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4:51:41
《孟子》
原 文
译 文
重 点 字
孟子曰:
孟子说:
“鱼,我所欲也,
鱼是我所喜爱的,
欲:想要,喜爱。
熊掌,亦我所欲也;
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
二者不可得兼,
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
得兼:同时得到。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亦我所欲也,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
义,亦我所欲也;
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
义:指人们追求的理想道德、行为规范。
二者不可得兼,
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
舍生而取义者也。
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生亦我所欲,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
所欲有甚于生者,
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
故不为苟得也;
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
故:所以;苟得:苟且获得(生存)
死亦我所恶,
死亡是我所厌恶的,
恶(wù):讨厌,不喜欢
所恶有甚于死者,
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
患:祸患、灾难
故患有所不辟也。
所以有的灾祸我并不躲避。
辟:通“避”,躲避。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假如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话,
如使:假如,假使
则凡可以得生者,
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
何不用也?
哪种手段不能用呢?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
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话,
则凡可以辟患者,
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
何不为也?
哪种事情不会做呢?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
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
是故:由此,因此。
所恶有甚于死者。
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那就是“不义”)。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
非独:不仅
人皆有之,
其实人人都有,
贤者能勿丧耳。
只不过贤人能够做到不丧失罢了。
丧:丧失、失掉。
“一箪食,一豆羹,
一碗饭,一碗汤,
箪(dān):古代盛饭用的圆竹筐。豆:古代盛肉或其他食物的器皿。 羹:蒸成或煮成的汁状、糊状食品。
得之则生,
吃了就能够活下去,
弗得则死。
不吃就会饿死。
呼尔而与之,
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
呼尔:轻蔑或者粗暴的吆喝。尔:语气词。
行道之人弗受;
连过路的饥民也不会接受;
蹴尔而与之,
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
蹴(cù):用脚践踏。
乞人不屑也。
连乞丐也不肯接受。
不屑(xiè):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可是有的人)见了高位俸禄就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
万钟:形容位高禄厚。钟,古代一种量器;辩:通“辨”,辨别
万钟于我何加焉!
这样,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何加:有什么好处。
为宫室之美,
是为了住宅的华丽、
为(wèi):介词,为了。
妻妾之奉,
大小老婆的侍奉 ,
奉:侍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和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
穷乏:贫困、贫苦。乏:缺少钱财。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yú):通“欤”,语气词。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
乡(xiàng):通“向”,从前。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
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现在(有人)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是亦不可以已乎?
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
已:停止,放弃。
此之谓失其本心。
这就是所谓的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本心:天性、天良。
·课文大意·
本文以“鱼”和“能掌”为喻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的时候应该舍生取义。
·分段概括·
【理解性一】
全文共两节,两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1节):提出中心论点并用道理论据来进行分析论证。
这一节可分为三层。
第一层(1~2句):作者提出自己的论点:舍生取义。
1句:用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鱼”和“熊掌”设喻,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得出结论是“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即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
2句:由上一句的设喻自然引出“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也是全文的中心论点。
第二层:(3~7句):对论点进行进一步分析论证,这一层是全文的重点。对于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孟子从三方面进行了论证:
第1方面(3句):这是作者从正面阐述自己的观点,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这一句里作者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第2方面(4~5句):这是作者从反面申述观点。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作者认为若心中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心中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甚的,那么为了保全生命,为了躲避死亡祸患,又有什么手段不可以采用的呢?言外之意为: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第3方面(6~7句):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
