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报销没有发票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00:40:51
员工报销没有发票该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18日 字体:【大】【中】【小】     问题内容:
  我司员工出差时没有取得车票及餐费,我司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允许员工真的确实无法取得发票时申请“出差无车费、餐费发票”的说明报告,经上司审核批准后,给予报销费用。 请问: 1.我司给予员工报销没有发票的差旅费,我司的处理应该是“不作为税前列支,交所得税”,还是“列入员工工资、薪金,由员工交个个所得税”? 2.具体的处理方法其税法依据是什么?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明确规定,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根据上述规定,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贵公司可将上述费用计入职工福利费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09/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