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容性增长”为民企带来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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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包容性增长”为民企带来机会?

(英国)FT中文网   (20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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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特约撰稿人 陈杰人

  中国的经济增长和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发展,似乎正在一个怪圈里循环——保障和改善民生依赖于高速的经济增长,而高速增长离不开垄断型国有企业的GDP贡献,国企的垄断又制造了更多不公平并反过来压制民生——也正是这个怪圈,让中国正在进行的经济改革、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备受责难,且在不少学者和观察人士眼里,这一怪圈正是中国陷入权贵资本主义的重要标记,在资本的盛宴里,既得利益集团欲罢不能。

  如何破解这个怪圈?经济提出了“包容性增长”的概念且得到了中国最高层的认可。9月16日,胡锦涛主席在出席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开幕式时,发表了题为《深化交流合作 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这是中国领导人首次在公开场合提出“包容性增长”的新概念,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注意。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包容性增长”最早出自于亚行经济学家不久前提出的理论观点,它是指一国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针对可能或者已经存在的发展失衡、分配结构不合理、分配不公、社会差距因发展而持续扩大、弱势群体利益不能得到很好保护等有违可持续发展宗旨的各种情形,通过政策和法律介入、宏观调控、管理监督、司法救济等多种手段,矫正失衡,使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改善并重,并使发展普惠社会各群体。从本质上看,包容性增长和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理念一脉相承,它反映出发展的目的,指导发展的方向。

  从经济学家的新概念到中国最高领导人的正式表态认可,可见“包容性增长”在中国高层所引发的强烈共鸣,也可见中国高层对当前发展失衡的不满和担忧。结合中国执政党的核心理念来看,我们可以对“包容性增长”的内涵分几个层面理解:在价值层面,人民利益至上是包容性增长的核心;在方法层面,法律和政策的调节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关键;在技术层面,则要更多地照顾以民营企业等各类草根利益主体。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虽然有了巨大的进步,但这些进步主要体现为经济总量的增长,和经济发展形成严重不相称的则是社会事业和民生的滞后,在30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各类利益主体不平等是不争的事实,基尼系数持续扩大、垄断未被根治、社会事业落后于经济发展速度、弱势群体利益常受侵害,官场腐败和司法不公所导致的基层社会矛盾不断涌现……所有这一切,其实从根子上看,都是过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未充分重视包容性增长的结果。

  中国之所以没有在发展过程中实施包容并蓄、均衡发展的策略,根源在于政治体制对统治集团利益的过度保护以及对草根利益阶层的不信任。有鉴于此,过去多年来,虽然这个国家从宪法、法律上日渐体现了对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草根经济的合法性认可和保护必要性认同,尤其是中国高层意识到草根经济的存在价值和丰富其执政成果的重要意义,但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各大既得利益集团、一些地方政府和公有资本垄断的行业,对民企设置了重重阻碍并成功地持续阻击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同时也阻击了国有资本组织内普通工薪阶层联盟的崛起努力。

  对民企和工薪阶层的利益阻击及社会地位压制,使得草根阶层失去了话语权、经济权和谈判权,并远离决策阶层,比如拆迁制度、工资协商制度、投融资体制等,中国诸如此类的多数公共政策,恰恰是在维护“赢者通吃”的扭曲社会,于是,民怨沸腾就成了必然。

  “赢者通吃”规则在中国的最典型表现,莫过于国有资本对民营资本的强势压制。迄今为止,虽然全国的经济有了飞速发展,但民营企业一直无法获得与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企业平等的法律和政策地位,甚至一些地方和行业出现了严重的国进民退现象。前不久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全国民营企业前500强的利润总和,还不及两家国有企业。对这种总体强盛发展基础下的非均衡态势,可以称之为“排斥性增长”。

  众所周知,民营企业资本源于民间,利益直接与民间关联,这种关联性不仅体现为投资人的草根性,也体现在工资分配、利润分享等多种领域。一个典型的现象是,如果没有建筑市场的完全放开,亿万农民工的劳务收入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排斥性增长的态势下,很多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比如石油、通信、交通、金融等领域依然高度垄断,民营资本无法与公有资本平等相处平等竞争。

  排斥性增长不仅表现为国有大企业在资源的获取上对非国有经济成分的排斥性,而且表现为利益分配机制上对民众的排斥。迄今为止,国有大企业虽然名为全民所有,但它们极少向中央财政上缴红利。一方面是那些国有大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们躺在巨富中独占本应为全国人民分享的利益,另一方面却是无数民众还在为生计苦苦挣扎。

  反观民企,它们基于就业的广泛性、关联利益的普惠性、资本变动的频繁性等各种特征,让更多民众有了与资本接触的机会,并时常能从资本中获得直接的好处。有关数据表明,当前解决民生问题,尤其是工资收入作为民生最重要支撑的当下,民营企业居功至伟。可问题是,民企承担了相当多的社会润滑功能,却无法为自己争得合理的机会和空间。

  排斥性增长所带来的祸害,已经越来越明显体现为社会的危机态势。中国决策高层在媒体、公众和学者日复一日的疾呼下,终于开始意识到排斥性增长所隐含的巨大社会风险,并顺从有识之士的建议,接受包容性增长的理念。

  从排斥性增长到包容性增长,本质上是中国公共政策的重大转折,从技术层面来看,则很可能给民营企业等草根经济带来新的机会。因为包容性增长的关键,即如何在发展的过程中重民生、保民生,而要做到这点,就必然要重视和保障草根经济的生命力、创造力和保障力。从某种意义上讲,要真正实现包容性增长,其实就是扩大民企的生存空间,让这支具有无限生机的经济队伍为增长的包容性注入永无穷尽的活力。

  包容民企发展,首先要破除观念上的误区和戒区,那种认为民企风头过旺会危及国家经济基础的思维虽然早已过时,但它依然普遍存在,乃至一些高级官员也不时表现这一认知。事实上,民营企业的发展,不仅不会对国有经济造成冲击,而且还能承担更多国有企业和政府无法承担的民生功能。

  包容民企发展,更要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有实质性的突破举动。这些年来,国务院先后出台过关于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宏观纲领,但落实时阻力重重。究其因,还是既得利益集团对民生的抵制,它们之所以能成功阻击民企,关键就在于法律不健全以及有法不依。因此,立法机关有必要修改和制订涉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银行金融等领域的有关法律,执法机关(包括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则要加强《反垄断法》等经济法的执法监督力度,促成一个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包容民企发展,还要让民企在国家的社会和政治生活中有更多的话语权,不仅要支持、鼓励民企中的人大代表敢于表达诉求敢于维护民生,更要让民企更多地参与社会决策和社会监督,使他们作为民生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在促进这个社会的包容度、公平性方面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

  包容民企发展,还有一点就是必须认同各类社会中介组织、NGO的积极作用,只有彻底改革有关制度,以国家力量支持和培育这些组织,才能让中国的未来得以在公民社会的精神中延续和发展,才能真正做到国家包容政党,社会包容国家。

  综上而言,如果中国决策层真正将包容性增长作为下一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针,那么,民企就有可能在多方面获得机会和突破,这些机会不仅包括法律和政策机会,也包括资源机会和政治机会。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作者陈杰人为独立时事观察员,曾在《中国青年报》等多家报刊担任记者和编辑,2001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2005年受美国国务院邀请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等机构作访问学者,现为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博士候选人,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政治伦理、法治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

  (本新闻文章由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ftchinese.com)授权,转载在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