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误读十种形态 文化建设十种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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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27日 11:43:37  来源: 人民网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对文化以及文化行为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解读,就当前出现的对文化误读的基本形态和发展文化的路径选择进行了最新阐述:
文化误读十种形态
虽然文化是个多面体,虽然人们对文化有不同的理解,虽然文化走向只能预测不能推理,但是,如果需要研究文化建设的路径与方法,就要排除一些不必要的文化误读或者文化行为的误解。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对文化误读做了最新阐释。陈少峰教授指出,在人们的生活中,乃至在学者的言论中,都存在着对文化明显的误读或者误判,进而引起不必要的争执与对立。陈少峰指出,对文化的误读主要包括以下十种基本的形态。
第一种是概念的误读。文化是抽象的,但是人们经常谈起“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等等。确实,文化中的某些内容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但是并非所有的文化都是支柱,因为有些不好的文化是要抛弃的,比如拜金文化、暴力文化、专制文化、极端观念就是。
第二种是结构的误读。比如说有人把社会核心价值等同于主旋律。实际上,社会核心价值应当包括一个社会基本的价值观、执政者推崇的价值观和一部分传统的价值观等多个层次。也就是说,除了主旋律之外,社会核心价值还应当包括诚信、人权、法治、民主、孝和家庭伦理、职业道德等等。
第三种是现状的误读。比如认为文化多样性和价值多元体现越充分越好。实际上,文化多样性和价值多元仅仅表现个性化和丰富性,假如缺乏价值共识或者文化的凝聚力,多样性和多元化会导致一盘散沙。
第四种是关联性误读。比如说,好多人以为市场经济必然导致诚信的缺失。其实,市场经济和社会中的诚信缺失没有关系,诚信缺失是缺乏信仰和自律造成的,即使在没有市场经济的时候,也存在诚信缺失的问题。
第五种是趋势的误读。许多人很崇尚言论自由,以为言论自由就可以解决思想自由的问题。实际上,言论表达的自由并不必然走向思想自由。假如我们观察媒体上的表达,就知道它存在着一种极端化的趋势,严谨的人不一定参与表达和讨论,因为网络上媒体上有许多非理性的谩骂和恶意攻击等等。结果虽然言论很自由,但是一个人的思想表达很容易遭到围攻,这不是思想自由,这仅仅是言论自由而已。
第六种是条件的误读。许多人都以为,只要实现了公平竞争,就一定能够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实际上,公平竞争固然是一种平等,但是它并不是解决贫富差距的充分条件,公平竞争中也会加大贫富差距,所以才需要社会调剂和救济保障等措施。
第七种是方法的误读。比如说,许多人都强调弘扬传统文化,寻根,以为藉此可以形成文化共识和价值共识,乃至解决我国的文化软实力。但是,即使传统文化原样照搬,或者把精华都体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也还不能解决现代文化的竞争力问题,也不能解决文化大繁荣的问题。
第八种是常识的误读。对暴力就存在常识的误读。例如,许多人都以为家庭暴力的一方一定是男性,实际上,双方都可能是暴力的,英国的家庭女性暴力就占40%,而女性对男性暴力往往被忽视。另外,有些人的语言暴力和身体暴力是一样的,有时甚至比身体暴力产生的伤害更大。还有某些执法者的执法行为看起来是合法的,但是拉着妓女游街等暴力执法比一般性的斥骂的暴力后果更严重得多。
第九种是想象的误读。许多人认为,批评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但是,这只要一种想象。当互联网上充斥着暴力言论、攻击、侮辱、否定、悲观、发泄、不满等各种所谓的批评时,并没有促进社会的发展,反而让人们之间增强了不信任,让年轻人增加了悲观的情绪。所以,只有分享积极的文化和建设性的文化,才真正有助于社会发展。
第十种是混淆的误读。一些人在批评某个人的慈善行为时,把鼓励做慈善或者他们自己从事慈善活动与自己一定也要捐献一定的收入混淆起来,把一些住豪宅、做慈善的人看成虚伪的人。实际上,只要一个人花时间做慈善,或者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来促进别人参与慈善事业,不管他们自己是否捐了款,都已经是慈善的行为了。尽管如果这些人也捐助一些更好,但是他自己没有捐助也不等于没有做慈善事业。
总之,陈少峰教授表示,如果不是按照中道的方式来建设文化,或者以“严于律己、宽于待人”的原则来鼓励别人或者感谢别人的努力,那么就容易对他人的文化行为产生误解;或者自己做得不够还老是怪别人。此外,文化建设需要从自己做起,而不是从别人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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