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文化与有熊之墟考古学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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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16日 15:38中原网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huangdibaizudadian/ziliao/201004/0416_9963_1605727_1.shtml
黄帝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黄帝文化指的是黄帝时代所创造发明的文化。有熊之墟是黄帝的故都。考察黄帝文化和有熊之墟,主要是想通过考古学的研究成果,考察与黄帝文化相对应的考古学文化和黄帝故都的所在地。现就从中原地区所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和聚落遗址进行具体分析,以考察与黄帝文化相对应的考古学文化和有熊之墟的问题。
一、与黄帝有关的历史问题考察
考察黄帝文化与有熊之墟,首先必须对与黄帝有关的历史问题进行考察。因为,黄帝不是一位具体的历史人物,而是氏族社会时期的一个部落或部族的代表名称。这部落有它的发祥地,也有它的发展历史,而且有许许多多的文化创造发明,因此,要从考古学上考察黄帝文化及有熊之墟的问题,就必须首先对与黄帝有关的历史问题进行考察,才有目标和对象。
黄帝部落是氏族社会后期的一支势力强大的氏族部落集团。据文献记载,在氏族社会后期,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已形成三大部落集团,其中黄帝和炎帝两大部落集团聚居在黄河中游的中原大地,而在黄河下游地区则是蚩尤部落的聚居地。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三大部落集团之间,出现互相兼并,结果,黄帝部落兼并了炎帝和蚩尤部落,使三大部落集团融为一体。黄帝取得了对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统治,并都于有熊。由于三大部落集团融为一体,中华民族由此而形成,因此黄帝就成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
聚居在中原大地的黄帝部落,据说是从少典氏族中分离出来的支族。《国语·晋语》云:“昔少典娶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据此言之,黄帝与炎帝最初应是从少典氏和有蟜氏这两个互相通婚的氏族中,分离出来的两个支族,它们分别发迹于姬水和姜水,逐步壮大成两大部落集团,因此,这两大部落集团应同出一源。
对于黄帝部落发祥地之姬水,史书无考。但是,文献上对黄帝部落的发祥地还有不同的记载。《竹书纪年》云:“黄帝轩辕氏,……居有熊。”《史记·五帝本纪》:“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轩辕。”《集解》徐广曰:“号有熊。”《索隐》:“有土德之瑞,土色黄,故称黄帝,……号有熊者,以其本是有熊国君之子故也,亦号轩辕氏。”皇甫谧曰:“居轩辕之丘,因以为名,又以为号。”有熊之地,《集解》引皇甫谧之说:“有熊,今河南新郑是也。”根据这些记载看来,黄帝部落的发祥地,应在以嵩山为中心的河洛地区。
炎帝部落发祥地之姜水,是渭水的一条支流,据此,渭水流域当是炎帝部落的发祥地。
根据黄帝和炎帝部落的发祥地看来,这两大部落是分别聚居于中原的东部和西部地区。