这2句论证说:有人不去做(第2方面论证的反面行为)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不义。
第三层(8句):得出结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义”本来就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是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大多数人并非想不到,而是做不到。
这种重义之心不单是贤人才有,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
通过以上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第(二)部分(2句):运用举例论证来论证中心论点。
这一节也可以分为三小层。
第一层(9~10句):举“一箪食,一豆羹”的例子,告诉我们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在生死关头,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就连“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羞恶之心”,是对“义”的坚持。
第二层:(11~13句):又举例,从反面说明“万钟”亦不应受之。
优厚俸禄是指“华丽的住宅、大小老婆的侍奉、熟识穷朋友的感激,然而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先前宁肯死也不接受决定生死的“一箪食”、“一豆羹”,而现在却不顾廉耻地接受了所谓的“万钟”,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
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而无论哪个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于是两次举例论证的运用,是从正反两方面再次证明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第三层(14句):归纳本节,照应开头。本心是指“我固有之”的“羞恶之心”,是“义”,是“善”的本性。
此理解的中心论点: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同时也说明了在人生道路上,我们会面临许多重要的抉择,应以“义”为重,为了维护它,要不惜做到“舍生而取义”。(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理解性二】
第一段包括两层,从“鱼我所欲也”到“故患有所不避也”是第一层。这一层的开头两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只是作为一个比喻,借以说明“我”“舍生取义”的果敢,只具有使文章生动形象,鲜明可感,富于气势的修辞效果(孟文的特色之一),完全没有使论点得以证明的论据作用。因为人能“舍鱼而取熊掌”并不能证明人就能“舍生取义”。所以,如果把上述两句换成“果敢地”三字放在“舍生取义”四字的前面作状语,是不影响文章的思想内容和结构的。可见,这一层的重心全在后面的几句话中。后面几句中的“舍生取义”、“不为苟同”、“患有所不避”是同一个意思,即不贪生怕死。这些都是作为事实论据的,分别放在第一个分论点我“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前后,进行回环论证,即从事实得出结论,再用事实证明它(孟文常用的方法)。所以这一层不是用“舍鱼而取熊掌”为论据证明“舍生取义”。而是用“舍生取义”,(即“不避患”、“不苟得”)为论据证明:“我”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
从“如使人之所欲”到“贤者能勿丧耳”是第二层,首先用“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两个假设反问句所蕴含的普遍事实,从反面证明第二个分论点:人们具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接着又用两个肯定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从正面论证分论点。然后顺承上文的事实论证,正反论证和酣畅的行文气势,概括性地提出了中心论点:“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概括上面两层可知:第一段是用“我”“人”的行为作事实论据,通过推究原因论证了中心论点。
通过分析《鱼》文的结构和材料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鱼》文是用“我”“人”“行道之人”“乞人”“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者”的行为作论据,通过推究原因,然后概括提示出中心论点: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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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落理解】
文章分为两段:整体看来,第一段运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然后从正反两方面论证;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具体层次结构如下:
第一段(1):提出“舍生取义”的论点。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以鱼和熊掌设喻,引出论点。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到“是故所恶有甚于死者”):正反对比论证论点。
第三层(“非独贤者”到“勿丧耳”):进一步指出人人都有向善之心,贤者保持本心。
第二段(2):运用举例论证,论证论点
第一层(从“一箪食”到“乞人不屑也”):论证在“食”与“生”面前应舍“食”取义。
第二层(从“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到结尾):从反面论证舍义取利之人。
【图示】










·写作特色·
1.语言自然流畅,节奏感强,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
2.排比的使用(13句)加强了气势,增强感情,显出义正词严,理直气壮之意。
3.比喻的使用使深刻的道理被说得生动有趣,易于理解。
4.大量对比的使用,让人印象深刻、说服力强。
·基础积累·
①通假字
【乡为身死而不受】“乡”通“向”;从前。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此作感激。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辩”通“辨”;辨别。
【故患有所不辟也】“辟”通“避”;躲避。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与”通“欤”;语气词,无实义。
②一词多义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这种)             乡为身死而不受      (宁愿)
是                                      为
是亦不可以已平      (这种做法)         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  (为了)   (接受)
    呼尔而与之          (助词,不译)       所欲有甚于生者      (比)
尔                                      于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代词,你)         万钟于我何加焉      (对)
·知识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