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用卡套现?专家解读危害及防范对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14:27:34
什么是信用卡套现?
“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是通过正常合法手续(ATM或柜台)提取现金,而通过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因为信用卡用户有最高56天的“免息消费”期,持卡人一旦套现,在这段“免息期”内既能使用银行贷款又不用支付利息。所以说信用卡套现使得持卡人在获得现金的同时规避了银行高额的取现费用,相当于获得一笔无息贷款,极具诱惑力。简单一点讲,信用卡套现,就是通过其他方式来支取信用卡额度内现金的行为。因此,信用卡套现的方式也在不断翻新,网络上甚至出现许多网友交流套现心得的论坛和热贴,信用卡的信贷风险被进一步放大,加上不法商户和不法中介的参与,对我国金融秩序产生很大影响。
信用卡套现使信用卡成为个人贷款:例如一个人有10张信用卡,每张额度为10000元,那么他通过套现,就可以获得10万元的贷款,如果他暂时用不着,可以不套现,银行也不会收他的利息,信用卡套现使信用卡成为个人贷款,甚至比贷款成本更低,不用的时候就不会有利息。所以银行将不断加强风险管理。
信用卡套现行为的分类
一是持卡人的个人行为,持卡人玩弄“他人消费刷自己的卡”的把戏,把别人购物的账刷进自己卡内以增加积分的方式,同时购物者再返还持卡人现金,这样对持卡人来说真可谓一举两得。因为许多银行在发行信用卡的同时都推出了增值服务,开展消费积分换礼品等活动,以刺激民众办卡和消费的热情。
二是持卡人与商家或某些“贷款公司”、“中介公司”合作,持卡人通过付给商家手续费来获取套现。一般是利用商家的POS机进行虚假交易,将信用卡上的金额划走,商家或“贷款公司”、“中介公司”则当场付现(付给持卡人现金),持卡人付给商家的手续费又低于银行。
三是持卡人利用一些网站或公司的服务而取得套现,如,借助“支付宝”或中国移动的“网上购买充值卡”的服务进行套现。
信用卡套现的危害
首先,信用卡套现增加了我国金融秩序中的不稳定因素。我国对于金融机构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对金融机构资金的流入流出都有一系列严格的规定予以监控。那些不法分子联合商户通过虚拟POS机刷卡消费等不真实交易,变相从事信用卡取现业务等行为却游离在法律的框架之外,违反了国家关于金融业务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背离了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还可能为“洗钱”等不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这无疑给我国整体金融秩序埋下了不稳定因素。另外,银行风险的增大,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也将破坏社会的诚信环境,阻碍信用卡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非法提现对发卡银行的伤害是巨大的。绝大多数的信用卡都是无担保的借贷工具,只要持卡人进行消费,银行就必须承担一份还款风险。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银行通过高额的透支利息或取现费用来防范透支风险。可是,信用卡套现的行为恰恰规避了银行所设定的高额取现费用,越过了银行的防范门槛。特别是一些贷款中介帮助持卡人伪造身份材料,不断提升信用卡额度,银行的正常业务受到巨大的干扰,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由于大量的套现资金,持卡人无异于获得了一笔笔无息无担保的个人贷款。而发卡银行又无法获悉这些资金用途,难以进行有效地鉴别与跟踪,信用卡的信用风险形态实际上已经演变为投资或投机的信用风险。一旦持卡人无法偿还套现金额,银行损失的不仅仅是贷款利息,还可能是一大笔的资产。
最后,对于持卡人个人而言,信用卡套现行为也给自己带来极大的风险。表面上,持卡人通过套现获得了现金,减少了利息支出,但实质上,持卡人终究是需要还款的,如果持卡人不能按时还款,就必须负担比透支利息还要高的逾期还款利息,而且可能造成不良的信用记录,以后再向银行借贷资金就会非常困难,甚至还要承担个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风险。
