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高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8 17:31:36
2005年12月24日中午,四川省泸州市77岁的老太太万有芬买菜回家,在路过一家单位办公楼前的石阶时,不慎摔倒,路过此处的青年陈思为立即救助,将老太太送到医院。而老太太的儿子周树云则认定老太太就是陈思为撞的,“不是你撞的,咋会主动送到医院,咋会交钱治疗?”自己救人不得好报反被诬陷,还垫付了5000元的医疗费,性格内向的陈思为十分郁闷,不久就得了精神分裂症。陈思为的父亲陈德伦不得已找到目击证人,将万有芬老太太和其子女告上了法庭,法庭在查明事实后,判令万老太太的子女周树云等5人返还陈思为垫付的5000元医疗费。
为此,有关媒体告诫读者:如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我们要尽可能地保护自己,在助人为乐的同时,要固定好证据,在允许的情况下,最好报警,让别人知道你行为目的,有利于将不利因素化解到最小。
2006年夏天,在德国留学的中国青年杨立从波恩港出发,沿着莱茵河开始他的自行车旅行。一天,当他来到莱茵河沿岸的一座小镇投宿时,被几名身穿制服的警察拦住,在仔细询问了他从哪里来之后,把他请到了警察局。原来两天前杨立路过克里斯托的时候,将捡到的一个装有几千欧元现金和几张信用卡的皮夹送到了市政厅,连姓名都没有留下就悄悄离开了。克里斯托镇为了发给杨立500欧元奖金和一枚荣誉市民奖章——这是小镇历来对拾金不昧者的奖励,不得不把这位不知名的东方青年的相貌用拼图传给莱茵河上下游十多个城镇的警局,发动了百余名警力,才把他找到。
知道两天来克里斯托小镇如此兴师动众地寻找自己,杨立很感动,不过也不太理解:既然自己都已经离开了,还有必要如此大费周折地返回去吗?再说如果接受了奖金和荣誉,反倒觉得自己拾金不昧的动机有些问题了。
克里斯托镇的镇长知道杨立的想法后,用英语说了句“东方式思维”,然后严肃地说:施恩不图报,并不是你们中国人眼中简单的个人问题,可以说,你拒绝我们的请求,已经相当于在破坏我们的价值规则,那些奖励你可以不在乎,但你必须接受,因为那不仅仅是对你个人的认可,也是整个社会对每个善举的尊重,对善举的尊重,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也让我们有资格去劝勉更多的人施援向善,所以我们才不能因为你的无私放弃而不去履行自己的责任。
这番话颠覆了杨立对“施恩不图报”的理解,也让已经旅居德国近一年的他第一次真正认识到所谓的“德意志智慧”,还有这个民族近乎于古板的严谨和固执。最后,他终于答应回到克里斯托去接受奖金和奖章,因为他明白自己实在辜负不起那种尊重。
在相距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发生在两个不同国度里的高尚行为,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待遇,这不能不让我们深思。也许正是因为这种高尚的行为在我们国家没能受到更充分地善待,我们才不得不痛心地看到5月24日晚,4名青年到北京昆玉河游泳,21岁的甘某下河后溺水,10多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打捞队也随后赶到,但打捞队嫌钱少拒绝救捞,最后被一名捕鱼者捞起时,甘某已经死亡。还有四川宜宾市溪县近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宜宾市公安局的一辆警车随后经过事故现场,围观群众苦苦哀求,警车依然扬长而去,受伤少年最后死在现场……
事实上,为了这些“见死不救”现象,我们的媒体没少呼吁,我们的专家没少费心,甚至还有人提出要以立法的方式对“见死不救”者进行惩罚。可更有人提出:救人要有先期的应急机制,要有后期的制度保障,这些都没有错,但机制和制度都只是救人的外在因素,假如我们连救人的内在冲动都不存在,这些机制和制度又有何用?可事实上,我们对于“见义勇为”的高尚行为不仅没有先期的应急机制,更莫说后期的制度保障了,诸如救火的英雄伤残后无钱医治,救人的勇士被诬陷为肇事者,“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况时常见诸于报端,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怎么还有勇气要求大家“见义勇为”呢?
