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调查:1个贪官与70多个开发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01:52:42
 与开发商勾结形成权钱交易“利益圈”

  被“双规”后,樊中黔在初期审讯中,拼命抵赖,反复声称这些数额巨大的财物均为历年来朋友所送礼金,并非受贿。然而,在大量证据面前,樊中黔不得不交待其犯罪事实。

  专案组调查发现,樊中黔在其长达十余年的权力运行过程中,与开发商勾结,以不同企业名称进行多头投标、围标,获取工程,随意缓缴甚至减免配套费,帮助开发商获取最大利益,并利用职权“打招呼”帮忙。由此大肆敛财,极尽权钱交易之事,不依法行政或收钱后乱作为,且权力高度集中,监督制约机制不到位,暗箱操作,致使贵阳市房开市场秩序混乱,大量出现违法挂靠、围标串标、违规缓收城市配套费、擅自转让土地项目等现象,违法违纪情节十分严重。

  通过调查樊中黔受贿案,检察机关查出与此案相涉的开发商多达70余人,并牵出贵阳城市国土、建设领域案件15件、涉案18人。

  贵阳市反贪局局长助理杨世轮说,樊中黔身居要职十余年,以他为中心,多年来已形成一个既得利益集团,按亲疏和利益关系的不同分为三个圈子,呈现出“窝案”“串案”的特点。

  一是由10名左右开发商组成的核心圈子,他们与樊结识多年,利益攸关,其发迹过程与樊的仕途上升轨迹几乎一致;二是由50多名长期以礼金形式送给樊中黔钱物,或逢年过节以“礼尚往来”、“交朋友”为名进行“感情投资”的开发商组成的相互利用圈子,他们多为贵阳市有一定实力的商人,多数身家上亿元,其中不乏有省、市人大代表头衔的“红顶商人”;三是对具体请托事项给樊中黔“酬以重金”的“一事一报”的圈子,这些开发商主要是答谢樊在审批具体项目、批土地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大多曾给过樊多达上百万元的贿赂。

  “如处于樊中黔核心圈子中的贵阳奔马房开公司总经理马某,樊在任贵阳市国土局长时,曾利用职权多次为他批地;樊调到建设局,则为其提供经济适用房项目搞开发;樊到金阳新区管委会任职后,马又参与到农民新村的建设中。”杨世轮说,这些涉案开发商均已立案调查,或已被送上法庭。急需构建政府官员与开发商之间反腐“防火墙”

  法院审理查明,从1988年至2008年间,樊中黔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工程建设、项目手续审批、项目招投标、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相关工程资金拨付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长期大肆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005万余元,美元4万元,欧元0.8万元、港币24.8万元、价值18万多元的50根金条,价值人民币1.7万元的黄金版《周易》经书一本。其尚有人民币246万多元、美元25万多元、欧元12万多元和36万多元港币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2010年7月29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罚,判处樊中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樊中黔不服,口头提出上诉,其后,在上诉期内,樊中黔又书面表示撤回上诉。

  这起腐败案的最大特点就是政府官员与开发商勾结、被开发商侵蚀、为开发商牟利。贵阳市反贪局局长谭虎说,樊中黔曾长期把持国土、规划、建设大权,且有过多次交叉任职,在调任金阳管委会书记、主任后,新区的拆迁、规划、土地、建设等权力集于一身,相当于一个小政府“封闭运行”。

  “加之樊性格霸道,权力欲望极强,在其所任职单位都大权独揽。”谭虎说,其影响力在其现任、兼任、原任部门十分巨大,故很多开发商想方设法跟他建立关系,并长期馈以钱物维系感情,以获取其庇护和关照。

  专案组发现,仅樊收受的所谓“礼金”就多达千笔,在这种俗称为“喂堂子”的行贿行为中,樊相当于池子中的“大鱼”,喂肥了他,也就意味着在城市建设领域可以少受刁难、办事畅通无阻。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勇建说,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非常深切地感受到:“商向官进贡,官为商牟利”已成为房地产行业内普遍存在的“潜规则”,而这并非贵阳一地所独有,只是在樊中黔一案中表现得更为集中。如何建立政府官员尤其是管房、管地官员与开发商之间反腐“防火墙”值得各级反腐、反贪部门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