信用卡套现的防范对策
立法方面。要防范信用卡套现带来金融风险,首要任务是明确信用卡套现行为的性质,必须在法律中严格界定非法套现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才能在现实中产生对非法信用卡套现的威慑力,以保障银行的资金安全,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其次,建议加大对银行卡立法的力度。银行卡已经成为国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金融工具,有关银行卡持有者与发放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发卡机构、商户之间利益的平衡等都需要效力层次较高的法律予以确定。在美国,对消费信贷产品、信贷额度、利率、担保、抵押、保险、还款条款、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规范、推动银行卡消费信贷业务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我国的信用卡立法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加快立法的进度,以保证在处理银行卡相关问题时有法可依。
发卡机构的防范措施。在目前法律规定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发卡机构应该在大力拓展信用卡业务的同时,加强风险防范的意识,发卡前严格审核申请人的条件,严格审批额度,强调发卡源头的风险控制。在与特约商户的协议中,明确特约商户不得协助持卡人套现,强化其违约责任,以约束特约商户的行为;各银行间应共享违规客户信息系统,避免同一客户反复办卡;引入银行卡保险机制,与保险公司合作,参与信用卡风险的有关保险,降低信用风险。
征信体系方面。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尽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征信体系的建立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具有重大的意义。今后银行在信用体系建立的基础上,可通过客户的信用资料库随时查询客户信用档案,并迅速确定能否给客户授信及授信额度。也可以将参与信用卡套现的持卡人、商户等的不良行为记录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中,并配套相关的法规。
信用卡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套现是说信用卡用户不通过正常手续(ATM/柜台)提取现金,而是通过与商户协商以刷卡名义取现。具体做法就是由商户刷卡后将所得金额退还给持卡人,以达到资金到现钞的转换。广义上的套现又包括通过各类手段,通过信用卡获取现金。
信用卡是一种重要的个人理财工具,精明的理财高手总是能找到适当的且合法的"套现"方法。通过套现,可以从容的实现个人融资。
信用卡套现是否违法?
对于信用卡套现是否合法的话题不但困扰着各位卡友,同时也让一些为卡友们提供服务的朋友感到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今天,且听以为法律学硕士,金融学专家如何看待此事。
作者揭秘:老陈,国内某著名学府法律学硕士,金融领域专业人士,现常居北京,从事金融方面工作,在我们的信用卡和套现及其合法性方面的发言非常具有权威性。
现小站有幸,请来老陈为大家讲讲信用卡与套现的故事。别急,且听老陈慢慢讲来。先有信用卡还是先有套现?
是进亦套,退亦套,然则何时而不套,其必曰:先天下之卡而套.
近几天,不少好心朋友给笔者来电:老陈,最近中关村(000931行情,爱股)抓了一些套现的商户;银行终止了和支付宝的合作;民生银行(600016行情,爱股)取消了其信用卡的分期额度;,,,等等,不一而足,莫衷一是,真假孙悟空腾空而起,笔者试图结合当前的经济危机的背景分析一下套现这个事,套用余秋雨老师的“名言”:呵呵,多大点事啊!
据传,目前信用卡套现已成为不少有信用人士的一种理财方式。由于信用卡套现的存在,淘宝网每日交易量已达5.5亿元。不少人开始妖魔化信用卡和电子商务模式,似乎如不加以治理,银行将会因此出现巨额呆账坏账死账。事实真的如此吗?这种套现操作是否违法?信用卡使用还有哪些误区,应注意哪些问题?
