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个论 城管打死了一个真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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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思想之展江专栏
城管打死了一个真记者
日期:[ 2008年1月12日 ] 版次:[ AA31 ] 版名:[ 个论 ] 稿源:[南方都市报]
近日,国人被南北两地发生的两件事情激怒:在北方,在辽宁西丰县委书记差人捉拿之际,北京一名女记者落荒而逃;在南方,一名试图用手机拍摄城管人员粗暴执法的公民命丧于雨点般的老拳之下。眼下,追拿报道官商冲突的女记者的“捕快们”已经悄然归去,一干涉嫌打死手机摄录者的城管已经被刑拘,然而民众讨伐之声未绝,因为初始事态都与监督公权力滥用有关,而被追捕和被打死的都是初始事态的记录者和监督者,其中恶与善更趋于两极分明。
 
时下有人在争论谁是假记者,有人说没有记者证的就是假记者,因为他没有权力机关收钱培训后发放的、经得起验钞般检验的硬本本,然后就去行骗了。此言似是而非,其一,“假记者”能够骗钱,是因为有“上岗证”的“真记者”利用发稿权寻租的大有人在,于是起而仿效。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以及批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不需要那个本本也可以当公民记者。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以借助新媒体成为公民记者,行使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所倡导的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凤凰卫视主持人窦文涛在一期节目中说过,判别真假记者的标准不在于是否有记者证,而在于他们是去记录事关公众利益的事件,还是利用新闻去换钱,因此那些有硬本本的媒体在编人员也有可能是假记者。本人除了对此完全同意之外,还要补充一条,没有记者证的公民也应当被视为记者。由此看来,我们在为“捕快们”没有抓住女记者而感到庆幸的同时不要忘记一个更大的同业悲剧:那个被城管打死的不是与新闻工作无关的人,而是一个真记者,一个冒死的真相记录者,一个令媒体中那些阿谀奉承之辈和借新闻敛财之徒钻地缝的大写的人。如果中国有普利策奖,我推荐他得那个在14个奖项中金光闪闪的第一项―――为公众利益服务奖。
 
(作者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