这两大部落的发展历史,据《春秋命历序》云:“炎帝号曰大庭氏,传八世,合五百二十岁。黄帝一曰帝轩辕,传十世,二千五百二十岁。”按此记载,则炎帝和黄帝部落的发展历史共有二千五百多年。其中炎帝部落比黄帝部落的发展历史少二千年,这显然不实。因为,炎帝和黄帝部落是平行发展的,只是后来在部落兼并过程中,炎帝部落被黄帝部落所兼并,因此炎帝部落的发展历史应稍短,而黄帝部落的发展历史则稍长,但两者不能相差太悬殊。我们估计,炎帝部落和黄帝部落的发展历史,至少有一千多年之久,其中后者应稍长一些。
氏族社会后期出现氏族部落分立的时期,一般只称炎、黄时代。其实,这一历史阶段,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就有三大部落集团分立,因此这个时代可以说是部落时代。后来,在部落兼并过程中,黄帝部落兼并了炎帝和蚩尤部落,使三大部落集团融为一体,黄帝取得了对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统治,从而进入黄帝时代的历史。
据文献记载,在炎帝和黄帝部落发展时期,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文化创造发明。最主要的是发明种植农业,而且出现了原始手工业,还出现医药、文字、音乐及绘画艺术的创作。其中手工业方面的创造发明,则包括有制陶、纺织、建筑、冶铜及交通工具等等。这些创造发明,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方面的内容。对于炎帝和黄帝部落所创造发明的文化,一般称之为炎黄文化,而且被视为中华民族文化之源。
从炎帝和黄帝部落的许许多多文化创造发明看来,它反映出当时正处于原始农业和原始手工业的起源和开始进入发展时期,也是文明起源时期。但是,在炎帝和黄帝部落所创造发明的文化中,由炎帝部落所创造发明者少,而由黄帝部落所创造发明的较多,这又反映出炎帝部落是处于原始农业和原始手工业起源阶段,而黄帝部落则是原始农业和原始手工业开始进入发展阶段。这种现象,实际上是把炎帝和黄帝视为是前后相继的人物和两个时代的反映,所谓黄帝的创造发明,实际上是指黄帝时代的创造发明。
我们认为,文献所记载的由炎帝所创造发明的文化,应属于氏族部落文化,这种部落文化亦包括黄帝部落文化在内。至于黄帝所创造发明的文化,则是黄帝时代文化。在黄帝文化中应包括黄帝部落文化和黄帝时代文化两个不同时代的文化。如果把炎、黄文化联系起来,则应当把炎帝和黄帝部落文化与黄帝时代文化加以区分,这才比较符合历史实际。现在,我们就从这一认识出发,从中原地区目前所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中,考察与黄帝文化相对应的考古学文化。
二、关于黄帝文化的考察
目前,在中原地区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中,年代最早的是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和老官台文化。这三种考古学文化的年代,距今为七、八千年,属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存。裴李岗文化分布中心是在以嵩山为中心的河洛地区,磁山文化主要分布在冀南,而老官台文化则主要分布在渭水流域。这三种考古学文化都属典型的农业文化,但文化内涵并不丰富,有一些手工业。
继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和老官台文化之后发展起来的是仰韶文化,其年代距今为五、六千年,属新石器时代中期。仰韶文化在中原大地都有分布,其中心在渭水流域和河洛地区。这类文化遗址内涵比较丰富,面积也比较大,表现出当时的原始农业和原始手工业已进入发展时期。
继仰韶文化之后发展起来的是龙山文化,其年代距今为四、五千年,属新石器时代晚期。龙山文化的发展水平比仰韶文化更高,其文化内涵亦相当丰富。