可以这样说:信用卡是为套现而生的,这是信用卡之本啊。地球村里,一定是先有套现,后才有信用卡的,这是发明信用卡的人之初衷。“先消费后还款就是套现” 任何一个信用卡使用手册上都会写明,信用卡是一种小额贷款,由银行设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以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非提现交易在一定期限内还款享受免息还款期。 这应该就是信用卡的定义和最基本的功能,而绝大多数的人只知道信用卡可以先消费后还款,并且不用支付利息。然而,信用卡并非必须要在一定期限内足额还款,即到日子可以选择最低还款,而代价仅仅是支付相应的利息,这就是信用卡的融资功能。少还款也好、直接提现也罢,从本质上讲都是信用卡套现,这些功能不仅仅是信用卡使用手册上标明的功能,同时也是信用卡中心盈利的重要途径,所以这种套现行为应该不在打击之列,银行如果打击,顶多是学周伯通的左右手互博了。
那么,现在不少所谓理论专家说的的“信用卡套现”是什么呢?其实是“相对零成本套现”。相对零成本套现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现在被媒体大肆讨伐的主要还是通过支付宝进行的网上支付套现。他们称:“持卡人通过淘宝网进行虚假的交易,同时把信用卡的信用额度以交易的方式变成他人银行卡的现金,从而实现信用卡套现的目的。”同时他们还认为,此举将给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是各种呆账坏账死账的根源。这种罪名很显然是莫须有的,银行贷款产生的大量呆账坏账死账与信用卡关系不大,而真正由信用卡产生的呆账坏账死账,则主要是银行滥发信用卡导致的,目前尚未见到有持卡人因为信用卡套现导致银行出现呆账坏账死账的案例。
所以,严格地讲,先消费后还款本身就是一种套现。持卡人有钱不花,偏偏要让银行掏钱,自己兜里的现金暂时不动,这不是套现是什么?持卡人把信用卡插入ATM机,就可以直接取出现金,自己兜里的现金还是暂时不动,这不是套现是什么?而进行现在所谓的“信用卡套现”的持卡人,无疑是希望减少利息成本,利用套出来的现金去投资以赚取高于利息的利润,这样的持卡人从根本上讲是准备还款的;而不准备还款的人根本不用去套现,直接把信用额度挥霍光也就是了,至于将来有多少利息根本不用考虑,反正也不准备还,这才是恶意的行为。
所以说,如果禁止信用卡套现,唯一的办法就是彻底取缔信用卡,大家还是用纸币直接消费,信用卡中心也可以关门大吉,这也印证了先前说的:套现是信用卡之母,你只能取缔信用卡,谁有能力取缔套现呢?
之所以有很多人“冒死”套现,主要由于银行方面单相思,他们认为持卡人要用现金会用信用卡去银行柜台或者去ATM机上取现,先来看看这种取现的成本,按照日息5%%计算,即使不考虑取款手续费,折合年化利息也高达19%以上,如果再加上2%~3%#左右的取款手续费,年息将超过20%,而银行的另一个游戏规则“最低还款额”按理论10次还算,年息将达36%,即使是坊间的高利贷利率年息大约也只有10%-15%啊。这正是部分持卡人很少用信用卡去银行取现的根本原因(但急了去银行取的也有相当部分人),别的不违法的途径也不少啊。
除了直接取现,信用卡分期付款也成为了一种可行的融资方法。例如,一持卡人出现了一笔大宗支出,其后他通过信用卡中心申请了分期付款,以实现融资消费的目的。按照平均0.6%的每期手续费,每月1期分12期计算,实际利率约为12%以上,如果考虑到兴业银行(601166行情,爱股)、工商银行等银行要求先付清手续费,实际利率将会更高。而据了解,持卡人愿意接受的信用卡融资利率大约在7%至9%之间,也就是说,目前的分期付款利率依然过高。
“法律不禁止就是合法套现” 既然国家允许信用卡存在,那么就不可能禁止信用卡套现。从法律上讲,并没有明确的条文可以确定什么是信用卡套现、什么不是,人们经常提到的信用卡套现都是人为理解的,而且都是人为理解成贬义词(这点很怪),这相当于说:“我说你是套现,不是也是;我说不是,是也不是。”这是典型的“没谱”。所以,国家应从立法上确定什么行为是允许的,什么行为是禁止的,在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可以的。 现在是法制社会,大家不要被这些“何患无词”所吓着了,作为持卡人,只需要好好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之四款情形就足够用了,掌握了本质,方法就不是问题了,呵呵。
持卡人本人通过商户的POS机刷卡消费转提现的套现方法,如果商户和持卡人都没有什么恶意的主观,至于套出现来这个事明显是个民事问题,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又不显失公平,符合民法精神,也没什么瑕疵了,至于先前的好心朋友告诉笔者的抓了某某套现商户,一定是他们存在主观恶意,什么事情有主观恶意,又有了恶意下的情节都得抓啊!
