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说炎帝文化与黄帝文化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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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2 14:50:16         华夏经纬网
杜本文  枣阳师范学校调研员、高级讲师
本文所要阐述和探讨的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化”的内涵与特点;炎黄文化研究中的盲点和误区;炎帝文化和黄帝文化的区别与联系。
初始的“文化”概念,在世界各民族的早期词汇中便已出现。在中国古代,“文化”被理解为统治者的施政言法,它是与“武功”、“武威”相对立的“文治”和“教化”的总称。在西方,“文化”一词源于拉丁文Culura,意指土地耕种、加工、照料和改善,含有在自然界劳作收获物的意思。目前的中国,对“文化”一词的使用,通常有两种用法:第一种用法,是指生产能力和产品。“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和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意识形态。有时又专指教育、科学、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知识与设施。”第二种用法,是泛指一般知识,包括语文知识。如“学文化”即学习文字及求取一般知识。又如对个人而言的“文化水平”,指一个人的语文和知识程度。
本文所要探讨和涉及的,则是一种考古学文化。所谓考古学文化,即是指用以表示考古遗迹中(特别是原始社会贵迹中)属于同一时期的有地方性特征的共同体。同一文化的遗存,有着同样形式的工具、用具和相同的制作技术等。考古学文化的名称,大多以第一次发现典型遗址的地名命名。如我国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雕龙碑文化”等。也有以该文化中的某一具特征性的遗物来命名的,如“细石器文化”。“我国考古研究的成果表明,我国的考古文化自新石器时代起,就存在明显的不同区域的系统特点,如新石器时代存在着三大考古文化系统,即仰韶文化系统、青莲岗文化系统、北方细石器文化系统”。
下面所要论证的炎帝文化和黄帝文化,就是以考古发现为基础的、新石器时代的氏族文化。
炎黄文化研究中的盲点和误区
从我所接触到的资料看,有不少比较性的研究。如,在对文化的研究中,有中外文化这比较:有人将中国文化系统,与鳊文化系统、阿拉伯文化系统及希腊罗马文化系统进行了一番比较,在找出它们差异的同时,也找出了它们的共同性。又如,在对“诗”的研究上,我国著名的国学大师,“红学”专家吴宓,早在20世纪初叶就在大学的学堂里,给学生讲授中西“诗”之比较。再如,在对诸葛亮的研究上,出现了许多专题性的比较研究:有“诸葛亮与管仲之比较”;“齐国的兵学体系与诸葛亮的军政思想”;“诸葛亮与曹操改革之比较”等等。
相比之下,我觉得炎帝文化与黄帝文化的比较研究乃是一个盲点。我见到的有关炎帝文化研究的文章,多是把炎帝文化和黄帝文化二者合称。这在理论上是不错的。但是,炎帝文化和黄帝文化,毕竟有它们各自独特的内涵。这种混为一团的研究方法,应有待改进。我们应让世人知道:炎帝文化和黄帝文化,它们各自形成的基础是什么;它们相互渗透透的情形是怎样的;它们的不同点和共同点又是什么;这需要从事炎黄文化研究的同仁们同心协力,去努力地、认真地发掘、探 讨和争鸣。
与此同时,我还感觉到,在炎黄文化研究中存在着若干误区,其最大的误区有两个:
