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岁老人该不该住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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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3 06:52:06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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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需要全护理老人的儿子对南京一家民营养老机构的护理不满意,进而与该养老院产生纠纷,而养老院以“不能提供全面的医疗护理职能”为由坚决要求老人转院。一个执意要求对方另择高明,另一个坚持不肯离开。“难道我们出了这样的纠纷,就只有走上法院打官司吗?”昨天,面对记者前来采访,南京玄武门社区老年康复护理院王国俊院长无奈地问记者。
家属不满养老院护理
记者在该院看到一份所有进院老人及其家属都需要签署的《入院协议书》,其中提到院方因具备基本医疗资质,他们收治并护理一些常见老年疾病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临终关怀的老人。
今年97岁的林老(化名),于2004年入住护理院,林老此前患有高血压、偏瘫、前列腺增生和脑出血后遗症等多种疾病。去年底,老人身体机能各方面出现退化,双腿没有支撑能力。因此林老自入院起交纳的护理费用是全护理,即每月的护理费为450元,日均15元。护理内容包含为老人提供食宿、生活起居、个人卫生及打扫环境等服务。目前林老每月所有费用相加在2000元以上,属院里费用较高的。
引发最近院方和家属矛盾的,是家属认为最近的护理越来越不到位,与其父亲同住一层楼共有20多位老人,很多需要全护理,而这层楼上只有两位护理员,平均一人需要护理10位以上老人。“父亲这样高龄的老人,应该经常起床活动,不然有些器官会萎缩。”林老年逾六旬的儿子表示,以往一位护理员照顾6个老人,而去年底该院护理制度改变了,由一对夫妇护理员照顾一个楼层的男女老人。这样,他父亲就得不到原先周到的照顾了。因为这个原因,他和几个兄弟姐妹对护理院有看法,自然在情绪上出现了一些过激。护理院负责人表示,家属最近对院方为老人提供的服务很不满意,并诸多指责,他们认为一份价钱一份护理,15元一天的护理费能做到现在这样已很不容易了。
双方多次沟通没有达成一致,为此,院方按协议要求家属带林老离开,并表示高龄老人将面临一系列治疗护理的难题,他们确实难以担责。院方建议他们,要么自己聘请一个保姆对林老全护理,要么重新选择有全护理的养老机构,并主动为他们联系了几家养老机构。可林老儿子认为,父亲在这里住习惯了,加上事情没有说清楚,他们不会轻易离开。
养老院“全面护理”是奢谈
记者昨天在护理院3楼遇到了林老的护理员老樊。58岁的他从事护理工作超过十多年,按他说的,照院里目前的“流程”护理,他一人照护12位老人绰绰有余。但从上月起,原本搭床在林老房间便于照护的老樊,提出想到其他老人房间搭床,原因是林老晚上咳嗽等声音过大,导致自己不能很好休息,矛盾就从这里引出。
“他住我父亲房间可以随时照护,现在我当然有意见。”林老的儿子表示,事情虽由护理员起,但根子在护理院身上,这与当初父亲入院时签署的协议有了区别,所以他提出了强烈的质疑。
“我们开业5年来,收住了400位老人,在这里去世的有130位,绝大多数家属都十分理解配合我们的管理,像这样质问护理工作的还是第一例。”护理院负责人王院长表示,协议中有明确规定,不接受不服从管理的,他们有权要求对方离开。并强调,民营养老机构本身就是微利经营,他们的口号是“为社会和家庭分忧,替天下儿女尽孝”,很多人建议他们把“替”字换成“帮”字,原因就是现在很多儿女把养老的责任推给了机构和护理员,他们肩上的压力很大。况且林老住院享受的护理级别就是流程作业,每天只付出15元护理费,仅值钟点工一个半小时的报酬,希望全面护理只能是奢谈。
养老服务缺标准
“养老机构管理不是靠人海战术取胜,林老的家属如果追究一个护工究竟应该护理几个老人,这就错了,护工的多少不是服务质量高低的必要充分条件。”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负责人透露,该护理院是南京民营养老机构中唯一通过ISO9001服务认证的,应该说管理和服务都不错。此外,护工少是一个普遍现象。目前南京216家养老机构中,专业护工队伍只有1000多名,而其中又有很大的流动性。今年起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佣工的最低工资有了标准,用工成本提高,很多养老机构更会考虑减少成本。据介绍,在目前南京出台的关于养老机构的各项政策规定中,并没有针对护工的量化制定具体标准,因为养老事业在全国都处在起步阶段,即便在目前日本、中国香港等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也没有具体的标准。
一个不愿走,一个不肯留,按南京社会福利服务协会负责人的话说,“这种情况多年来还是第一例”。他同时也提出,解决这个矛盾的最好办法还是双方调解,如果能单独签订一份更加具有个性化的护理协议,可能对双方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