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那大中学班级量化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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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那大中学班级量化考核细则 德育室
为了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生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推进我校德育工作和班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按《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该《细则》,以强化广大师生的班级管理和创建省一级学校的意识,提高班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几方面全面发展,提高的学生的整体素质。
第一章 考核项目
课堂纪律、学科竞赛、班容班貌、读报活动、每周一歌、荣誉及纪律处分、好人好事、劳动、课室卫生、课外活动、文体比赛、团队活动、学生仪表、早操和升旗、集会等。
第二章 考核细目及评分
1、课堂纪律:
(1)出勤:在正常的上课(含自习课)或学校安排的中段考、期考期间,无故旷课或缺考1人次扣班级1分,迟到或早退的1人次扣班级0.5分,请假不扣分不加分。
(2)课堂秩序:凡老师上课及中段考、期考期间,课堂或考场秩序混乱,经任课老师反映属实的班级,一次扣该班级2分。凡自习课课堂秩序混乱,经检查核实者,一次扣该班级2分。
2、学科竞赛:凡在各类征文比赛及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集体奖)的给该班级加10分,获国家级奖励(个人奖)的一人次给该班加5分;获省级奖励(集体奖)给该班级加6分,省级奖励(个人奖)的一人次给该班加3分;获市级奖励的(集体奖)的给该班级加4分,获市级奖励(个人奖)的一人次给该班加2分;获校级奖励(集体奖)的给该班加班2分,获校级奖励(个人奖)的每人次给该班加1分。
3、班容班貌:
每月由德育室组织检查评比,凡被评为一等奖给该班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优秀奖加3分。
凡被评比为“差”等,并被通报批评的班级,一次扣该班5分。
4、学生仪表:
学生仪表要朴素大方,不留与本人年龄、身份不符合的发型,不佩带耳环、戒指和项链等装饰物,不穿不符合学生身份的服装,不化妆,不在教室内穿无领无袖背心、在公共场合不穿拖鞋。
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1分。
5、荣誉称号及纪律处分:
(1)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国家级(集体荣誉)的给该班级加50分,国家级(个人荣誉)的给该班级加10分;省级(集体荣誉)的给该班级加20分,省级(个人荣誉)的给该班级加5分;市级(集体荣誉)的给该班级加10分,市级(个人荣誉)的给该班级加3分;校级(集体荣誉)的给该班级加5分,校级(个人荣誉)的给该班级加1分。
(2)凡本班的学生被学校纪律处分,一人次扣该班级3分。被公安机关拘留等处罚的,一人次扣该班20分。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按学校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6、好人好事:
学生或班集体每做一件好事或一次拾物交公(书面报德育室,并经检查核实),一次(或人)给班级加1分,被学校通报表扬的,一次(或人)给班级加3分。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经检查核实,取消该班本学年度各项评优资格。
7、劳动:
(1)学校总务室布置的劳动任务:经检查核实,完成任务好的班级每次获加分2分,完成任务一般的班级不加分不扣分,不完成任务的每次扣2分。
(2)各班的卫生区:凡在每周总务室公布的得分中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获班级量化加分2分;得分8.5分至9.5分的,不扣分不加分;得分在8.5分以下的,扣该班班级量化分2分。
8、课室及各班负责的走廊卫生:
各班教室及负责的走廊应经常保持洁净,每天由学校校医室组织检查,凡在检查中被评清洁的,一次给该班级加1分;一般清洁的不加分,不扣分;不清洁的,每次扣该班级1分。
9、公物保管:
每个月校总务室组织对班级内的财产、设施的保护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公物保管良好的,给该班加3分。如有人为损坏的,除按各班与学校总务室签定的合同按规定赔偿外,还要扣除该班的量化考核分。人为损坏课室内广播电视系统扣20分;人为损坏一块黑板扣10分;人为损坏一张课桌或讲台扣5分;人为损坏一张椅子或板凳扣2分;人为损坏一块玻璃扣2分。
10、课外活动:
各班必须按学校体卫艺室的规定组织本班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经检查组织较好的班级给该班级加3分;一般的不加分不扣分;组织较差或不按规定组织活动的班级扣3分。
11、文体比赛:
(1)在学校田径运动中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加8分,第二名加7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
(2)在军训会操中获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优秀奖加2分。
(3)在学校文艺汇演中获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优秀奖加2分。
(4)在体育比赛中凡个人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各种体育比赛获前八名,一人次给所在班级加3分;在市级各种体育比赛获前八名的,一人次给所在班级加2分。
(5)在学校组织的班际体育比赛中(校田径运动会除外)获集体一等奖给该班级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加2分。
(6)在年级组、学生会组织的小型体育比赛中获得集体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
12、团队活动:
(1)、被省团委评为先进团支部或先进中队的,给所在班加10分;被市团委评为先进团支部或先进中队的,给所在班加8分;被学校团委评为先进团支部或先进中队,给获奖团支部所在班级加5分。
(2)按要求组织学生参加团队活动,被通报表扬的给所在班级加3分,被通报批评的扣所在班级3分。
13、胸卡: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自觉佩戴胸卡,违反此规定的一人次扣该班0.5分。
14、早操、升旗仪式:
(1)在早操活动中获早操评比流动红旗的班级每次加5分;凡每周缺操人数在60人次以上的班级扣5分。
(2)在升旗仪式中队伍整齐、着装统一,精神面貌好的班级,获加分2分。人数少,而且队伍凌乱,被点名批评的班级,一次扣2分。
15、各类集会:
在各类集会中满勤的班级,每次奖2分;被表扬的班级,加2分;被批评的,扣该班2分。
第三章  考核办法
1、组成班级管理量化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教导室、德育室、总务室、体卫艺室及校团委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2、课堂纪律、学科竞赛等项由教导室进行考核;班容班貌、学生仪表、读报活动、每周一歌、荣誉称号、纪律处分、好人好事等项由德育室进行考核;劳动、公物保管等项由总务室进行考核;课室卫生、课外活动、文体比赛等项由体卫艺室进行考核;团队活动、早操和升旗、集会、胸卡等项由团委进行考核。
3、参与考核的有关部门指定专人任考核员负责本部门所辖的考核项目的评分与统计。每周一上午各考核员把上周考核的统计表交到德育室,德育室汇总后交由学校办公室核准并予以公布。
各被考核的班级如对考核结果有疑问,可直接向相关考核员询问,考核员必须按规定予以说明。
4、每班基础分100/周,每月汇总一次,总分按得分的高低在学校及年级进行排序,并由学校进行表彰。
每学年末成绩凡总分在年级排列为第一、二名的班级为校级先进班集体。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先进班集体须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5、班级考核作为班主任量化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章  附  则
1、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学校办公室。
2、本《细则》从2003年3月17日开始生效执行。
儋州市那大中学
二○○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