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中华中医药学会收回“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自测表”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20:16:58

中医因辨证方法不同采用了不同层次的概念符号。如阴阳、气血、痰湿就分别为三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因此可能互相重叠,不是非此即彼关系。例如“九种说”者认为“气虚体质和阳虚体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两个体质”,其实两者并无严格分界。“九种说”论者把一位饮冷啤酒后心梗的壮年男子的死因,归为“阳虚体质”不堪重任,却不向另一层次的“血瘀”瘀阻血络找原因。其实是将阳虚与血瘀误为“两个完全不同的体质”并列关系,结果就造成误导:数种选一,非此即彼。设想一下,若该男子“未病”之时,既考虑高层次的阴阳失调问题,又考虑较低层次的气血失畅问题按“血瘀”去调理,很可能就不会有此悲剧发生。

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治未病”,或者说发扬中医优势来对“亚健康”状态人群各种病理倾向有更好的了解和防范,完全不必简单化地将证候与体质摞在一起搞“穿马甲”式的结合。我们可以探求“亚健康”状态出现的各种“证候”有哪些可能与体质有关,又有哪些不能归结为体质问题。例如精神障碍惹起的怕冷就不属于阳虚;心理与体质的关系也不是一个“气郁”就可以说得清的。这就要首先跳出证候与体质通约的怪圈。

(发表于卫生部机关报《健康报》2010年1月27日中医周刊版)

附件2:

中医体质学研究的方法学谬误

王强-

由北京中医药大学王琦先生等历时三十年搞的“中医体质学”研究曾获2007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并进入中医院校教材。中华中医药学会据此作为“学会规范”发布了“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自测表”(以下简称“自测表”见王琦 田原著 《解密中国人的九种体质》一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9年5月第一版)。

笔者认为该学说有许多谬误之处,在此与中医学界专家探讨剖析之。

1.体质与证候能否通约?

所谓“中医体质学”据说是为了“养生“和“治未病”而提出了关于“中国人的九种体质”说(以下简称“九种说”),本质上是把中医学早已熟知且较常见的七种“证候”(气虚、阳虚、阴虚、痰湿、湿热、气郁、血瘀等证)改名为七种“体质”或“派”(以下简称“证体质”);又把现代医学的“过敏体质”,改名为“特禀体质”或“特禀派”,还把中医原来说的“平人”改称为“健康派(平和体质)”。其作为体质的“气虚、阳虚”等与作为证候的“气虚、阳虚”等的内涵并无不同,因此这七种“体质”既有已病,也有未病。

本来,中医辨证就不仅可以用于治病,也可以用于“治未病”,中医学家并不是说必须先要把未病者的“证”说成是“体质”,才能去按中医的“理、法、方、药”加以调理。“九种说”论者讲的那些“辨体论治“的“故事”其实大都是“辨证论治”。所以,对中医学者来说,把七种证候改称为体质,首先是未增加其临床意义,进一步则有可能混淆了体质与证候的界线。中医“证候”与“体质”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不同,二者是不可完全通约的。这七种证候有的属于体质问题,有些则不是体质问题,或不完全是体质问题。如“皮下出血”可能主要是邪热惹起的重病表现,未必是体质问题。王氏又为何只选这七种证候而不选其它呢?如某些“血虚证”就可能也是一种体质问题。却未列其中,实令人不解。

目前,虽然学术界对于“体质”概念尚无统一的定义,但是,无论中西医都认为“体质”应有如下一些重要特点:即其相对的内在性、固有性、形态结构性、稳定(难调)性。体质侧重于并部分决定了机体正气的水平;而且多数人应是正常体质。而“九种说”认为多数人体质跑偏,正是其对正气与与邪气混淆的表现。“证候”则是中医对各种症状、体证信息浓缩后的病理概括。故证候具有天人内外相应性、整体功能性、易传变及可调性,亦此亦彼性,一人可有多个兼证。证候主要取决于邪正水平的对比等是中医界公认的。证候的判定还可因中医的理法而异,其一定的哲学性、形而上性、虚拟性、主观性都是难免的。而体质判定的非哲学性、形而下性、实际性、尽量避免主观性则是必须的。体质是出现证侯的一部分载体或根底。但是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不同,故只言其相关性,不重视其不可以完全通约性,就简单化地给部分“证候”穿上一件件“体质”的“马甲”,这样搞出来的“自己的规范”未必行得通。其结果并未将辨证论治“进步”到“辨体论治”,反而会造成了学术上的许多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