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狂·怪癖·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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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侯在农村,经常会有“疯子”进村。说真疯,也不是真疯,还知道把讨来的钱和干粮装进篮子或袋子里;说正常又决不正常,因为总是做出一些怪异的举动,让他们跳舞就跳舞,唱歌就唱歌,干什么都行。疯子进村,对小孩子们来说,就像过节一样,有的疯子喜欢拿个破碗、破碟子、或者是破锣随手敲着,有的喜欢拿一把梳子,裹一片纸,呜呜咽咽地吹。疯子前面走,一大群小孩子们后面追,和今天痴情的追星族很有些像。往往是疯子进了谁家的小院,小院立刻被小孩子们挤满了。
有的小孩很鬼头,看到疯子快要到自家门口了,就脱开队伍跑回家,关紧院门。疯子不知道,按既定路线呼呼扑去,一推门推不开,疯子并不罢休,就在门口安营扎寨,唱啊跳啊不停地耍闹,最后主人受不了了,一把把趴在门缝向外偷窥的小孩子拨拉到一边,把疯子放进去。看见门开了,不只是疯子高兴,小孩子们也十分高兴,又蹦又跳,嗷嗷起哄,好像取得了重大胜利似的。
当时我也是“追星族”之一,跟着疯子跑遍全村,又开心又纳闷,心了很鄙视他、也可怜他。一个人怎么能疯成这样啊?
后来到了城市,也经常在街头看到一些精神失常的人。有的夏天穿着红棉袄,捂得满头大汗也不脱下来;有的疯女人满街呼口号,喊万寿无疆,喊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唱大海航行靠舵手,唱东方红;还有一次在海边看到一个女人,很年轻很漂亮的,赤裸着上身,颤动着丰满的乳房,快乐地奔走。
在读书时,还看到了另一类疯子,一些疯狂的天才,一些创造的大师。1889年1月3日,尼采走在街头,看到一个马车夫在残暴地鞭打牲口,他又哭又喊,扑上前去,抱住马脖子,直喊,兄弟啊兄弟,你受苦了。他疯了,这一年尼采45岁。发病期间,他的朋友们莫名其妙地收到了许多署名上帝、基督的明信片,他还喜欢拥抱和亲吻街上的任何一个行人。绝望和孤独,终于使他的理性崩溃了。在理性的边界之外,他用这样的拥抱驱赶掉致命的孤独。
“一口好牙和一个强健的胃------便是我对你的期待,只要你受得了我的书,我们就一定合得来。”这是尼采在《给我的读者》中说的。尼采的牙和胃应该是足够好了,虽然那时没有蓝天六必治,但是绝对也“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要不他怎么能够以一人之勇,颠覆了几千年的由古希腊哲学和犹太人的基督教共同建立的西方传统呢?然而这个世界、社会和人生必经太强大、太坚硬了,尼采那么好的牙和胃最终还是被硌伤了。或许,那也并不是一种受伤,或者仅是世俗眼光中的受伤,而对于这些天才的创造者来说,这种癫狂可能是攀到顶峰之后的一种正常的高山反应吧。
这类天才中,最著名的还有梵高,还有诗人荷尔德林。
荷尔德林写过:
“待至英雄们在铁铸的摇篮中长成,
勇敢的心灵像从前一样。
去造访万能的神祗。
而在这之前,我却常感到
与其孤身独涉,不如安然沉睡。
何苦如此等待,沉默无言,茫然失措。
在这贫困的时代,诗人何为?
