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化为城市化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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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小城镇化为城市化之本

2010年09月27日07:58南方报业网秋风我要评论(14) 字号:T|T

秋风 北京学者

中国应当走什么样的城市化之路?是发展大城市,还是容许小城镇发育?向来存在争论。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杨伟民最近公开建议,废除“重点发展小城镇”这种不符合我国城市化规律的方针。

其实,过去十几年来的城市化,基本上就是奉行大城市化方针。传统的大城市迅速膨胀,比如,北京就从三环迅速地膨胀为六环;而诸多地级市所在城市,也迅速从中小型城市膨胀为大城市。只是到了去年底,才有高层把“城市化”说法改为“城镇化”,略微突出了小城镇的地位。与此同时,浙江、广东、山东等地也都提出强镇设想,希望建立县辖市(镇级市)。

杨伟民则提出,“重点发展小城镇”不符合我国城市化规律和方针。但从语义上说,“规律”和“方针”可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城市化是人类最重要的文明现象之一,自有人类时起,就伴随着城市化过程。而城市的形成,不外乎两种途径:权力建造与自发形成。前者为城,后者为市。现代城市大体上是从后者发展而来的,而所有这类城市,无一不是从小城镇发展而来。

这并不难理解,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是成人。伟大的伦敦、纽约,当年也不过是小城镇。其实,当年也许同时存在很多功能上与纽约接近的小城镇在相互竞争。纽约因为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而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资源不断集中于此,它发展成为大城市。这样伟大的城市是一个自然的生长过程的结果。

这就是城市化的普遍规律。如果要正确地认识城市的性质,认识城市的结构,认识城市的治理模式,就需要观察两百年前的纽约。凡此种种,在两百年后的纽约反而被遮蔽了。比如,自发形成的城市的治理模式必然是自治的,随着人口膨胀、地域扩大,自治的难度会同步上升。一旦城市规模膨胀到一定程度,自治就几乎难以维持,城市治理将迅速官僚化。而这,绝非城市治理的标准形态。

不幸的是,中国当代城市化开始之际,显然存在严重的后发劣势陷阱:决策者们看到的是国际大都市,这类城市的壮观、现代化让他们极为震撼。在他们眼里,只有国际化大城市化才算城市,他们不能正确地认识城市的性质、正常的结构和标准的治理模式。在他们主导下,城市化就是大城市化,甚至是国际化大都市。2005年的一则信息说,全国200多个地级市中,有183个城市提出建立“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

因此,如果说过去十几年来,中国有什么城市化方针的话,那就是无可置疑的“大城市化”。杨伟民先生废除“重点发展小城镇”方针的说法不知从何说起。事实上,这样的方针在中国简直是必然的:中国的城市化过程是由政府强力主导的,政府掌握着所有重要资源的分配权。政府当然会利用自己的权力,把资源集中于自己驻在的城市,如此,每一个政府都想建立中心城市化,这样的中心城市一定会被政府建造成为大城市、超大城市。

在这样的行政权力主导的大城市化方针下,自发生长的小城镇被完全忽视,不,更糟糕,其正常发育遭到行政体制的全面压制。举例来说,在几乎所有地方,尤其是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现代工商业的发育催生了诸多人口、资源集中的居民聚居区,他们已经具有城市的“质料”,却无法具有城市的“形式”:他们不能成为建制市,而依然被当做农业地区管理。

由此导致的结果是,这样的城镇对于那些愿意过城市生活的居民缺乏足够吸引力。于是,在民众眼里,只有大城市才算真正的城市。专家、学者、官员们很欣喜,因为,民众的选择就证明了发展大城市的战略是正确的。

其实,这是倒果为因。完全是因为现有体制压制了小城镇的自然发展,让他们不能像城市,才让大城市看起来像城市。其实,如果没有体制的压制,小城镇本来也完全可以像城市。杨伟民先生似乎也正是把体制扭曲的城市化过程之结果,当成了城市化的规律来坚守。

我不想争论小城镇、大城市在生活形态上、社会上、经济上谁好谁坏。我想说的是,城市从来是一个文明现象,城市化的主角是人民,他们自愿地集中就启动了城市化过程。这样的城市化是自然的城市化,自发性构成城市化的基本属性。这样的城市必然是好的城市,而这样的城市化必然是从小城镇起步的。某些条件合适的城镇,可能发展成为大城市。

也就是说,如果真正地理解了城市化的过程,那就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小城镇化才是城市化的主体,大城市才是城市化的补充。而且,大城市也应当是城市化过程自发展开的产物。错把大城市化当成城市化,等于要求孕妇生出一个身强力壮的成人。这样的成人,不是神怪,就是死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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