上述三个发展阶段的新石器文化中,其年代从距今七、八千年至四、五千年。这一年代,可以说已把炎、黄时代的历史包括在内。在这三个发展阶段的新石器文化中,一般把仰韶文化作为与炎黄文化相对应的考古学文化,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主要有如下三点理由:一是仰韶文化是分布在中原大地的考古学文化,这与炎黄部落的聚居和活动地域基本相合;二是仰韶文化的年代距今为五、六千年,这与炎黄时代的历史年代亦大体相合;三是仰韶文化的原始农业和原始手工业已进入发展时期,这与炎黄时代的原始农业和原始手工业亦处于发展阶段相称。
仰韶文化既然被视为与炎黄文化相对应的考古学文化,那么我们就从仰韶文化中,考察炎帝和黄帝部落文化和黄帝时代文化。根据仰韶文化的发展情况看来,我们认为仰韶早期属炎帝和黄帝部落文化,仰韶中期以后进入黄帝时代文化。下面就此作具体分析说明。
仰韶文化分布的中心是渭水流域和河洛地区。在这两个地区内有许多仰韶遗址发现,文化内涵亦比较丰富,而且各有自己的发展系列,文化特征亦各有自己的特点。
渭水流域的仰韶文化,从早到晚有三种类型。年代最早的是半坡类型,其次为史家类型。年代最晚的是半坡晚期类型(或称西王村类型)。遗址的文化分期上大致有三至四期之分。这些类型或分期,就构成这一地区仰韶文化从早到晚的发展系列。这里的仰韶文化陶器的特点是炊器从早到晚都不见三足鼎,主要使用夹砂罐,彩陶花纹则早期流行鱼纹、人面纹和几何纹形,其中鱼纹由早期的写实性花纹演变为晚期的图案化花纹。
河洛地区的仰韶文化,亦有自己的发展系列和文化特点。这一地区的仰韶文化,以洛阳王湾遗址为代表,从早到晚亦可分三至四期,一脉相承。这里的仰韶陶器,从早到晚的炊器都有不少三足鼎,而且形式多样,既有罐形鼎,亦有折腹釜形鼎。彩陶花纹则以圆点、钩叶和弧线三角构成的花瓣纹为主,而且有白衣彩陶。
由于渭水流域和河洛地区的仰韶文化各有自己的发展系列和文化特点,因此一般把这两地的仰韶文化,视为仰韶文化发展的两个中心和两大系统,其中渭水流域的仰韶文化为西方系统,河洛地区的仰韶文化为东方系统。这两个地区,从文献记载看来,正是炎帝和黄帝部落的发祥地,因此这两大系统的仰韶文化,便可作为与炎帝和黄帝部落相对应的考古学文化,其中西方系统的仰韶文化,属于炎帝部落文化相对应的考古学文化,而东方系统的仰韶文化,则属于与黄帝部落文化相对应的考古学文化。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黄帝文化应是东方系统的仰韶文化。黄帝部落文化,大体是在仰韶早期以前,而黄帝时代文化,则是从仰韶中期开始。这一认识,主要是从如下两方面的情况考虑的。
一是在仰韶文化早、中期之间,墓葬的葬式上出现显著的变化,主要表现仰韶早期墓以单人葬为主,后来出现以多人合葬为主,仰韶中期以后又转变为以单人葬为主。这种变化,无论在西方系统和东方系统的仰韶墓中都存在,只是渭水流域的仰韶墓表现较为突出。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我们认为很可能与氏族制的变革有关,也就是说,仰韶墓葬早、中期之间在葬式上出现显著变化,很可能是当时的氏族制出现变革的反映。而这种变化,很可能正是反映炎黄时代氏族制的变革。
二是仰韶文化中期,东方系统的仰韶文化不仅伸入渭水流域,而且还对黄河下游地区的大汶口文化亦产生影响,这可以从庙底沟类型文化作说明。
庙底沟类型文化最初发现于陕县庙底沟遗址,其后在河洛地区普遍发现。这类文化的特点是陶器有折腹釜和釜形鼎,彩陶花纹亦以花瓣纹为主,亦有白衣彩陶,应属东方系统仰韶文化。在渭水流域亦发现有庙底沟类型文化,过去一般认为它是继半坡类型文化之后发展起来的又一种类型文化,实际上半坡类型文化与庙底沟类型文化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渊源关系,地层上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相叠的文化堆积层,在器物类型上两者亦没有直接的相承和演变关系,彩陶花纹上两者亦各有自己的作风和特点,因此,我们认为庙底沟类型文化与半坡类型文化并没有直接的渊源关系,它是东方系统的仰韶文化伸入于渭水流域而出现的一种文化类型。与此同时,庙底沟类型文化的某些特征,在黄河下游分布的大汶口文化中亦出现,最明显的是大汶口文化陶器纹饰,亦出现类似庙底沟类型文化的彩陶花纹,这当是庙底沟类型文化对大汶口文化产生影响的结果。