可是,你却说,诗人是酒神的神圣祭祀,
在神圣的黑夜中,他走遍大地。”

生活中,还有一类人,虽然不疯不傻,但是也常被人们嘲弄、鄙视、怜悯,这就是一些有严重怪异癖好的人。
小时候,同学中有一个左撇子,按说这也没有什么,可是恰巧他的父亲是一个非常正统、严厉的人,为了改掉他的左撇子的毛病,不断地敲打他,总是改不掉那习惯。有一次他父亲恼怒中,随手抄起一根棒槌,砸了上去,把那同学的左手给打残废了。
同事中有这样一个家伙,吃饭挑剔,凡是在陆地上跑动的东西,猪羊狗牛等等,不管是肉还是下水,都一律不能吃,即使是这些东西的制成品,比喻香肠、牛奶等也都一律不能吃,甚至连做这些东西的炊具也不能沾,无论多么轻微的接触,比喻菜板和刀混用了,他都能嗅出来。并不是为了吃素,因为除了地上跑的以外,水里游的和天上飞的所有的东西,他都吃。
还有个伙计也怪怪的,看见抽水马桶就紧张,坐着坐便器没法方便,不论是在酒店里,还是在朋友家里,他都需要踩着坐便器的两个边儿,蹲在那上边。有一次,在朋友家里喝酒,他到厕所里,又踩着边儿蹲在上边发功,或许是用力太猛,一使劲,一下把坐便器给蹬裂了,碎成几瓣儿,把屁股扎得血流不止,去了医院。
那些在思想、文化领域为人类文明做出巨大贡献的著名人物中,“怪癖”----这里没有贬义, 就更多了,甚至可以说,这些人差不多都有些怪。但是,有人堪称怪癖中的怪癖,像苏格拉底、康德、叔本华、维特根斯坦等。
苏格拉底曾被善于看相的人当面说,他兴许是个怪物,而苏格拉底说,“您了解我,先生!”他有个凶悍的妻子,以从窗里向他头上泼水而著名,他的妻子之所以发那样大的脾气,与苏格拉底的怪癖不无关系。他整天游手好闲,在大街上和各种各样的人闲聊,指导人家怎么对待人生,怎样关心灵魂。丝毫不理会他的妻子和家庭是否能奔向小康,别人家正跑步进入大康,他家却连小康也不康,别的男人都撅腚弯腰、削尖了脑袋想房子想车子想位子,他却一点以经济为中心的观念都没有。时常穷得连连鞋都买不起,却还“穷酸”,看到市场上琳琅满目的那么多好东东,竟然说,这世界上有这么东西都是我不需要的啊。你不需要,难道你老婆孩子也不需要呵?老婆给他头上泼水,大概就是想让他清醒清醒吧。但是他却振振有词,“需求最少的人离上帝最近。”
苏格拉底时常在大街上和人辩论,有时就把人给辨恼了,不但常常遭到鄙薄嘲笑,有时还会被人抓住脖领,揪住头发,理论一番。即使最后到了法庭上,他还是那么诲人不倦,“像你这样只图金钱、名利,不关心理智和真理,不求改善自己的灵魂,难道不觉得羞耻?未经省查的生活毫无价值。”
被判了死刑,朋友们为他感到伤心,他却还温和地笑着说,“我并不认为我当前的处境是不幸。你们以为我和平时不一样啦?脾气坏啦?你们好像把我看得还不如天鹅有预见。天鹅平时也唱,到临死的时候,知道自己就要见到主管自己的天神了,快乐得引吭高歌,唱出了生平最响亮最动听的歌。可是人只为自己怕死,就误解了天鹅,以为天鹅为死而悲伤,唱自己的哀歌。他们不知道鸟儿饿了、冻了或者别的苦恼,都不唱的,就连传说是出于悲伤而啼叫得夜莺、燕子也是这样。天鹅是阿波罗的神鸟,我相信它们有预见。它们见到另一个世界的幸福就要来临,就在自己的末日唱出生平最欢乐的歌。我一丝一毫也不输天鹅。我临死也像天鹅一样毫无愁苦。”
“是该走的时候了,我要去死,你们继续活着。但谁的处境更好,我不知道,你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这是苏格拉底在判他死刑的法庭上的最后一句话。
死到临头,他竟如此从容,真是一个伟大的“怪癖”。

另类是这些年日益流行起来的一个词,大概指的是与主流观念、主流行为相区别,带有前卫的、不同凡俗的色彩,比时尚多一点反叛和颠覆的意味,倡导把自己的个性发挥到极致,努力实践小学三四年级时学到的那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据说,英文中另类这个词,与我们现在在汉语中运用的,用很大差别.不过,既然入乡,就随俗吧.
