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宜黄官员荒谬的“没有拆迁就没有新中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07:10:45
驳宜黄官员荒谬的“没有拆迁就没有新中国”
昨日,财新网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全文刊发了署名“慧昌”的江西宜黄官员文章,在这篇名为《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的长文中,笔者分五部分对宜黄强拆自焚事件进行了分析和梳理,提供了一个政府官员在拆迁过程中的新视角。
文中有对无奈“强拆”的表白,有对法律“本本主义”的反思,更有“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惊人论点,在网络上引起了普遍质疑。“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每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这种似是而非的表述,在文中随处可见。联系到此前不久,某地法制办主任曾以类似理由,致信北大教授反对新拆迁条例,不难看出,这种逻辑在一些基层干部那里颇有些市场,许多强拆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
荒谬一:●强拆并非地方政府所愿。这里涉及到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这就是发展成本的问题。搞城市建设需要进行大量的拆迁,如果迁就被拆迁户的利益诉求,大幅度提高拆迁补偿标准,政府肯定吃不消。而与此同时,被高涨的地价和房价吊足了胃口的农民,做梦都想依靠政府征地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在这种情况,要政府与被拆迁户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说难以上青天,于是被征地户、被拆迁户越级上访告状便成为常态。而地方政府为实施地方发展战略,强拆更在所难免,或者说不得已为之,否则,一切发展免谈。
从这一观点来看,为实施地方发展“战略”、降低发展成本(或许某些是为开发商提供便利从中赚取百姓钱财)难道就可以随意拿百姓的利益于不顾而胡作非为乱用行政权力吗?难道被征地户、被拆迁户就不可以根据市场的行情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吗?难道百姓有冤屈不可以倾诉而要强制拦截不让事情大白于天下吗?我们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的光荣传统是否因某些地方政府受到一定质疑。
荒谬二:●其实拆迁户应当也是城市化建设最大的受益者之一,如果政府不开发,你地皮、房子有那么值钱么?怎无奈,如今社会物欲横流,谁的心会满足呢,正如古人云:“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从这一观点来看:拆迁户咋成了最大受益者?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哪还会有众多拆迁户不惜自己的生命也要捍卫自己的利益呢?难道他们的生命就这么不值钱,或许地皮、房子就是他们生命的全部,失去了他们将什么都没有。又如一些农民就几分田地,被地方政府以微薄之价(一万二千块钱一亩)转征给开发商,当地政府从中不知赚了多少利润不说,从此将沦落为实实在在的“奴隶”,今后的生活将成后顾之忧。如果凡事都换位思考思考,多用法制手段少用权治的方法,我想什么事情都会处理妥善。
荒谬三:●当大家都在对强拆政策口诛笔伐的时候,似乎大家都罔顾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君不见,当您安住在宽敞舒适房子里、当您行走在宽阔明亮的大街上,当记者住在高级宾馆挥笔写就痛斥强拆政策文章的时候,您是否想过,您脚下的土地可能就是政府用强拆手段征来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我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这一观点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必然伴随着拆迁,但如果把所有“拆”字前面都加上一个“强”字,不仅与事实不符,也无助于将来的城市发展。在为了公共利益、经过合理补偿的前提下,拆迁并无不可。但假如以“没有强拆就没有城市化”来理解“公共利益”,理直气壮地称“谁影响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则显然是对公共利益的无知。应该尊重一些地方干部的发展愿望,也可以体谅他们面临的压力、遭受的误解和委屈。但这一切都不足以成为“强拆发展观”的理由。“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衡量发展时,与某些地方干部所看重的工程项目、城市面貌相比,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正当权益的维护更为重要。后者不仅是发展的最终目的,也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和动力。任何一种发展,如果仅仅是为了“发展”而见物不见人,把人民利益、群众意愿空洞化、虚无化乃至对立化,甚至以“发展成本”为借口,随时“征用”公民权利、社会公平、媒体监督,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发展的异化。
荒谬四:●依法行政是必须的,但一切机械照搬法律,同样会犯本本主义的错误。法律并非一用就灵,其中的问题很多,如所谓的“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律化”的问题;如精英治国模式下的立法者脱离实际、脱离民众的问题等等。过去,我们在讨论三农问题时,常有这样的感叹:幸亏中国的法律没有完全执行,否则农村就要被搞死了!这种观点虽然偏颇,但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
说出这一观点是否有点草率和不负责任,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乃国家治国之策,还感叹“幸亏没有完全执行”…… 感慨“人们不愿相信宜黄政府一方的说法,哪怕是这种说法合情合理”,感叹精心打造的法律武器“被老百姓弃之如敝屣”时,其实更应该反思自己对待法律的态度。当某些地方干部以实用主义的态度搁置法律时,又怎能指望老百姓相信法律、选择法律?又如何从依法行政中获得公信权威?
“只要地方要发展、只要城市化没有停止,强拆工作就依然要进行下去。”没错,中国的发展和城市化不会停止,但“强拆”显然是开错了药方。我们应该认真学习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的要义——任何发展,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和尊严,离不开社会的公平正义,都不能容忍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损害。
201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