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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0阅读次数:89次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颁布,使全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高度重视,积极进行了信贷改革。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也不甘示弱,迅速融入在这场金融改革风暴中,多方式、多层次、多途径加强贷款新规的学习与培训。并通过学习、讨论、修改、执行等一系统过程,基本促成贷款新规落实起用。贷款新规的起用初步构建和完善了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为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也将为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系统化调整与完善;有利于农信社实现贷款流程的精细化管理;作力使农信社规范和强化贷款风险管控;确保广大金融消费者和“三农”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稳步发展,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和良好银行的作用。
  贷款新规的出台细分了原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的操作流程,从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和支付、贷后管理、法律责任等,主要贷款业务流程规范的角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监管要求。其核心内容是要求我们合理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超额发放贷款。强调对贷款的支付和贷后管理,加强对回笼资金的管控。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
  贷款新规的出台校正了农信社信贷操作模式,由曾经粗放型转变为建立了“营销、审查、发放、监督”相分离的精细化信贷管理模式,与传统的信贷管理制度相比,有深刻变化。强调真实交易基础,规范文本使用,明确贷款支付方式和起付标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信贷管理制度的完善,完善了由作业监督向放款核准转型的工作方式,逐步推广了以放款审核、支付方式、贷后管理等为中心的管理模式。
  贷款新规的出台强调了贷款用途管理,明确规定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用途,借款人不得违规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对借款人的用途进行尽职调查,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变革了传统的贷款业务发放与支付方式,贯穿了“实贷实付”原则是“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核心理念。要求在信贷发放过程中前、中、后台齐抓共管的方式来落实“实贷实付”的支付原则。严格确定支付的相关要求。采用受托支付的,要求贷款审核人应根据合同约定用途,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收款方与交易合同约定的交易对手是否一致;贷款资金用途与其提供的资料内容是否一致;资金支付金额是否与交易合同约定金额相匹配;是否符合约定的受托支付条件。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贷款资金的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在贷款支付过程中,我们还要对借款人的信用壮况进行调查,借款人信用壮况下降,主要营业业务盈利能力不强、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我们应及时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贷款新规的出台促使农信社全流程风险控制,有效规范和强化了贷款风险管控。明确规定了贷款人应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与非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预警风险提示,调整风险分类,并视情况及时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追加担保等各种针对性措施,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新规作重倡导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明确信贷管理工作目的就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经营,保护广大消费者和存款人的切身利益。促使农信社不断更新风险管理理念,采取先进风险管理技术,逐步建立和完善信贷风险管理架构体系。进一步提升贷款风险管理水平、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管理质量,保障贷款业务安全运行和农信社长远发展。
  “三法一指引”是新规,有效地保护了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在业务操作流程上比传统操作手续要规范得多。因此,要求我们加强对贷款新规的学习,掌握和了解相关条款和操作流程,在实际工作中资料收集上要更加规范、流程操作上要更加精细、风险防控上要更加谨慎。并要积极加强宣传让客户知道和了解贷款新规的基本操作,营造良好的信贷氛围。此次新规的出台是农信社有效防范信贷业务风险,是保护客户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我们要及时有效地将贷款新规使用在实际工作中去,规范和促使农信社精细化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农信社信贷风险,促进农村信用社稳步、健康、快速发展。(红花岗区联社迎红桥分社 张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