其一,误把炎帝文化的“输出”与传播当作是侵犯、“扰乱”。1999年9月版的《辞海》,在对“黄帝”这一词目的注释中写道:“传说中中原各族的共同祖先,姬姓,号轩辕氏、有熊氏。少典子。相传炎帝扰乱各部落,他得到各部落的拥戴,在阪泉(今河北涿鹿东南)打败炎帝”。这一注释,保留了在此之前的1979年版和1989年版本的说法,也就是说,《辞海》从1965年4月版的(未定稿)算起,始终不变地保留着“炎帝扰乱各部落”的字样。经查考,这种说法,源自于《史记·五帝本纪》。但是,《辞海》并没有完整地体现出司马迁原文的意思。司马迁写道:“炎帝欲侵(犯)凌(辱)诸侯,诸侯咸归轩辕。”黄帝“教熊罴貔貅豹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从上述的文南记载来看,司马迁并没有使用“扰乱”的字样,而是说“想侵犯凌辱诸侯”。同时,司法迁在这段文字之前,还有另外一段文字记述:“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犯,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於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索隐》称:“世衰,指神农氏后代子孙道德衰薄,非指炎帝之身”。总览这上下文字,可以看出:炎帝本人并没有征讨之事,而反倒是黄帝在与炎帝战于阪泉之前,就时常动用军事力量。他动用军事力量的目的,不是别的,而是去征讨那些不朝享的“异己者”。至于炎帝为保未行征讨之事,这,或者是他的“为政原则”之所致;或许是他一心劝民耕作,无心征战;或许他倚重于教化,不想滥用武力;或许他压根就不想要诸侯来臣服自己。总之,这非是“没有能力”这四个字所能定论的。
事实上,炎帝所做的一切,乃是一种文化的输出与渗透。《周易》云:疱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从文献资料看:炎帝并没有“扰乱”各部族,而恰恰是他,向当时的全国的广大地区实行了一种远距离、大幅度、多方面的文化输出和渗透。他干的是一种造福万民的事业,体现出的是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王杰教授所说的那样,“炎帝神农氏,是中国远古时代最早进入农耕文明的部落,文明初创的许多重要发明大多都在炎帝氏族中诞生,而后扩展传播到其他部族,因而成了世人注目的中心氏族,深为时人崇拜和敬仰,从而具有王天下的政治地位,即古史所称之为神家氏和炎帝(最高尊称)。这也证明了,在原始时代相当长的和平时期,中心氏族地位的获得,不是凭武力,而是凭文化。”有鉴于此,笔者建议,作为权威性辞书的《辞海》在再版时应删去“相传炎帝扰乱各部落”一句,因为这既不合文献记载的原意,又有扬黄帝而贬损炎帝之嫌。如果不加以改正,那么,势必会使人落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陈腐俗套中去。
其二,误把独立的炎帝文化体系说成是仰韶文化的旁系分支。20世纪80年代,有学者著文称:炎帝文化归属于仰韶文化系统。这种说法,有对的一面,即从整个黄河文化的发展来看,它包含的有炎帝文化的因素,而炎帝文化也含有仰韶文化的万分,但从最初(传说时代)的文化系统来看,这种说法有欠全面。
实际上,炎帝文化是一个既悠久,且又丰富,独特的文化体系。
1999年《农业考古》1期发表了陈登高、刘志一教授的《株洲原始稻作与炎帝文化初探》,文中指出:“从各方面考察来看,彭头山遗址当属太昊伏羲氏文化,而独岭蚴遗址应属于炎帝神农氏文化。”“楚湘丘陵地区的土著文化既是炎帝文化,又是伏羲氏、女娲文化的融合发展的产物。”文中还指出:伏羲氏为古羌戎血缘集团南下群体;女娲氏族为古越人血缘集团自华南北上的群体;他们在长江中游洞庭湖一带与炎帝融合形成古夷人群体与原始汉藏语的胚胎,即汉族与汉语的胚胎形态。
另据林河在《神农炎帝形象小考》中指出:从农业遗址出土的图腾符号分析,认为焱帝文化似乎在一万多年前出现在长江中游一带,然后扩展到下游和黄河下游的。到了仰韶文化中期,黄河流域或河套地区游牧民族也接受了农耕文化,成为神农炎帝的新成员。从此神农炎帝图腾遍布中国的农耕地区。而神农炎帝成了中华民族的共同神灵和祖先。