春秋战国时期,鲁国有这样一条法规:凡是鲁国人到其他国家去旅行,看到有鲁国人沦为奴隶时,可以自己先垫钱把他赎回来,待回到鲁国后再到官府去报销,官府除了用国库的钱支付赎金外,还给这个人一定的奖励。一次,孔子的一个弟子到国外去,恰好碰到有一个鲁国人在那里做奴隶,就掏钱赎出了他。回国之后,这个弟子既没到处张扬,也没有到官府去报销所垫付的赎金和领取奖励。可是那个被孔子的弟子赎回的人却把这个情况讲给别人听,人们都称赞孔子的弟子仗义,人格高尚,一时间街头巷尾都把这件事当作美谈。谁知,孔子知道后,不但没有表扬这个弟子,反而对他进行了严励地批评。孔子认为,这个弟子没到官府去报赎金与领取奖励被人们称赞为“高尚”,反倒显得那些到官府去报赎金和领取奖励的人不“高尚”了,久而久之,谁还会主动地在国外赎人呢?
看来我们的老祖宗的智慧并不比“德意志智慧”差,孔子批评弟子的“高尚”,盖因非理性的“高尚”往往会扼杀理性的“高尚”,使“高尚”脱离客观实际,成为海市蜃楼或空中楼阁。
客观上,也正是我们以前过份地强调了“无私奉献”,只考虑“从英雄身上剜肉”而不考虑为英雄疗伤,一说到英雄就只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才让“高尚”成为大家都难以企及的境界。做一件被社会公认的“好事”是很难的,而做一件让大家都能理解的“好事”则是难而又难的。
2004年12月27日,沈阳市的方健开着自己的白色夏利在浑河大桥上撞到了障碍物。这是一个大雾的清晨,方健拿出一只电筒下车一看,地上竟是一只血迹斑斑的人的手臂,不远处的地上,还卧着一具残缺不全的尸体,他立即报案了。接着是自己的车被扣,死者家属的巨额索赔。而事实上,通过监控摄像机发现,方健只是第97个辗过死者尸体的司机,如果他不报案,他也会象前面96辆汽车一样,因大雾看不清车上的牌照,而无法找到这些车辆。可他选择了报案,为此,他妻离子散,还面临着巨额赔偿。最后还是死者家属迫于社会舆论压力和自身良知的觉醒,才使方健免除了巨额赔偿,夫妻复婚。
有人说,我们刚刚告别了生活的一切领域都缩减为政治时代,一个新的缩减漩涡又更加有力地罩住了我们,在这个漩涡中,爱情缩减为性,友谊缩减为交际和公共关系,读书和思考缩减为看电视……总之,一切精神价值都缩减成了实用价值,永恒的怀念和追求缩减成了当下的官能享受。
笔者以为,这一切盖因为我们把高尚拨得太高了,对“好人”要求得太完美了,让人们有心而无力去追求“高尚”。鲁迅先生说过:“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只要能力许可,又有一颗充满爱意的心去帮助别人,每个人都应该可以成为一个高尚的人。
在北京市第三级书局的楼上,有一个叫“江南厨子”的酒店,今年年初,笔者与朋友在那儿点了几个菜,后来发现这儿的菜不仅味美,而且份量也大,最后一道菜显然成了多余的,于是便开玩笑问服务员,这最后一道菜能否退掉。因为据笔者在饭店吃饭的经验,只要客人说要退掉哪一道菜,服务员十有八九马上告诉客人,菜已下锅了,马上就好,无法退的。出人意料的是,那位服务员去了一会儿过来竟说,那道菜我已经给您退掉了。这太让笔者感动了,冲着服务员的诚信和高尚,笔者坚持叫来了领班,提出要用最后一道菜一半的菜金作为对他们诚信的奖励,支付给他们,领班坚辞不受,笔者坚持要给,最后领班妥协了,但酒店给了笔者几十元的代金券,让笔者下次就餐时去他们酒店使用。再去北京如果方便,我肯定还是要去“江南厨子”吃饭的。
笔者以为,“江南厨子”打破了一些酒店不退菜的潜规则,替客人着想,主动退菜,就是一种高尚,这种高尚即有利于顾客,也有利于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的这种“善意”让他们顾客很难忘记他们。
如果我们对人们的每一次高尚的行为,不论其薄厚,不论其大小都能以另一个高尚之心对待,我们每一个人都“不以善小而不为”,我们的社会对每一个见义勇为的高尚行为都坚持给予奖励和褒扬,英雄流血咱补血,英雄流泪咱汗颜,善待高尚,我们心中那棵被摧毁“高尚”之树,一定会破土重生,渐渐根深叶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