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首例外逃官員梁福釗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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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0
【大公網訊】據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檢察院消息,佛山市檢察院反貪局查辦的原中共佛山市禪城區委副書記梁福釗貪污、受賄和挪用公款案入選二零零六年度廣東省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十大精品案件」,檢察部門首次向媒體透露了這一案件的辦案細節。 佛山市檢察院提供的資料顯示,梁福釗,男,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出生,廣東南海人。一九七五年入黨後任中共南海縣平洲公社夏西大隊副書記。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始任廣東省南海市副市長近十年,期間兼任南海市中南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南海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南集團總經理。 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佛山市行政區劃調整,梁福釗調任中共佛山市禪城區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後又任區委副書記。 據介紹,二零零四年五月底,梁福釗以請假稱去北京辦事為由離開佛山,隨後便失去聯繫。梁福釗貪污、受賄和挪用公款案是佛山首例在職黨政官員外逃境外案件,梁的神秘失蹤在佛山引起很大震動,外界揣測紛紛。 經檢察部門調查發現,梁福釗以去北京出差為藉口離開佛山後,先由北京轉至澳門,再經香港逃往國外。佛山市檢察院在掌握梁福釗部分犯罪事實後,對梁福釗立案偵查,並辦理追逃手續。 二零零四年十月三日,梁福釗迫於壓力向中國駐外大使館投案,隨後被押解回國,並被檢察機關執行逮捕。 據了解,一九九七年,時任廣東省南海市副市長的梁福釗在一次朋友聚會中學會了賭博,從此深陷其中。但他賭運一直不佳,經常是輸多贏少,時間不長便欠了大筆賭債。為還清賭債及翻本,梁福釗開始挪用公款。 據偵查證實,梁福釗從一九九七年至案發,梁福釗挪用公款近千萬元人民幣,持續時間長達五年,而且挪用公款的手段十分複雜。 相關證據材料表明,梁福釗挪用公款償還賭債的手段主要有四種:第一種是直接從香港某公司挪用公款來償還賭債;第二種是以「香港公司需要用錢」為名,指令某公司將公款劃到廣東東莞進行調匯,再從中截留款項來償還賭債;第三種是以「暫借款」、「往來款」的名義,指令中南經濟公司將公款劃給其它公司,後再調匯出境償還賭債;第四種是先從其它公司借款來償還賭債,再指示香港某公司用公款代其還款。 案發後,除梁福釗本人出逃外,相關涉案人員中有十二人或潛逃出境,或在境內藏匿起來避而不見。這些都給案件的順利偵破帶來了相當大的難度。專案組針對每個人制定了詳細的追逃方案,通過國內外通緝、網上追逃等方式展開追逃,最終案犯全部被捉拿歸案。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八月二十五日,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兩次開庭審理了此案,認定梁福釗受賄人民幣一百一十三萬元,港幣四十二萬元,貪污公款人民幣十萬元,港幣四十三點七五萬元,挪用公款人民幣六百零一點六五萬元,港幣三百四十九萬元,一審判決梁福釗犯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宣判後,梁福釗沒有提出上訴。 中通社佛山十一月二十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