成为商业银行关联企业贷款风险新的表现形式。一些商业银行自身存在的授信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内控执行不力等问题,也给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关联公司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以可乘之机。

 

一、关联企业套取银行贷款的主要手法

 

(一)建立股权关系复杂的关联企业组织网。编织此类关联企业组织网的手法通常是:先直接注资设立一个母体公司,再通过该母体公司设立数家载体公司,而后通过这几家载体公司交叉参股设立若干家公司作为申请银行贷款的主体,从而编就看似股权关系松散实则环环相扣的关联企业组织网。对于这类关联企业网中的借款企业,银行很难掌握其实际控制人,关联贷款风险在早期很难发现。

 

(二)伪造虚假贷款申请材料。这类关联企业通常没有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因而不能提供真实的申请贷款材料,而是通过违法私刻各类假公章、伪造虚假的申请银行贷款及提供贷款担保的董事会决议、虚假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财务审计报告、虚假销售合同等骗取银行贷款。

 

(三)采取交叉担保的方式骗贷。为避免贷款银行追查关联企业关系,这类关联企业通常采取交叉担保,且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不同时在一家银行申请贷款,这种担保方式更具隐蔽性,能够避开银行对其贷款担保关联关系的注意。

 

(四)挪用贷款资金。由于贷款目的不是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因而在获得银行贷款后,这类借款企业往往通过关联企业账户资金往来方式将贷款资金转出,挪作与申请用途不符的购买基金、关联公司增资、收购股权等其他用途,甚或用来挥霍。

 

二、银行贷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贷前调查不尽职,不能有效识别风险。对于这类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申请材料,若银行授信调查人员不认真核实有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将无法有效识别骗贷风险。如:对借款企业提供的董事会签字样本、年度审计报告等不做真实性验证、对报表中的重大资产项目不与实物资产进行核对,在未到借款企业实地调查的情况下完成调查报告等。

 

(二)贷款审查流于形式,不能把好风险关口。授信审查部门若不能对有关贷款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认真复审,对企业财务报表中有关指标的异常情况没有足够的敏感度,或者对申请材料中的疑点提出授信审查意见但未跟踪落实,可能把不住风险防范的第二道关口。

 

(三)贷款资金监控不到位,不能避免挪用风险。在实际执行中,信贷人员对贷款资金的监控往往流于形式,监而不控,使借款企业能够轻而易举地挪用贷款。

 

(四)贷后管理极为松懈,不能发现贷款风险。对于这类借款企业商业银行若不能切实落实贷后跟踪检查制度,定期下户对借款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则可能丧失及时发现贷款风险和采取相应资产保全措施的最佳时机,最终导致发生贷款损失。

 

三、教训与启示

 

(一)提高《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执行有效性是防范关联公司贷款风险的首要前提。银行贷款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归根结底是未能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对授信工作各环节人员的尽职要求。因而,应加大对授信工作尽职调查和监督的力度,确保授信业务的健康规范开展。

 

(二)严把贷款申请材料审查关是防范关联公司贷款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虚假申请贷款材料能够顺利在多家银行瞒天过海,关键在于银行调查人员不能切实做到实地调查借款人经营及资产情况,并进行真实性核对和审查。如果银行调查人员切实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完全能够避免因此而产生的信贷风险。

 

(三)加强对贷款资金用途的监控是防范关联公司贷款风险的重要保障。在信息不对称的现实情况下,对贷款客户资金使用的监控尤为重要,只有及时发现贷款资金挪用及诈骗嫌疑,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资产保全。

 

(四)慎对贷款逾期后转贷是防范关联企业贷款风险的重要措施。这类关联企业贷款不是用于正常经营,没有还款来源保证,为掩盖其真实用途,必然逾期或多次转贷。若在未对逾期原因深入了解的前提下便同意转贷,则可能错失发现关联贷款隐含风险的又一机会。因此,在审批逾期贷款转贷时,应深入了解逾期产生原因,提高关注度,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关联贷款风险。

 

(五)强化责任追究是防范关联企业贷款风险的有力手段。如果对部分银行员工在信贷发放中存在严重的不尽职行为且导致信贷资产风险未被及时发现和控制不进行严厉的责任追究,可能在银行内部造成负面效应。因此,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才能维护执行制度的严肃性,防止各类银行信贷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