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人的荣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20:47:15
        自由,有一种定义是这样的:“自由是一种免于恐惧、免于奴役、免于伤害和满足自身欲望、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舒适和谐的心理状态。自由既有为所欲为的权力又有不损害他人责任义务。”这大概是一种比较折中的定义,不像毛主席当年所论的“自由主义”那样极端放肆无所顾忌,也不至于发扬高尚的共产主义精神而完全放弃个体的权利。
  在斐洛眼中的自由亦倾向于这种关乎内心又延至全人类的高尚的思想道德。他说:“每个有价值的人是自由的。”在这里,自由分为两种:身体上的自由和心灵上的自由。文章主旨就是为了向我们阐明:真正的自由是指灵魂上的自由,而非身体自由与否。
  在谈到自由的时候,我们总很容易联想到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我们自由的“法律”和“制度”。在有些人看来,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就意味着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我们不用因为不小心在马路上丢了一个小纸片而被罚款,不用因为没有去上学而被老师批评,也不用每天从早到晚工作还不允许打私人电话。没有法律和制度,我们的手脚活动范围会增大,思想会更活跃。显然,这些想法是片面而幼稚的,是被妖魔化的“自由”,其本质是“纵欲无度”。斐洛告诉我们,律法是自由平等的基础,“那些忿怒、欲望或其他激情,或者任何阴险的邪恶支配的人,就完全处于被奴役状态,相反,凡根据律法来规范其生活的人都是自由的”。因为唯有律法的指引,社会才会理智地行动,只有理智的行动才不至于招致灾难,才能保证各自的自由。那些真正自由的人都是智慧人,智慧人的荣耀在于他们所做的事都是自己自由选择的结果,且高尚、道德、直抵心灵之善。
  一个人要想成为自由之人,就必定得成为一个智慧之人。而智慧是需要人积累关于“善”的知识的。因此斐洛才会说:“我们有理由说,世界各地所有的年轻人都应该首先把他们风华正茂的青春年华用来追求知识、修身养性。”因为,自由,有时候是一种习惯。
  偶尔看到一篇文章《习惯不自由》。文章开头引用了电影《肖申克的救赎》的一个片段:
  “布鲁克是一个优秀的小伙子,有一天,他不幸身陷大狱。……记不清是在入狱的第七年或第八年,布鲁克偶然得到一个机会:他可以每天用手推车推着一车书和书本,走过漫长的监狱通道,给整个监狱的囚犯送书。这样,当夕阳下的图书管理员布鲁克推着手推车从监房门前走过的时候,他显得与其他囚室里的囚犯是如此的不同……
  “一天早晨,他被通知获得假释,即将重新获得自由。但是,当天,监狱里却发生了一件让人意外的事情:布鲁克用刀子抵着一个朋友的脖子,声称要杀死他。犯人们都傻了,他们不明白一个即将获得自由的人为什么如此疯狂。但是,出于理解和友谊,大家最后还是没有报告管理人员,而是选择了原谅他。
  “但是,更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出狱的布鲁克在外面的自由世界里找不到适合自己的角色。在大墙外面,即使获得了自由,他也不过是一个刚出狱的老囚犯,如此而已。苦苦挣扎与徘徊之后,他把自己吊死了。死之前,他在墙上刻下了字迹,告诉别人:制度之墙是不可逾越的。”
  原因是显而易见的。这个人已经习惯了身陷囹圄的“不自由”,而不适应重返社会后的自由之身。其实和他的身体情况相反的是,他的心灵其实是从“自由”到了“不自由”这种自由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也许有人会以后:在监狱也能拥有一颗自由的心灵?答案是肯定的。当一个人抛却了世俗的欲望——比如到了一个令人绝望的地方,监狱,自然就会减少许多欲望了——那他就开始使自己卸下虚妄的累赘,不再热衷金钱、名誉与享乐,心灵也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被奴役了,他便因而得到一颗自由的心。
  要想得到自由的心并不是一件难事。每一个愿意追求一种永恒的宁静、抛弃过眼云烟般的荣华富贵、看透海市蜃楼般的名誉权利的人都将成为一个智慧之人,而一个智慧之人定将是一个自由之人。自由,是上帝给予智慧人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