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农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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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经济思想    自来学者言论,政府措施,稍有作为者,莫不以务农为本,工商为末,重本抑末。因其以农为本,故名之曰农本主义。直到晚近海通以来,情异势迁,思想稍变,然犹不无残存。“我国自古重农,以农立国”云云,几成为口头禅。诚可谓为我国传统的经济思想。    农本主义之产生    商及西周虽在农业时代,人民殆皆事农,田畜几为唯一富源,商王且亲自省耕,然犹无所谓农本主义。盖其时商业未盛,不足影响农业,无所谓本末,更无所谓重本抑末也。降及春秋,市镇渐兴,商业渐盛,封建渐坏,农业渐受商业之影响。然春秋犹在过渡时期,尚无鲜明之农本主义。子贡善贾,
《史记·货殖传》:“子贡既学于仲尼,通而仕于卫,废著鬻财于曹鲁之间。七十子之徒,赐最为饶益。原宪不厌糟糠,匿于穷巷。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夫使孔子名布扬于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此所谓得势而益彰者乎。”
孔子称其:“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论语》),殊无轻视或抑制商业之意。而一般出身贵族之士大夫,鉴于封建制度之渐坏,追怀往昔,以阶级差别之明显固定为美,
《左传》襄九年“其卿让于善,其大夫不失守,其士竞于教,其庶人力于农穑,商贾皂隶,不知迁业。”(楚子襄赞晋国之言)
《左传》昭二十六年“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士不滥,官不滔。”(晏子之言)
亦无重农抑商之意。至战国则已另入一新时期,农本主义之言论,盛行于学者间矣。故农本主义之成熟,必在深入市镇经济,工商足以影响农业,封建已坏,集权中央之时期。
战国诸子之言论    故孟荀为孔门大师,而于农商之态度,则与孔子异趋。孟子斥商人为贱丈夫。
《孟子·公孙丑下》:“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
荀子欲减商贾之数。
《荀子·富国篇》:“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彼裕民,故多余。裕民则民富。民富則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上以法取焉,而下以礼节用之。……不知节用裕民,则民贫。民贫则田瘠以秽。田瘠以秽则出实不半。上虽好取侵夺,犹将寡获也。……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如是则国富矣。夫是之谓以政裕民……,上好攻取功则国贫(民不得安业也),上好利则国贫(赋敛重也)。士大夫众则国贫(所谓三百赤茀)。工商众则国贫(农桑者少)。无制数度量则国贫(不为限量则物耗费)。”(卷六)
法家言论,更为积极。《管子》欲强商人买贵卖贱以抑商。
《管子》:“贾人贱卖而贵买。四郊之民,卖贱何为不富哉。商贾之人何为不贫手。”(《轻重篇》丁)又曰“民无所游食必农,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足,粟足则国富。”(《治国篇》)
按《管子》中一部分系重商主义。盖《管子》系战国时书,非一人所撰而托名于管仲。管仲在齐执政时,则实行重商主义。
商君力主农战以兴邦。
《商君书》:“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豪杰务学诗书,随从外权,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民以此为教,则粟焉得无少,而兵焉得无弱也。善为国者官法明,故不任智虑。上作壹,故民不荣,则国力博。国力博者强。国好言谈者削。故曰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辩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农战之民百人,而有技艺一人焉,百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农战篇》)又曰“使商无得糴,农无得糶。农无得糶,则窳惰之篇农勉疾。商不得糴,则多岁不加乐。多岁不加乐,则饥岁无裕利。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必垦矣。”[page_break] (《垦令篇》)《商君书》中此类言论甚多,不备引,《史记·商君列传》称其在秦执政时,使民“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台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韩非至称工商为国家之蠹;以商害农,国可亡也。
《韩非子》“其学者则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盛容服而饰辩说,以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共言古者为设诈,称借于外力,以成其私,而遗社稷之利。其带剑者,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其患御者积于私门,尽货贿而用,重人之谒,退汗马之劳。共商工之民,修治苦窳之器,聚弗靡之财,蓄积待时,而侔农夫之利。此五者邦之蠹也。”(《五蠹篇》)又曰“耕战之士困,而篇末作之民利者,可亡也。”(《亡徵篇》)
汉代之措施    汉兴,农本主义更为进展,见诸言论。
汉文帝诏“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
