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证券市场监管制度演化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启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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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证券市场监管制度演化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启示(2) 2007年11月21日 11点12分   来源:保险研究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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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大典
总之,无论是证券监管还是保险监管的研究,国内外学者主要针对监管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政策模式来做研究,为各国保险监管部门设计制度提供了参考建议,同时,随着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发展趋势的推动,金融监管的一体化也是学术界研究的焦点。
二、国际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演化路径和趋势
从1720年,英国政府颁布《泡沫法》开始,国际证券监管的发展历史近300年了。美国的证券监管历史要追溯到1911年堪萨斯州通过旨在保护投资者的“蓝天法案”,迄今已有96年的历史了。无论是英国的证券监管制度还是美国的证券监管制度,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都经历了不同监管理念的争议,制度演化背后是证券市场各种利益的博弈,但证券监管的最终目标还是保证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从动态的过程考察看,证券监管制度本身也是不断演化(Evolution)的。市场演化主要表现为制度产生、制度变异(Mutation)和制度选择(Selection)三种基本特征,其基本理念来源于达尔文的演化论思想。从连续的时间序列考察,证券市场制度是一个不断演化的生命体。
各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演化本质上是各种主体(包括政府)的利益平衡机制发展的结果,无论是集中型监管模式、还是自律型以及中间型监管模式,即使考虑其经济、政治和文化背景的差异,证券市场的利益平衡还是根本动力。对于各国政府来说,其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设计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对市场机制进行修正的结果,而监管制度演化的路径取决于各种利益主体市场力量的强弱,但在不同的时点一定存在均衡的监管制度选择模式。
总的来看,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发展,证券市场监管制度演化趋势如下:
(一)混合监管和协调监管是证券市场监管制度演化的主流
混合监管是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推动所形成的监管制度,证券业和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服务的融合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必然,金融业在面对复杂的金融市场变化过程中,都需要风险处置工具,而这些风险的解决都需要借助不同金融市场的工具来完成,混业经营的模式同样需要混合监管制度与之对应,才能保证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
协调监管是国际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发展的最新趋势,国际证券市场的合并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为证券市场的国际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条件,国际证券监管的协调也是证券市场制度演化的主流趋势。目前,除了国际证券组织(IOSCO)外,还有欧盟(EU)、国际证券交易所联盟(FIBV)、北美证券管理协会(NASAA)和美洲证券监管者委员会(CORSA)、国际证券管理者协会(ISSA)、国际证券市场协会(ISMA)、国际证券和互换交易委员会(ISDA)、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SAC)、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在对国际证券监管协调方面进行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监管演化的核心目标
证券监管制度设计的初衷都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美国的“蓝天法案”、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都是为了保护投资者而推出的,尤其是个人投资者。各国普遍采用的信息披露制度也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因为一般的投资者缺乏专业知识和足够的信息,对市场容易形成误判,导致巨大的损失和风险。
证券市场监管强调对投资者尤其是个人投资者的保护,与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的地位是分不开的。一般来说,在证券市场各种利益主体中,个人投资者是弱势群体,政府监管本着保护公众利益的原则,把制度设计的重心放在保护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发展的根本制度保障。
(三)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是证券监管演化的主要方向
从证券市场产生的历史来看,证券市场存在的基本功能应该是分散风险,它是为解决商业组织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而产生的,筹资和资产定价等只是现代证券市场功能的表现形式。证券市场在分散风险的同时,也在集聚风险,这是证券市场的衍生功能,就像治病过程中药物产生的“副作用”,历史上的股票市场崩溃可以证明这一风险的存在,这也是证券市场被认为是高风险市场的根本原因。
但是,证券市场对于一国金融体系和经济体系的运行也是至关重要的,证券市场也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所以,如何提高证券市场效率是政府监管制度设计必须考虑的因素,也就是说,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根本目标是发展证券市场而不是扼杀其活力。
三、证券监管与保险监管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