为什么东方系统的仰韶文化在仰韶中期伸入于渭水流域,而且对大汶口文化亦产生影响?我们认为当与黄帝部落兼并了炎帝和蚩尤部落以后,黄帝取得了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统治,因此在文化上亦产生强烈影响有关。
根据上面所作的分析,我们认为仰韶中期已进入黄帝时代,东方系统的仰韶中期文化,应是黄帝时代文化。
三、有熊之墟考察
有熊是黄帝之号,《白虎通爵篇》云:“黄帝有天下,号曰有熊”。有熊亦是黄帝之都,《帝王世纪》云:“黄帝都有熊”。有熊最初亦是少典氏之国号,《史记·五帝本纪》《索隐》注:黄帝“号有熊,以其本是有熊国君之子故也”。黄帝是少典之子,少典既有有熊国君之说,由此可知黄帝号有熊和以有熊为都,乃是承袭少典氏之国号而来。据此看来,黄帝都有熊是属于少典氏之故居。有熊之地,据说是在河南新郑。因此,考察有熊之墟,首先应着眼于新郑,从新郑县境寻找黄帝之故都。此外,考察有熊之墟,其遗址还必须具备如下一些条件:一是遗址的文化内涵延续历史年代应比较长,因为有熊之墟是从少典氏至黄帝时代之所都,延续的历史年代相当长;二是遗址的文化内涵应比较丰富,而且必须有层次较高的建筑遗址。因为,作为黄帝的故都遗址,乃是政治统治中心,它必然有较高层次建筑的存在,才能体现出它具有统治中心的地位。根据这些条件进行考察,我们认为,在新郑县境内发现的唐户遗址,值得予以重视。
唐户遗址位于新郑县观音寺乡唐户村南的台地上,地处潩水河和石洞寺河的交汇处。该遗址内含的文化遗存有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及商周时期文化。其中新石器时代文化包括早、中、晚期遗存,延续的历史年代相当长。
遗址的西北部为裴李岗文化时期的聚落遗址。文化堆积层厚约2米。历年出土有石磨盘、磨棒、石铲、石斧、石镰及不少陶器等遗物,属裴李岗文化遗存。
遗址的中部偏北是仰韶时期聚落,文化层厚约3米,有的文化层压在裴李岗文化层上。经调查试掘,发现有房基和墓葬,出土遗物有石器、陶器和骨器。
已发现的房基残迹中,有大量的草拌泥烧土块,还有柱窝以及门道、灶坑、烧土台和不少地面残块。地面残块用细砂,料姜石、小石子和粘土混合筑成,并经火烧,非常坚硬,且平整光滑。
墓葬有土坑墓和瓮棺葬。土坑墓有单人葬,亦有多人二次合葬。瓮棺多用陶瓮、罐、釜充当。
出土的石器有斧、铲、凿、锛、◆、刀、研磨器等。陶器有鼎、釜、罐、瓮、钵、壶、小口尖底瓶、大口尖底缸等,以折腹釜最多,还发现有釜灶连体的遗存。有少量彩陶,有的为白衣彩陶。骨器有针、锥等。还发现有布纹。
遗址的南部为龙山遗址。文化层厚约2~4米。出有蛋壳黑陶片和黑色薄胎陶杯。(以上资料引自《河南省文物志选稿》第六辑《唐户遗址》)。
唐户遗址内含有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存,延续的历史年代相当长,文化内涵丰富,其中最丰富的是仰韶文化。据我参加调查试掘所了解,这个遗址的仰韶文化遗存与洛阳王湾遗址相似,包括仰韶早期至晚期遗存。该遗址内所发现的房基残迹,包括有墙壁和地面残块,数量相当多,尤其是地面残块用砂石和粘土混合筑成,并经火烧成砖红色,平整光滑,非常坚硬,这是仰韶房基地面所少见的,应是高层次的房基建筑遗迹。且离该遗址不远处又有黄帝口的传说。因此我们认为,唐户遗址比较符合有熊之墟的条件,值得予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