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改革开放30年的工人阶级和工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17:07:40
jeffqiao:改革开放30年的工人阶级和工会   这是一篇给今年7月召开的中国工会十五大报告相关议题征求意见的命题论文,议题是“改革开放30年来工人阶级新发展、劳动关系新变化以及工会工作取得的新成就,面临的新问题。”
  1.工人阶级的新发展
  过往,我们对工人阶级的定义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以公有制形式为主体占有生产资料,以工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所构成的社会集团。这个定义更具政治经济学色彩。现在,这个定义要结合市场化进程中的经济所有制结构和劳动关系的变化来调整。它主要指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劳动者阶层,其最主要的特征是自由独立性和受雇佣性,这一特征也从根本上决定了其法律和社会地位。所以,现阶段的工人阶级在实质上是雇佣劳动者,这一阶层主要由两个群体组成:城镇蓝领、白领工人群体(下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农民转化的农民工群体(其中绝大部分是蓝领工人)。
  改革开放30年,伴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从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说是社会利益关系的重新配置,是社会阶层结构的重新组合。对工人阶级来说,就是从计划经济下的依附国家的“主人翁”转变为市场经济下的独立自主的雇佣劳动者。其中,城镇职工队伍原有的“主人翁”的身份随着公有制企业改制而变化,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下降及心态失衡是这个阶层的主要特点;而农民工则饱受“血汗工厂”之苦,他们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最主要的社会成本承担者,但这一阶层年轻、独立、积极向上并初具权利和组织意识,他们是新工人阶级的主体和未来。
  2.劳动关系的新变化
  改革30年来,中国劳动关系实现了转型发展,这主要指我国的劳动关系形态和调整劳动关系的模式正在从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其中,国有企业改革与经济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是影响劳动关系变化的三大体制性因素。
  当前中国劳动关系的新变化,主要有三大特征。其一,劳动关系的市场化基本完成。在劳动关系的性质上,由国家作为全社会的代表的利益一体化的劳动关系,转变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个独立的利益主体所构成的雇佣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运行机制也将逐步由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手段的控制,转变为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的市场机制的调节。在市场化条件下,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差别、利益分化乃至利益冲突将会不断扩大和加强。雇佣的弹性化导致非正规劳动关系大量增加,对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出了新的挑战。其二,劳动关系的法制化逐步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模式以国家规制为主,劳资自治为辅,劳动关系在构成、运行和处理等方面进一步走向法制化。特别是2003年贯彻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来,强化国家对劳动关系的积极干预,力图通过宏观层面上的法规建设,来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平正义。其三,劳动关系的全球化初显端倪。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劳动关系在主体结构、劳动标准、调整方式等方面也开始出现了国际化的趋向,即劳动关系的存在和调整,已不仅是一国内部事务,且直接受到国际经贸规则、国际劳工标准及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的影响和制约,推动“体面劳动”的发展已成为中国和世界各国劳动关系协调的共识。
  总之,中国劳动关系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已基本完成,劳动关系基本面的特征已演化为劳资关系;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劳动关系所覆盖的人口已成为人口结构中的主体;劳动关系作为最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关系,对社会发展方向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谋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主要体现在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尊重和承认利益差别,追求合作共赢。
  3.工会工作取得的新成就和面临的新课题
  社会主义国家工会身份的理论基础是列宁的“古典二元论”,该理论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会扮演着双重角色和功能,它既要代表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又要代表工人的具体利益。
  新中国建立早期,中国工会制定了“以生产为中心,生产、生活、教育三位一体”的工会工作方针,其工作重心放在组织群众性的增产节约运动和对职工进行灌输式教育方面,忽视职工的切身利益,因而严重脱离群众。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工会在发展中不懈探索和强化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和功能。从1978年工会九大开始,邓小平强调,密切联系群众、替工人说话办事、让工人信得过,是工会的特征,是工会最基本的职能,也是工会存在的基础。1988年工会十一大第一次提出工会具有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第一次将维护明确规定为工会的职能,改变了计划经济时期工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方针。会议提出的《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将工会改革的目标确定为:遵循党的纲领和路线,把中国工会建设成为独立自主、充分民主、职工信赖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政治团体。1990年代,面临劳动关系的市场化,特别是国企改制和工人大规模下岗失业,尉健行提出“工会工作总体思路”,要求工会要把贯彻《劳动法》作为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切入点,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基本职责,把集体合同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到2001年《工会法》修改,在法律上更进一步将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确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03年以来,王兆国提出“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和“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作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以推动劳资合作共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近年的职工状况调查显示,当前工会工作取得的新成就,莫过于工会组织对会员和职工维权功能的加强。这主要表现在工会干部对工会突出维权具有共识,对在基层单位构建集体协商、民主参与和扶贫帮困等维权机制的推动,对工会主席职业化、社会化和工会组织独立于企业的认同,对联合制、代表制等加强工会民主所给予的肯定。
  但是,工会维权功能的强化,与其说是工会顺应会员和职工的要求、工会组织民主化和群众化的结果,不如说是党和国家要求工会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和促进工人阶级队伍稳定的结果。这表现在:首先,虽然有一些推动企业工会内部民主的迹象和做法,但自上而下的工会组建方式和工会主席“委派”式的选任方式仍居于主导地位,导致工会组织的官办色彩仍十分明显。其次,在市场化条件下,最能够唤起劳工意识、凝聚劳工力量、独立性更强并有利于维权的工会组织体制是发展行业工会和产业工会,但出于维护政治稳定的目的,这一体制改革任务迟迟未能提上议事日程。这样,使得依附于雇主的企业工会体制难以支撑起有效维权的重任,导致集体协商和民主参与等维权机制在相当程度上流于形式。再次,强调突出维权但不搞对抗,放弃罢工权,这也是出于维护政治稳定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突出维权将更多地依赖国家对劳动关系的干预和规范,而企业层面的劳动关系协调只能是一种辅助方式。
  进一步推进工会工作面临的新的重大课题主要有:(1)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的背景下、政府规制与劳资自治有机结合的集体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资利益共享机制。(2)探索工会组织体制改革,解决非公有制基层工会建了没用的问题,以及突前的工会维权机制与滞后的工会组织体制不相协调的问题,推动产业和行业工会发挥作用。(3)继续推动工会组织的民主化、群众化,扩大自下而上组建工会和民主直选基层工会主席的范围。(4)关注市场化改革产生的新的社会群体的入会和维权问题,比如农民工、自营劳动者、非正规劳动者、学生工、服务业白领员工及长期失业者等群体。(5)关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和长远问题,如建立体面劳动和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关心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方向发展,使工会成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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