另类就像当年的先锋派文学中有伪先锋一样,另类也有真另类和伪另类。真另类是一种性格,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紧密相连,是从心灵流露出来的,对某些主流观念有着天然的拒斥,在灵与肉的冲突中,有着亲昵灵魂的天然倾向。伪另类,不过是一种时尚,其核心观念与主流观念没有根本冲突,所有的所谓反叛、颠覆,仅仅是表面现象。他们常常把另类的外表,当成了另类本身。
另类,其实是一个挺脆弱的词,轻易碰不得。就像参禅一样,只能悟,不能说,一说就是错。当另类频繁出现,成为时尚,那么另另类或者不另类才是真的另类。时尚时代,作为一个标签,我们说自己另类的时候,其实已经不另类了。真正的另类,会警惕一切主流的或者靠近主流的、将被主流吸纳融化的东西,而且始终保持距离。
犬儒派哲学家狄奥根尼是个另类,崇尚简单生活,住在瓮里,乞讨为生。亚历山大慕名而来,问他需要什么,都可以赏赐。狄奥根尼丝毫不为御驾亲临而感动,说,请闪到一边,别挡住我的太阳。亚历山大感慨地说,如果我不是亚历山大,我就要成为狄奥根尼。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设想一下,假如亚历山大真的喜欢哲学,心血来潮,也像狄奥根尼那样,住到瓮里,他就是另类了吗?当然不是。
这正像我们今天生活中的一些人,事业上很好,婚姻爱情也很好,别人送礼他也送礼,别人发财他也发财,可是他却喜欢听另类音乐,穿另类服饰,一会儿是光头,一会儿是长发和小辫,或者纹身,带五个耳环,似乎也很另类,可是,他的心态真的另类吗?相反,一个人在生活工作中,随时警惕心灵的异化,在这个崇尚物质的年代,始终为心灵保留一小块不受玷污的领地,决不为名利钻营,可能很落魄,没有另类音乐听,也没有另类服装穿,但无论外表怎样,必须承认这是一个真正的另类。
真正的另类,对主流观念是有冲击的,甚至是有杀伤力的,仿佛是漫无边际的、淹没一切的大海上,凸现出了一方小小的岛屿,或是一块坚硬的暗礁。而伪另类常常成为主流观念的有益补充和多元化的标志之一,表面上似乎与主流观念有冲突,而实际上这正是主流观念所欢迎和鼓励的,因为这迎合了主流观念正在强化的包装与炒作的需要。
所以,伪另类的另类作派,更像是在时尚的怀里撒娇,或者是被另类撞了一下腰。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说是志得意满的小资们在“为赋新词强说愁”,那不过是他们频繁更换的口味之一。

癫狂、怪癖、另类因为他们都对主流观念、主流行为具有一种颠覆和挑战的意味,因而有某些相通之处。虽说他们的性质、表现和颠覆冲击的程度相差很大,但是,在持有主流观念的人们的眼中,他们同样是不受欢迎的。
癫狂和怪癖当然不是创造才能的必然属性,但是一个充满创造力的天才,在剧烈燃烧着激情和灵感的创造的顶峰,其表现一定和癫狂、怪癖有许多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当他们攀上一定的高度后,理性和非理性、现实和虚幻的界限就被打破了,他们走在理性和非理性的边界上,在精神勘探的道路上,走到了无人区。由于长久地沉浸在孤独、思索、创造中,由于激情和意志的长期凝聚、燃烧,由于必须长期以一种超卓的自由的眼光去对抗被理性、被势利、被惯性等因循守旧的力量牢牢束缚、限定的事物,因此,一定程度上,他们本身就是理性和非理性交战的战场,最后的终极一跳,必然跳到超越两者的神秘区域。
这些创造的大师,因为走得太远,因为对现存秩序和传统的破坏太严重,所以在当时很难得到承认的,甚至要遭受许多攻击。他们的时代往往属于未来,正如尼采所说,我的时代还没有到来,有的人死后方生。.
