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论建禄月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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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论建禄月劫

    建禄者,月建逢禄堂也,禄即是劫。或以禄堂透出,即可依以为用者,非也。故建禄与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加分,皆以透干支,别取财官煞食为用。

    禄格用官,干头透出为奇,又要财印相随,不可孤官无辅。有用官而印护者,如庚戌、戊子、癸酉、癸亥,金丞相命是也。有用官而财助者,如丁酉、丙午、丁巳、壬寅,李知府命是也。

    有官而兼带财印者,所谓身强值三奇,尤为贵气。三奇者,财官印也,只要以官隔之,使财印两不相伤,其格便大,如庚午、戊子、癸卯、丁巳,王少师命是也。

    禄劫用财,须带食伤,盖月令为劫而以财作用,二者相克,必以伤食化之,始可转劫生财,如甲子、丙子、癸丑、壬辰,张都统命是也。

    至于化劫为财,与化劫为生,尤为秀气。如己未、已巳、丁未、辛丑,丑与巳会,即以劫财之火为金局之财,安得不为大贵?所谓化劫为财也。如高尚书命,庚子、甲申、庚子、甲申,即以劫财之金,化为生财之水,所谓化劫为生也。

    禄劫用煞,必须制伏,如娄参政命,丁巳、壬子、癸卯、己未,壬合丁财以去其党煞,卯未会局以制伏是也。

    至用煞而又带财,本为不美,然能去煞存财,又成贵格。戊辰、癸亥、壬午、丙午,合煞存财,袁内阁命是也。

    其禄劫之格,无财官而用伤食,泄其太过,亦为秀气。唯春木秋金,用之则贵,盖木逢火则明,金生水则灵。如张状元命,甲子、丙寅、甲子、丙寅,木火通明也;又癸卯、庚申、庚子、庚辰,金水相涵也。

    更有禄劫而官煞竞出,必取清方为贵格。如一平章命,辛丑、庚寅、甲辰、乙亥,合煞留官也;如辛亥、庚写、甲申、丙寅,制煞留官也。

    倘或两官竞出,亦须制伏,所谓争正官不可无伤也。

    若夫用官而孤官无辅,格局便小,难于取贵,若透伤食便不破格。然亦有官伤并透而贵者,何也?如己酉、乙亥、壬戌、庚子,庚合乙而去伤存官,王总兵命也。

    用财而不透伤食,便难于发端,然干头透一位而不杂,地支根多,亦可取富,但不贵耳。

用官煞重而无制伏,运行制伏,亦可发财,但不可官煞太重,致令身危也。

简注:

一、禄劫在原命局中的用法:

       1、用官:干头透出为奇,又要财、印相随,财印同出要无碍。若孤官无辅则格局小,难取贵,透出伤食则破格。若去伤食而存官亦可取贵。

       2、用杀:必须制服。财党杀破格,若去杀存财又为贵格。

       3、官杀竞出:必须取清,混杂者尤其需要制或合或化杀而留官以取清。若无制服则行制服之运亦可发财,但是不可官杀太重致令身危。

       4、用财:必须用食伤化生,若无食伤便难发端。但是如果天干透出一位财星,并且在地支中根多,亦可取福,但难取贵。

       5、无财官用食伤泄秀:秀气,唯春木秋金用之则贵。

       6、化劫为财与化劫为生:尤为秀气,可取大贵。

二、原文中的例子:

   1、金丞相 庚戌 戊子 癸酉 癸亥

     用官,印来护官。

   2、李知府 丁酉 丙午 丁巳 壬寅

     巳火邀酉金,用官,财来护官。

   3、王少师 庚午 戊子 癸卯 丁巳

     用官,财印不碍。

   4、张督统 甲子 丙子 癸丑 壬辰

     用财,有食伤化。

   5、己未 己巳 丁未 辛丑

     巳辛丑化劫为财,大贵。

   6、高尚书 庚子 甲申 庚子 甲申

     劫财之金化为生财之水,化劫为生。

   7、娄参政 丁巳 壬子 癸卯 己未

     壬合丁,丁不党杀,卯未合而制己,杀有制。

   8、袁内阁 戊辰 癸亥 壬午 丙午

     合杀存财。

   9、张状元 甲子 丙寅 甲子 丙寅

     木火通明。

   10、癸卯 庚申 庚子 庚辰

     金水相涵。

   11、一平章 辛丑 庚寅 甲辰 乙亥

     合杀留官。

   12、辛亥 庚寅 甲申 丙寅

     制杀留官。

   13、王总兵 己酉 乙亥 壬戌 庚子

     合伤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