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中华中医药学会收回“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自测表”_第4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18:09:50

笔者认为,无论治未病还是治已病,将中医辨证与西医辨病相结合论治,才是对人们健康更负责任的作法。例如“九种说”的第一种“阳虚体质”主要症状是“怕冷”,但有些精神症(如焦急症患者)感觉异常并非少见,这些病人即使长期总是很“怕冷”,也不一定是阳虚,用补阳中药无效。关于心理障碍与体质的关系,也不是仅仅一个“气郁质”就可以说得清的。又如“九种说”对“特禀体质”又称为“过敏派”,其“发病倾向”有过敏性疾病和先天性遗传病和胎传病等。但先天性疾病如血友病等并不是过敏的问题,所以“过敏派”又成了包着多种体质(无法分到其它“体质”的“体质”)的一个大包袱,其内涵与外延都是模糊的,在分类学上本难与其他“派”并列。

“九种体质说”既无统一规范,又违犯了分类学上的穷尽性原则,还不按分类各项的互不交叉性原则办事,所以用来指导临床就可能发生错误。

例如中医对不同的证候的表达,因辨证方法不同采用了不同层次的概念符号。如阴阳、气血、痰湿就分别为三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在分类学上,不同层次的概念不应并列。“九种说”则把偏于形而上、偏于虚拟的“阴”、“阳”与偏于形而下、偏于实际的“气”、“血”、“痰”、“湿”相并列。这种不合乎逻辑的并列分类,可能带来的错误判定,用于临床则是危险的。如“九种说”论者把一位饮冷啤酒后心梗的壮年男子的死因,归为“阳虚体质”不堪重任,却不向另一层次的“血瘀”瘀阻血络找原因。因“九种说”将阳虚与血瘀误为“两种体质”并列且“完全不同”关系,结果就可能造成误导:数种选一,非此即彼。设想一下,若该男子“未病”之时,既考虑高层次的阴阳失调问题,又考虑较低层次的气血失畅问题按“血瘀”去调理,很可能就不会有如此悲剧发生。而“九种说”者判定该男子为“阳虚”,又按“九种说”论者的“冬天是‘养阳’的最佳时机”(《内经》原文却是“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一味让该男子于冬日久服桂附地黄丸,其结果就两样了。

3.临床上仅凭问诊一诊能行吗?

中医临床辨证论治一般是通过望、闻、问、切四诊,将收集到的主、客观资料经过中医的理、法、方、药的处理。而“九种说”及“分类表”则仅靠“问诊”一诊就得出结论,难道不是有些太简单化了吗?而且“分类表”中每一“派”的七、八个“条目”的分值都是最少1分至多5分,也不合实际。因为对各种症象,中医历来有主次之分,西医叫“权重”不同。中医辨证,有时“但见一症便是,不必悉具”,而有时又必须四诊合参,以别先后、真假。中医辨证博大精深的内容在“分类表”里变成了简单化数字游戏。这对于没学过医的人来说可能感到新鲜,但对中医或中西结合医生来说,的确是难以苟同。因为如果根据“九种说”去“自测”,患者则有可能把自己的“已病”甚至难调治的“重病”当成了“体质可调”问题。这是混淆病与不病的大问题。例如“分类表”中判定“血瘀质”的第一条“皮下出血”与第五条“黑眼圈”、第六条“健忘”等如果皆为“总是(非常)”,都是5分(权重相同)时,你是否会同等对待?估计临床医师大都会首先把“非常”重的“总是皮下出血”当回事,赶紧先让你去化验化验再说。如果真是得了血小板减少症、再障,甚或是白血病,医生还在嘱你按“体质可调论”去调理“体质”,也许会贻误了病情。人不是机器,简单的数学方法应当谨慎使用。

4.中西医结合的体质研究展望

对“证候”与“体质”这两个概念符号互动的时候,一方面要明确各自不同的内涵与外延,还不要忘记其分别在固有理论体系中与其他概念的整体性关系。简单化地分别拿出两个概念符号摞在一起,难说是真正的理论创新,并且稍一不慎,准会出错。例如中医“阴”、“阳”这两个概念的外延都非常大;病与未病亦无截然分界;阴虚与阳亢、阴盛与阳虚的内涵也都不尽相同;只用所谓“阴虚、阳虚两种体质”不能概括阴阳偏颇全部。中医以“阴阳”为“天地之道”、“万物之纲纪”,属于最高层次的概念,其形而上性使阴阳的偏颇不能仅归结为“怕冷”、“发热”等实际感觉。而所谓不同体质,则是同一层次的并列关系、反对关系、或矛盾关系,各种体质是指人的机体由内在的遗传变异或后天获得性的根底上所产生的形态结构、生理机能的相对稳定的特征。故多数人是正常体质,一旦异常,又多非几付中药就可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