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的王在德教授在《湖南、湖北原始稻作遗址发掘与炎帝神农文化》一文中进一步指出:“炎帝神农氏不仅将湖南茶陵县和江永的普通野生稻,驯化成兼有灿粳野特征正在分化倾向灿小粒原始栽培稻,分布于洞庭湖区长江中游各地包括江西广西等地栽培生长。发展以稻杰黍为主的原始稻作农业及湖北枣阳走廊地区的旱作农业,开创因地制宜把两种作物种在一起的间作式的培耕作传统技术,获得丰产的粮食作物生产,为纺织业建筑业和医药为民治病和‘日中为市’发展贸易奠定了基础;并与估羲女娲融合成为汉族,形成汉字、汉语的底层文化结构。”炎帝“从湖南洞庭湖走向湖北云梦泽,在枣阳走廊地区和河南的南阳地区形成雕龙碑神农文化,然后北上中原发展中原一带的小麦杰黍为主的旱作原始农业”。
王杰教授,则以考古发现为依据,更加明确地论述道:“枣阳雕龙碑文化既不属于仰韶和大溪文化,也非属屈家岭文化;特别较晚的文化遗存,独具特色,有可能是一种具有地方特征的新文化类型”“雕龙碑考古发现与传说中炎帝文化内涵相吻合,一方面证明了传说中的一些史料是可信的,另一方面证明了发掘出土实物与古籍史料结合研究的必要性”“雕龙碑文化与同时代其他文化相比,显得发展快、成熟早,为社会文明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有关炎帝神农发明创造的丰功伟绩,在文献的典籍中屡见不鲜……这些事迹在考古发掘中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印证。特别是雕龙碑遗址考古发掘出土资料,不仅全面印证了有关事迹,而且证明其领先地位。许多创造发明和技术水平,是附近相同文化遗址,或同时代的其它文化遗址所不曾有的。”
综上所述,把炎帝文化说成是仰韶文化的分支旁系,显然是不对的。
试说炎帝文化与黄帝文化的区别与联系
我们今天所说的炎黄文化,是炎帝文化和黄帝文化相结合的产物。炎帝文化和黄帝文化是既相联系又有所区别的。
说它们有联系,其表现为:
第一,从某种角度上讲,炎帝文化和黄帝文化是同源异流。它们都传承于伏羲文化。曾任兰州市政协文史委员会调研员的裴元璋在《中华新论、第二卷》上撰文称:“伏羲生在古成纪的雷泽(即今甘肃甘谷县境)并在此长大。成为部落首领后,他到今天水、西和、秦安、通渭、静宁等地,并沿渭水东行到中原一带,传授渔猎、用火、纪事的方法,开创畜牧业,演化八卦祭祀天地神灵”“伏羲最后病殁于中原,葬在今河南淮阳城郊的蔡河之滨。”众所周知,黄帝是传说中中原各族的共同祖先。然而,“伏羲氏在前,炎帝和黄帝在后”,这也是历代公认的结论。故,我们可以说,黄帝文化中包含了估羲文化的因素。
再说炎帝文化与估羲文化的关系。据裴元璋说:“伏羲的部族,除一部分顺渭水东下直至中原之外,另一部分翻越秦岭,到了巴蜀、去贵一带”。另据《周易》载:“疱牺氏没,神农氏作。”所谓庖牺氏,即伏羲氏,亦称估戏、牺皇、羲皇。“传说他教民结网,从事渔猎畜牧”。从上述的文献资料及注释来看,炎帝神农是代伏羲而立的,换言之,炎帝是伏羲的正宗的直接传人。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从雕龙碑遗址出土的弓箭、长矛、掷球等数以百计的捕猎工具和大量的陶、石质网坠以及猪、狗骨残骸来看,这些实物无不证明,炎帝文化与估羲文化,在某些方面是一脉相承的。
第二,从文化的主要内涵来看,它们又是互相影响、互相渗透的。先说炎帝文化对黄帝文化的影响与渗透。《资治通鉴外纪》载:炎帝神农“其地南至交趾,北至幽都,东至场谷,西至三危,莫不听从。”这说明,炎帝文化向黄帝文化“输出”和渗透,从地域范围上讲,是完全可能的。《帝王世纪》云:“炎帝神农氏,长于姜水。始教一下耕种五谷而食之,以省杀生。”《资治通鉴外纪》曰:神农氏“又尝百草酸碱之味,察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另如前述,炎帝神家氏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这些文献资料,足以说明炎帝文化已经输出并渗透于包括黄帝氏族在内的天下诸多氏族的文化之中。又据《史记·黄帝纪》所载:轩辕(即黄帝)曾“治五气,树五种,抚万民。”“五气”即“五行之气”;“五种”即五谷也郑玄注曰:“五种,黍、稷、菽、麦、稻也”。这即是说,黄帝为战胜炎帝,曾顺应四时五方的气象,种植黍、稷、菽、麦、稻等农作物,扶慰千毛万万的民众。这其中的“稻作”文化,就是源自于炎帝文化。