至于支付宝套现,没有人能够确定一笔交易是否为虚假交易,即使交易双方在一个城市,使用相同的IP地址,没有缴纳营业税,短时间内有多次大额交易,这些你都可以认为是虚假交易的特征,但你却不能用这些现象来证明这个交易就是虚假的。
举个例子,一家公司开年会,年会上抽奖时,张三中奖一台笔记本电脑,由于自己已经有电脑使用,便在淘宝网上卖出。而此时同公司的李四正好想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便在淘宝网上买下了张三的电脑。此后王五、赵六、孙七也是与张三同时中奖的同事,看到张三通过互联网卖出了中奖奖品后也让张三代其卖出电脑,而李四由于买入电脑后被其朋友们认为买到了物美价廉的商品,也让李四帮其购买,此后,李四便与张三在淘宝网上继续出现若干笔笔记本电脑的买卖,相同的IP地址,相同的城市,这种行为看起来应该是信用卡套现了,可是却不是。
解决这一个问题的办法是,要么让李四不要买笔记本电脑,要么不要用信用卡买入。两种办法都失去了电子商务的意义,这是一种倒退行为。那么,是不是应该对信用卡套现行为严格禁止呢?有人进行信用卡套现,说明信用卡套现存在市场,是消灭这一市场,还是合理地引导,全在决策层的决策,但不能开始妖魔化信用卡和电子商务模式。
为什么要信用卡套现?
为什么现在很多人要选择信用卡套现?要明白这个问题,就需要清楚信用卡套现和到银行的ATM机器上直接取现的区别。
下面通过一个举例来详细说明为什么人们会选择信用卡套现?
我们都知道,当你拿到信用卡的那一天起,银行就承诺了给你相应额度的预付款,比如,你办了一张额度为1万的信用卡,那么银行就答应了随时可以借1万快钱给你,这1万块钱呢?你可以在最长为56天的免息期内还给银行,这之间不算你的利息,但是呢,这个预付款只能用来消费,银行不提倡你换成现金取出来,因为当你到ATM机器上取现的时候,你只能取出占额度50%的现金,同时这些现金还需要收取你3%的手续费,当你钱取出来以后,银行会给你开始算利息,一般情况下是每天万分之五。
上面这是我们直接拿着信用卡到ATM机器上取现的情况,换一个角度,如果我们不去取现,把信用卡拿着去消费,与上面相比,有几个优势:1、可以全额消费,比如你的卡是1万额度的,那么就可以消费1万元;2、消费的手续费没有,如果是套现,一般是收取2%个点,比正常取现要便宜;3、没有利息,你可以在最长为56天的免息期内将银行的钱还上,无任何利息。
通过上面这样的分析,对于为什么会选择信用卡套现,而不是到ATM机器上直接取现,我想大家应该有了大致的了解。
常见的信用卡套现方法归类
一:用信用卡为朋友的消费埋单来实现免费套现
朋友在用现金消费的时候,用自己的信用卡替朋友刷卡“套现”并及时还款,银行的收益只是从商户收取1%至2%的结算手续费,持卡人没有任何费用支出。
二:利用信用卡购买基金轻松套现
买卖货币市场基金一般都免收手续费,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都为0,此方法即利用信用卡和货币市场基金的特点,不但可以免费套现,而且可以赚货币市场基金2.3%左右的年收益。
三:利用电子商务网站淘宝、拍拍等在线免费套现
主要是利用电子商务网站无比便利的消费、提现的特性,通过充值提现(此方法慎用),虚假购物消费后再提现的方法进行免费套现,此过程均免收一切手续费,这也得益于电子商务网站的激烈竞争带给我们消费者的极大好处。
四:刷卡够机票来免费套现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和者南方航空(600029行情,爱股)公司的头等舱,规定头等舱只要是在起飞前24小时退票,要全额现金退票,但不包含误机状态下改签过的头等舱机票。于是也就有人动起了两家航空公司的歪念头,在上述两家航空公司在当地的自建营业厅刷卡购票并出票,然后按照退票流程来操作即可轻松实现免费套现的愿望。
五:在中国移动刷卡购买大额充值卡来免费套现
中国移动目前可以在营业厅刷卡购买充值卡,甚至通过现在的绿色营业厅通过手机短信绑定信用卡和手机卡号后即可划账给手机号码,以此先用信用卡为手机号码充值,然后带上身份证和手机卡去中国移动营业厅销号、退款即可。放心,中移动柜台的现金比你信用卡的额度可是多的多的。
以上五种均为社会中常见实现信用卡套现方法,我想大家对信用卡套现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信用卡套现”司法部立法动态
