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法的巨富中死去绝不是耻辱!-徐昌生的博客-搜狐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00:40:20

    中国首善陈光标在病榻中向两会提交议案,建议国家向富人们征收遗产税,并且认为征收比例应该达到遗产总额的60%以上。在采访时,他还引用了一句流行甚广的话,“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 ,富人的财产问题又一次成为新闻话题。陈光标在汶川地震中的杰出表现令人无比钦佩,他提议应当对富人开征遗产税也是他的应有权利,但是根植于他脑海中的“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这种观念,既反映了他本人更反映了全社会对财富作用的极大误解,有必要拨乱反正澄清是非。需要申明的是,本文讨论的是合法的财富。

    陈光标的言行使人想起了去年6月发生的一件事情,从那件事情说起或许能够将问题说得更加清楚。那件事情感动了整个世界!曾经的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把他全部580亿美元的财富捐给其名下的慈善基金会,并宣布退休以后将专注于帮助全世界穷人的慈善事业。

    盖茨的善举,在中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不仅他本人获得了万民景仰顶礼膜拜,而且引发了一大批人对中国企业家财富问题的重新思考。他们在钦佩赞美盖茨之余,有人义愤填膺,因为统计数据表明,中华慈善总会在汶川地震发生之前,其所获捐赠70%来自于海外,中国企业家所捐数量不足15%,这说明中国的企业家都是一群吝啬小气鬼;有人惆怅无比,堂堂中华礼仪之邦,居然没有一个象盖茨这样有伟大胸襟的企业家,能够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身家财富悉数捐出;更多的人充满期待,他们呼吁中国的企业家应当学习盖茨好榜样,应当信奉“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这样的现代财富观念,盼望盖茨的善举能够激发起更多的中国企业家的慈善热情,由此我们国家也能源源不断地涌现出不是盖茨胜似盖茨的伟大人物。

    面对大众的责难,大部分中国的企业家只能面带羞愧,因为他们的确在慈善捐赠方面数量不多力度不够,面对穷人他们没有做到慷慨解囊乐善好施,已经发生的捐赠或为形象所需或为形势所迫,而且大多数时候他们显得左右权衡精打细算;面对大众的期盼,他们也无言以对,因为他们并没有打算象盖茨一样准备在退休之前或者百年之后把财富全部无偿地奉献给社会,而是准备把它们留给自己的子女或者中意的接班人继续做大做强企业,但他们不敢坦荡磊落地表白这种想法,因为这将会招致更多的指责与骂名。

    对比舆论的振振有词,他们显得那么瞠目结舌理屈词穷;对比盖茨的义薄云天,他们显得那么阴暗自私委琐渺小!他们真的是一群缺乏道德的小人吗?

    这就涉及到一个道德的评价标准问题。道德的评价当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但千头万绪也还是有两个核心指标:一个是比牺牲,即谁为他人的付出多;一个是比贡献,即谁对他人的作用大?比方说,有儿童不幸落水,两人奋力抢救,结果一人水性不佳方法不当,未救出儿童自己却不幸溺水身亡;一人水性娴熟方法得当,救出了儿童自己也安然无恙。此时此刻,我们应当怎样评价两个救人者的道德高低?论牺牲,身亡者当然更有道德,因为他为了别人贡献了自己的生命;论贡献,未牺牲者应当更大,因为他救出了落水者。面对这样的结果,我们说谁的道德更高似乎都苍白无力,通行的社会评价是他们都是有道德的人,都是我们芸芸众生学习的榜样!

    既然牺牲与贡献不能决定道德的高低,那么,有人选择为他人做出牺牲,有人选择为他人做出贡献,他们就都属于有道德的人。盖茨将自己的数百亿财富捐给了慈善基金,他选择的是自我牺牲;中国的大部分企业家选择是将利润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这算不算是对他人做贡献呢?如果是的话,他们和盖茨的道德水准并无高低之分;如果不是的话,那么他们就是一群道德水准低下的人。需要申明的是,我们要比较的是对财富的处理方式(即是把财富用作慈善还是用作再生产),而不是比财富的绝对值。如果要以财富绝对值来衡量的话,那么即便中国所有企业家都来捐钱,也没有一个能比得上盖茨的!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把财富用来做慈善与用来扩大再生产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层面,前者是属于财富的转移,分一个少一个,颇有坐分山空的味道;后者是属于财富的创造,卖一个还能卖无数个,能够不断地繁衍增值。从个人的角度看,后一种方式更有利,那么它对社会对他人是不是也更有利呢?我们假设盖茨的580亿的巨额财富都用来帮助他人治病,但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种是用来无偿接济穷人治病,而另一种是用来研制治疗癌症或者禽流感的新药并出售,两种处置方式对社会有什么样影响?前面一种方式,盖茨用自己的钱去买市场上已有的成品药给穷人治病,救了一个素不相识的穷人的生命,他是伟大的;后面一种方式,盖茨用自己的钱去研制一种新药卖给了有钱人,救了一个自愿付出钞票的富人的生命,难道他是卑劣的?富人的生命固然不能凌驾于穷人之上,但穷人的生命未必就比富人高出一筹!其实穷人和富人的处境都很危险,他们都需要他人的帮助,从尊重生命的角度看,收钱与不收钱只是表面上的不同,本质上两种方式都是挽救了一条生命,它们的贡献是一样的。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两种方式都能解他人于危困,但它们持续帮助别人的能力却是大不一样。前一种方式在救了一批人之后,财富将面临枯竭的危险;而后一种方式能够不断获取利润,他有充裕的资金来研制其他治疗人类疑难杂症的新药,可以源源不断地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当然,盖茨的钱不用来做慈善,未必就会用来研制新药,但不管是用来做什么,要想获得持续的利润就必须在现有的产品或者服务上有所创新,这对人类社会无疑是有益的。