再说黄帝文化对炎帝文化的渗透:据《辞海》所载:传说“养蚕、舟车、文字、音律、医学、算数等,都创始于黄帝时期。”另据卢嘉锡主编的《自然科学发展大事记·农学卷》所载:在中国古代的传说中,认为黄帝的元妃嫘祖是种桑养蚕的创始人。关于“养蚕”的上述两种说法,看起来似乎有些差异,但它们都可说明“蚕丝”文化归属于黄帝文化。黄帝的“蚕丝”文化,对炎帝文化是有影响的。从十十世纪九十年代,在枣阳雕龙碑遗址出土的遗物来看,陶质纺织工具的出土量多达六百余件,约占工具总数的50%以上。这说明当时炎帝氏族的纺织业十分发达。想必这其中也定有蚕丝的纺织。
另外,相传,炎帝“都于陈(即今河南淮阳一带),作五琴之弦”“削桐为琴,绳丝为弦,以道神明之德;合天人之和。”这些弦乐器的制成,无疑需要以单律而奏。这“音律”的大部分,可能就是直接吸收于黄帝文化的精华。
至于医药文化,《史记·补三皇本纪》称:神农,“始尝百草,始有医药。”而《辞海》却说,是黄帝时期,始创了医学。那么,到底谁是“医学”的发明者呢?我是这样认为的:说炎帝“尝百草,始有医药”,这里的“医药”,指的是“草药”及“草药学”;而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以黄帝之名命名的《黄帝内径》,既包括了“草药学”,也包括了我们通常所说的“西医”知识成份。因为《内经》本身分为《灵枢》(又称《针经》)、《素问》两部分。它不仅对疾病的病机、病理、诊断、治则、治疗有系统阐述,而且涉及人体解剖、生理等方面。对此,我想,当时两种医药文化是互有影响、互有吸收的,即,黄帝氏族吸收了炎帝医药文化中的草药学,而炎帝氏族也吸收了黄帝医学文化中生理、解剖、《针经》等有关成份。然而,由于黄帝打败了炎帝,而取得“君临天下”的正统地位,因此,《内经》(现在一般认为,此书始作于春秋时代,即公元前6世纪)就只能以黄帝之名命名,而不能以炎帝之名名之。这在宗法社会里,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还有,据《江汉考古》1998年第2期所载:在枣阳雕龙碑遗址,二期的“文化遗存中,曾发现有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特征……有庙底沟类型的陶豆和部分彩陶纹饰图案等。”这些异地、异族文物及其因素的来源,正好说明黄帝文化对炎帝氏族文化的交往,影响和渗透。
第三,从历史地位来看,炎帝和黄帝同属中华民族的始祖。炎帝大力发展先进的生产工具和先进的耕作技术,对提高当时的生产力,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他的许多发明创造,对我国古代文明的创建,起到了奠基性的影响。黄帝也作了很多开创性的工作,特别是他所进行的统一和“修治德政”的工作,对建立大一统的中华民族、稳定的政治、经济秩序,是功不可没的。
下面,再谈谈炎帝文化与黄帝文化的区别。
首先,从其文化内涵的主要特征,即经济特征来看,它们是有区别的。黄帝文化是一种典型的旱作农业文化。安作璋、王克奇曾撰文称:在古代中国的大地上,基本上可分为三个经济区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三大文化系列,即“土”文化、“水”文化和草原文化。从这个角度来说,黄帝文化又可称作“土”文化。它以旱作农业为主,拌以渔亚和畜牧业。杰和陶是这种“黄土”文化的典型代表。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说黄帝文化是一种“土”文化,也不为过:《史记·黄帝纪》称:轩辕氏“有土德之瑞,故号黄帝”。《索隐》案:“有土德之瑞,土勾通黄,故称黄帝”。而炎帝文化则是以稻作文化(或称“水”文化)和旱作农业文化(或称“土”文化)同时并举、并伴以渔猎、畜牧、纺织、建筑、商业、手工业等多种经济成分的多元性文化。