近期关于“信用卡非法套现将被纳入立法规范范围”的消息不胫而走,银行、专家、持卡人三方对此态度迥异
近期,信用卡一方面以“中间业务”的形式为银行的业绩增长贡献颇多,一方面也成为部分人士新的“生财之道”。此外,民间普遍使用的POS机刷卡套现、支付宝套现等列入“灰色地带”的案例也屡屡见诸报端。近期,有关信用卡套现将进行立法规范的消息逐渐成为信用卡以及理财市场的热点,各方对此消息反应大不一致:银行认为此举有利于银行的风险控制;持卡人则认为套现是信用卡的贷款功能,应予以保留;部分专家指出,应该由银行做好风险控制工作,而不是彻底限制信用卡的套现行为。
银行:有利于风险管理
“银行肯定全力支持,并且也是期盼已久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信用卡部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9月底,全国银行卡发卡量达17.3亿张,1-9月份银行卡交易总额103.3万亿元,剔除批发行的大宗交易和房地产交易,消费额在社会消费总额中占比超过25%。
中国银行(601988行情,爱股)银行卡中心市场营销团队主管易必正在日前中行发行钛金卡的活动现场对记者表示,虽然目前还没有看到有关信用卡套现立法的消息,但信用卡非法套现确实是对银行风控管理的一个重大挑战。他表示,中国银行有一个反欺诈侦测系统,对客户的异常交易行为会进行自动甄别,随后银行就会采取相应措施。
据有关媒体统计,截至2008年末,工行、建行、中行、交行等四家大型上市银行共发行了8400万张信用卡。其中,中行2008年信用发卡量增幅为38.6%,相对较低,而工行、交行的增幅均在60%以上。与巨幅的发行量相伴随的,是信用卡贷款的风险逐步上升。
银行业内人士指出,信用卡风险上升有三大原因:其一,由于信用卡业务本身处于高速增长时期,伴随信用卡消费额、透支额的大幅增长,不良贷款余额出现同步增加。其二,受经济下滑影响,部分行业出现倒闭、裁员、减薪等现象,出现信用卡逾期账户增多、不良透支额增加的情况。其三,根据国内相关政策,信用卡不良贷款很难自主核销,这也是导致不良贷款余额逐年增加的原因之一。
专家:套现立法是集体不公平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潘辛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银行本应做好的风险控制工作推到持卡人的头上,是一种集体不公平。
他认为,关键问题不在于信用卡套现本身,而在于我们国家的银行卡条例是否更新调整,信用卡多方关系是否理清,持卡人的利益是否受到保护和推动,这些都还缺乏法律来规范。
据介绍,在美国信用卡持卡人在超市就可以很方便的取现。潘辛平认为,消费者只要按时付给银行利息,就是正常的商业活动,没有问题。而同样,在美国只要持卡人没有签字,被盗用的金额就由商户和银行去承担,但在中国,监管机构没有这样的规定,老百姓的信息被盗用申请了信用卡,银行还是只管追究被盗用者的责任。而中国的老百姓却缺乏维权的机制。如果监管机构对信用卡各方的关系进行完整细致的规范,各方法规配套齐全,银行方面自然会提高风险意识。
持卡人:套现合情合理
2008年年底,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在出席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时表示,有必要加快推进银行卡的相关立法工作。他称,央行将会同其他部门就信用卡套现、信用卡恶意透支、新兴支付方式等犯罪,加快研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随后,信用卡套现立法的消息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相当数量的网友都不认可将信用卡套现定义为“犯罪”的说法,并且认为不论是还最低还款额还是信用卡提现,都是信用卡的基本融资功能,失去了这些基本功能,信用卡存在的意义也将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