晁错曰:“方今之务,莫若便民务农而已矣。”(《汉书·食货志》)
贾谊曰:“今驱民而归之农,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人,转而缘南亩,则蓄积足而人乐其所。”(《汉书·食货志》)
《盐铁论》:“衣食者民之本,稼穑者民之务。”
元帝时贡禹甚至主张复古,“不以金钱为币,专意于农。”(详见《汉书·贡禹传》。)
施之政事。高祖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官为吏。(见《史记·平准书》)文帝以次,躬耕籍田,以为天下倡。又立孝弟力田之赏。累下重农之诏。令二千石勉劝农桑,出入阡陌劳来之。而牧令以劝农称循吏者,亦复不少;如西汉渤海太守龚遂,南阳太守召信臣,东汉南阳太守杜诗,渔阳太守张堪,蒲亭长仇览,其章明较著者也。文帝且从晁错之言,令富人入粟拜爵,以给国用,而免农田之税。汉代农本主义之施行,可谓勤矣。
重农之原因    农本主义之兴,其为农民乎?不尽然也。农为衣食之源,工商所资,农民复占全国人口十之八九,务本重农,谁曰不宜。此正面之理由也。自其反而观之:若饥寒交迫,救死不暇,荣辱不足动其心,刑赏不足励其行,欲言教化难矣。民不聊生,教化不行,聚而为乱,则社会不安,而国亦危矣。故孔子言既富加教,孟子言恒产,管子谓衣食足知荣辱。
《论语》:“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孟子》:“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
《管子》“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
杜祐《通典》:“夫礼道之先,在平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
人民什九皆农,欲其衣食均足,舍农末由。而君主欲求长治久安,永保其国,亦必重农。此农本主义之起因一也。农民朴实,安土重迁,易为之治;不若工擅技巧,商通变化,以其富厚,交通王侯,左右政治。故君主恶工商之威胁国祚也,常抑商重农。且一旦有事,以之作战,则农民体壮力健而持重,非未技游惰之人所可及。
《商君书》》“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一则小诈而重居。一则可以赏罚进也。一则可以外用也。夫民之亲上死制也。以其旦暮从事于农,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距口也。民见此三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战,则民轻其居。轻其居则必不为上守战也。”
《吕氏春秋》》“民耕则朴,朴则易用。”
晁错曰:[page_break] “务民于农桑,民可得而有也。”(《汉书·食货志》)
《亢仓子》:“人舍本事末,则其产约。其产约,则轻流徙。轻流徙则多诈。多诈则巧法令。巧法令,则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是故圣王之所以理人者,先务农业,农业非徒为地利,贵其志也。人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边境安则主位尊。人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民农,则其产复,产复则重徙,重徙则死其处,而无二虑,是天下一心矣。”
故人民务农则易治而易用。此农本主义之起因二也。自古国用泰半取自田赋。官僚亦以税收为俸禄;且其本身大都为地主,利于平民务农,而田租可恃。若商人资本发达,剥削农民,破坏农业生产力,则影响田租田赋之收入。故重农抑商之思想,自然产生于君主、官僚与地主间。此农本主义之起因三也。国家富强,必须足食足兵。兵以农民为良,已如前述。食则产于农业。若食粮不足,不独民易为乱,且无以养兵,不克内除叛变,外战强敌。乱世募兵尚易,食粮则非一时可积。故必务农以足食。兼以环境宜农,农业发达而一般经济随以富裕。此农本主义之起因四也。
重农之效果    如上所述,农本主义之目的,非有厚爱于农民也,主要为谋国家或统治者与官僚阶级之利益,盖别有所为也。史称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魏以富强。秦用商鞅农战之策,卒并六国。汉高祖重农抑商,文景劝农,与民休息,及武帝而国力充实。
《汉书·食货志》:“娄(古屡字)敕有司以务农为务,民遂乐业。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庚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钜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乘柠牝者摈而不得会聚。守闾阎者得食粱肉。为史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谊而黜愧辱焉。”
西通西域,北弱匈奴,威震四裔,此重农之效也。然农民生活之善否,初无与于此。文帝减免田赋,而受惠者地主,非佃农也。汉律重农抑商,惟稍抑商人之势,农民之疾苦自若也。且以累代抑商之故,商不得盛,农亦交困。国用取自田赋,而农业生产受天然之限制,设遇暴君污吏,诛求无度,农民不能安生,流为盗匪而大乱作矣。此亦重本抑末之果也。
有因必有果。然因果关系,常欠单纯。水以摄氏表百度而沸,若在山巅,气压轻,则不及百度而沸矣。以零度而冰,若水中含盐,则须零度以下矣。物理如此,人事更为复杂。此所谓重农之因果,就其著者言之,要不失为主要原因与结果之一。若胶柱鼓瑟,或过甚其词,则失论事之旨矣。
农本主义与国计、民生、治乱、习俗等之关系至钜。久拟撰“中国传统的农本主义之回顾”一文以论之。事忙未果。上为拙作《中国田制史》第二章中之一节,全书杀青有待,姑先布之。惟所言至汉代为止。汉以后之因袭,海通以来农本主义之摇动,以及农本主义平议等,则未之及。补充成文,客俟异日。二十年三月二十六日孟周附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