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含山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让乡镇财力倍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13:43:05
事权上移 财力下移 让利乡镇 安徽含山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让乡镇财力倍增 ■新体制实施以来,县财政累计对镇级实施转移支付1200多万元,有效地增强了乡镇的造血功能 ■2009年,全县镇级财政收入累计实现1.67亿元,较改革前增长了87.8% 解希民 中国财经报 2010-09-16 00:00:00

本报讯 5年前,安徽省含山县的河刘镇、姚庙乡并入仙踪镇,仙踪镇总人口扩张到6.5万人,而年财政收入不足400万元,镇村两级负债高达2000多万元。如今,仙踪镇财力倍增,2009年该镇区域内实现财政收入5000多万元,其中镇本级实现财政收入1030万元,成为安徽省首批扩权强镇试点镇。

仙踪镇的变化是含山县实施新一轮县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结果。新体制实施以来,县财政累计对镇级实施转移支付1200多万元,有效地增强了乡镇的造血功能;2009年,全县镇级财政收入累计实现1.67亿元,较改革前增长87.8%,全县8个乡镇中有7个乡镇的财政收入突破千万元大关,镇级财政实力明显增强。

据含山县财政局副局长裴晓勇介绍,1998年该县实施的县镇财政体制,保证了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确保了县镇两级的基本运转。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原财政体制的不足逐渐显现出来,突出表现为:收入范围划分不清,支出定额标准过低,对镇级发展投入不足,少数镇财政运转艰难,等等。为适应新的财政形势,增强镇级财政体制活力,2008年,含山县按照“事权上移、财力下移”的原则,实施了新一轮县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新一轮县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为: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规范转移支付,实行定额补助;超收全额留成,短收自行承担;建立激励机制,完善配套措施。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新体制将财政收入划分为镇固定收入、县固定收入、地方与中央共享收入、中央固定收入四个部分。镇财政主要承担镇机关运转及其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支出。镇教育、卫生、财政、司法支出,不纳入镇支出范围。县财政主要承担县级机关运转及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据了解,新体制坚持了三个原则:一是保证各镇原有既得财力。不因财政体制的改革,减少镇级既得财力,从而保护镇级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二是坚持“事权上移、财力下移”。减少镇级事权,将镇卫生、财政、教育、司法支出上划,减轻镇级财政支出压力,同时科学合理地核定本轮体制收入基数,适度安排了事业发展经费,新增了招商引资和偿还债务等经费。三是坚持鼓励发展,调动镇级当家理财积极性。镇当年税收较上年实际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留归镇财政使用,县财政不参与分成;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镇级财政收入奖励;从本轮体制实施起,对所在镇的县政府招商引资企业上缴税收的地方所得财力部分县镇按8∶2分成。各镇土地出让金收入,县级财政按70%和30%返还乡镇,用于促进经济建设和偿还债务。

为确保此项改革的顺利实施,含山县完善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建立了奖惩激励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镇级财政收入考核奖,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指标考核各镇财政收入实绩,鼓励各镇加快发展,强化征管,增加收入。同时,设置镇级财政运行质量奖4.5万元,确保镇级财政收支平衡。为规范镇级政府债务管理,适时出台了《镇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严禁镇级负债安排基本建设或非生产性支出。采取“新体制下划一块,从各镇收入超收中调控一块,镇级土地出让金中拨一块,争取上级偿债政策补助一块”的办法,筹集镇级政府偿债专项资金,力争通过5年时间,使镇级债务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新一轮县镇财政体制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镇级财政保障功能,调动了镇级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促进了镇级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据了解,新一轮县镇财政体制县财政最大限度地让利于乡镇,不仅足额安排了镇级运转经费和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还安排了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经费,努力做到镇级财政财权与事权相匹配。“财力下移、让利乡镇”,调动了镇级加快发展的积极性。新体制对县政府引资企业实行县、镇分成,引荐企业经营上缴税收的地方所得财力部分70%计入引荐镇,极大地调动了镇级政府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