生活中普通的癫狂者,与创造的天才们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其外在的表现,那种不受理性束缚的狂乱和迷幻,还是很相似的。我更感慨的,不是他们之间有什么异同和联系,而是心痛。尼采们让我感到悲壮,海子说兰波是诗歌烈士,我总觉得,尼采是我们人类精神的烈士。他们为了探索人类的精神空间,义无返顾地向无人区走去,在敬仰的同时,我还感到心头隐隐作痛,就像面对生活中的普通癫狂者一样, 他们的心灵,他们的精神经历了怎样的磨难!我们怎能不深深感到人生的无常、荒谬、残酷、无奈、虚无和局限呢。
癫狂的尼采们最终用他们的成就赢得了世人的敬仰,或许可以说疯的光荣,疯的伟大, 疯得其所了。而生活中那些普通的疯癫的人,却只有无尽的痛苦,尽管走出理性之后,他们可能已不再痛苦。理性系统走向崩溃,除了某些遗传性因素的影响之外,生活、环境对他们的精神和心灵产生的深刻刺激十分重要。在他们崩溃之前,他们的心灵一定都受到了某种伤害,在这些伤害中,不论他们自身应负有多少责任,他们的敏感、内倾、孤僻等性格特点在患病中起到怎样的作用,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们感受到了巨大的痛苦。面对种种磨难、荒谬和痛苦,他们的精神肯定进行过顽强的抵抗,但是最终防线被冲垮了,系统崩溃了,他们失败了。对这些理性力量基本全军覆没的人,我们怎么能嘲笑他们、歧视他们呢?怎能不给他们同情、关怀和爱呢?
在我们这样一个注重集体和家庭,注重认同和服从的传统中,一个癫狂、怪癖、另类者的出现,常常是对正常秩序的一次小小的破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有的人特别鲜明,有的人不很突出,但是,在大家面前,似乎都会尽力掩藏自己的个性,尽量合群、尽量随大流。偏偏就是这些真正有怪癖和另类的家伙,不理会别人的眼光,不在乎别人的议论,我行我素,毫不掩饰个人的过于鲜明的癖好和观念。对于喜欢大同、喜欢统一的文化传统中的人,他们常常不受欢迎,不受朋友同事的欢迎,更不受领导长辈的欢迎,有时甚至会因为这些怪癖的毛病,被领导给穿上小鞋,或者打入另册,投进冷宫。
由于长久的熏染,我们的心灵早已集体无意识地积淀了喜欢认同、喜欢服从的基因,不但领导长辈等对秩序负有责任、或者从秩序中得到巨大利益的人看不惯,即使普通人,也常常会觉得另类们很不顺眼,有时包含某些嫉妒的因素,但更多的时候,是毫无原因的,只要不合群,只要与众不同,就觉得可恶。妈妈的,像阿Q对小D那样的恼恨,似乎另类也需要资格,不是谁都可以另类的。
人们眼中,怪癖和另类的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喻,从前对特别馋酒、特别能喝酒的酒鬼,对特别喜欢赌钱的赌鬼、特别喜欢玩弄女人的色鬼,人们是很鄙视的,但是今天,这些似乎已经成为高超的本领了,大家想学还来不及,好像不再遭人厌弃了。再比喻,刚流行染彩色头发的时候,大街上有一个红头发的女孩子走过,会招来好多惊异的眼神,但现在大家都习以为常了。今天的时尚中的另类,似乎是纹身,是扎乳头环,是戴四个耳环,一边一个,另一边三个。
按照福柯在《癫狂与文明》中的观点,癫狂也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癫狂和理性的界限并不是泾渭分明、始终不变。书中开篇第一句,就引用帕斯卡的话,“人类必然会疯癫到这种地步,即不疯癫也只是另一种形式的疯癫。” 福柯说,“疯颠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产物。没有把这种现象说成疯颠并加以迫害的各种文化的历史,就不会有疯癫的历史。”从我们个人来说,其实,每个人都有疯癫的基因,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根非理性的弦,有的人一生紧紧看护着它,生怕碰响它,有的人不小心碰响了他,还有的人为了弹奏出更好听的音乐,自然而然就弹响了它。罗兰巴特评价这本书说,“疯颠不是一种疾病,而是一种随时间而变的异己感。”
什么叫正常?什么叫不正常?这真是难以说清的问题。癫狂、怪癖、另类在正常的眼光看来,好像是不正常的。那么,怎么就算正常了?在今天的环境中,心无旁骛,奋力挣钱,老婆孩子热炕头,把整个世界当成一个大馅儿饼,就是正常了?那难道不是另一种病?一种佝偻病或者非典型猪圈综合症?
面对癫狂、怪癖、另类,我们应该有一颗包容之心。可以这样说,在某种程度上,一个社会怪癖的人数的多少,及人们的宽容程度,与这个社会的文明水准和现代化水平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