其次,从文化的人文政治特征来看,黄帝文化崇宗法、重礼制;而炎帝文化,尊个性,尚修养。按《史记·黄帝纪》载:部分诸侯不来朝享,他认为不合宗法,于是就兴兵征讨,直至使之臣服;“蚩尤不用帝命”,他就向四方诸侯征集军队,和蚩尤在涿鹿的郊野进行战斗,直至擒获并杀死蚩尤;他推举风后(“三公”之首)、力牧(相当于丞相)、常先、大鸿来治理民众;他创作表现人们死生的仪制礼则,考究国家安危存亡的道理。诸如此类,皆是黄帝崇宗法,重礼制的表现。而炎帝倡行的是个人的道德修养,倔的作法是通过发展生产,以使“国实民富而教化成”(《资治通鉴外纪》)“其俗朴重端悫,不忿争而财足,无制令而民从,威厉而不杀,法省而不烦”。“诸侯夙沙氏叛,不用命,箕文谏而杀之。神农退而修德,夙沙之民自攻其君而来归”(出处同上)这些文南资料,似可说明:在政治特征上,炎帝文化和黄帝文化是有区别的。
再次,从文化的倚重性来看,其区别在于:黄帝文化倚重于军事;炎帝文化倚重于实业。黄帝文化中的军事部分涉及到军事教育、军事训练、布阵、设营、战略防御、后勤管理双及军事管制等诸多方面。按司马迁的说法,黄帝在位居天子之前,为对付炎帝,就开始教以六种猛兽为图腾的氏族(一说以六种猛兽之名而命名的部队)习武;身居天子之位后,其“住地总是环绕军队,建立营房以自卫”;“官职都用云瑞来命名,设立用云瑞命名的军队(应劭曰:“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也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置立左右大监,监察万国”)。
说炎帝文化倚重于实业,其根据是:炎帝一生热衷于救死扶伤、发展实业。为了发展医药、卫生、保健事业,他尝百草,察水泉,“一日而遇七十毒。神而化之,使民宜之”(《资治通鉴外纪》);他致力于商业的发展,“教人日中为市,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史记·补三皇本纪》);他积极地推行行进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工具,教民耕作。《逸周书》称:“神农之时,作陶冶斤斧,为耒耜钥耨以垦草莽,然后五谷为助,百果藏实。”《白虎通·号》载:“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不仅如此,他还教民“因地制宜地将杰和稻两种作物种植在干旱的丘陵岗地上和底洼水田里,因此粮食获得旱,涝保收的创举”。(《江汉论坛》1998年第2期)雕龙碑遗址的“考古发现与史书所载内容基本相符,木质耒耜农具不可能保存至今,但石质耜的发现,就说明了这种工具的存在。稻、黍两种水、旱作物兼种,反映了当时对土地燥湿、肥硗不同性质实施因地制宜的科学耕作方法”。此外,经考古发现,证明在炎帝时期,建筑业得到很快、很好的发展。“雕龙碑遗址大型多间式,安装有推拉门的房屋建筑,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是史前考古重大新发现,是建筑史中不可多得的、极其珍贵的资料”“其建造技艺水平高出了同时代的其它文化以及较晚的屈家岭文化和龙山文化中的房屋”,成为“绝世奇观”。
最后,从文化的风格来看,黄帝文化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种雄壮磊落,刚劲恢宏的格调,而炎帝文化则是一种朴实、恬淡,欢快、酒脱的风格。
黄帝文化的外化性很强,特别是她的祭祀文化和军事文化,较为铺张:由于万国和同,“所以对鬼神山川封禅祭祀的事情,自古以来的帝王中推许黄帝时候的规模最大”。《史记》云:他“获宝鼎神策,于是推策迎日”,这就是说,黄帝获得宝鼎后,就昭告天下:“运用神著草来推算历数就可以预知未来的节气日辰。”他设置、训练军队常常双猛兽和云瑞之名来命名。这些都说明黄帝文化具有强烈的张扬性。相比之下,炎帝文化,显现出朴实、恬淡之风格。从被考古学家认定为炎帝都吧的枣阳雕龙碑遗址出土的彩绘器物来看,它“造型洗炼,纹彩朴质”“花纹以几何图案为主,也有表现动植物花纹的。描绘运动形象的花纹有鱼形,描绘植物形象的花卉有的似梅、桂花。”与此同时,炎帝氏族还是一个欢快、乐观的氏族。其文化的表现除史书记载“为帝削桐为琴,绳丝为弦”之外,还在雕龙碑遗址中“发现有陶钟、陶铃和陶埙(口哨)”。这充分表现出炎帝氏族内在的、闲适恬淡、欢娱、酒脱的文化生活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