    其实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在企业不断追求更多财富而不是放弃财富的过程中前进的。今天的普通百姓能够过上过去的帝王将相也不曾拥有的生活,能够享受现代科技的创新成果,哪一样不是企业追求更多财富的结果?马克思没用过电话,列宁用过电话却没看过电视,毛泽东看过电视却没有打过手机,邓小平打过手机却没见过MP4,这些原先伟人也不敢奢想的东西,现在早已是寻常百姓手中的玩物。倘使全世界的企业家都来学盖茨,或者比其更进一步,将每一年每一分的利润都倾囊捐出而不是用于扩大再生产,那么世界上还会有今天硕果累累的科技成果?还会有人类文明的不断向前?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盖茨的举措是勇于牺牲,而且这种自我牺牲很大,因此他是有道德的;但中国企业家将财富用于扩大再生产,是勇于贡献(盖茨也曾经勇于贡献),而且贡献也很大,因此他们也是有道德的。我们前面说过,社会在评价某人是否道德时,主要是看他为别人是否有牺牲或者有贡献的行为,并且在这两种方式上道德并无高低之分。因此,那些将利润用来扩大再生产的中国企业家丝毫也不用面带愧色,他们的道德并不输于盖茨!

    其实,我们国人在对待企业家的心态是非常矛盾的。当全球100强的企业里缺少中国人的名单时,我们强烈要求企业家们努力扩大再生产,尽早把企业规模与效益做上去,恨不得一夜跨进100强;当美国出了一个盖茨倾其所有来做慈善时,我们又强烈要求企业家们效仿盖茨的善举,应当把全部的资产用来资助穷人,恨不得一夜再出几百个盖茨。但是,这两种要求是矛盾的,要求企业把太多的钱财或精力用来做慈善时,企业的规模与效益必定会受到影响。假使当初盖茨在赚到第一个百万时就全部捐献出来,还有今天横跨全球的微软帝国?那些成千上万的就业岗位、那些方便实用的操作系统、那些数额可观的公共税收恐怕都将化为泡影!

    媒体与舆论之所以喋喋不休地要求企业家多做慈善,根本的原因还是大多数人都固执地认为,财富归个人所有对社会的价值就远不如归公众所有,仿佛归公众所有便是帮助了他人,归私人所有就一定是自我挥霍。其实,这是大众对财富分类的认识陷入模糊所致。财富归公众所有,未必不可以私用,许多国有企业(其所有权归全中国人民,最典型的公众所有)的老总就在高档消费场所一掷千金,日常生活的吃喝拉撒统统报销,当这些企业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时,最终的巨额亏损仍然是全体国民买单;财富归私人所有,未必不可以公用,就象许多的民营企业的老板,虽然其名下的财富数以千万,但这些财富并不是老板个人的生活资料,它们的呈现形式是土地、厂房、机器、原材料等生产要素,而这些生产要素所产生的财富早已变成了工资、福利、税收等形式为企业全体员工和社会所共同分享。即便是所得利润为企业家一人独有,但当这些利润越滚越大时,企业家或者他家里的几代人的生活也无法消耗完毕,最终还是会变成生产要素被投入到新一轮的财富再创造过程中。当私有的财产已经变为大众公用的时候,所有者肩上更多的是一份经营管理责任,甚至这个责任会世代相传。当然,移交财富的企业家也许会看走眼,继承事业的人可能不学无术,可能不求上进,他们没能挑起把企业越做越大财富越创越多的重担,但这决不是企业家传承财富的本意。

    其实,中国的企业家就算诚心诚意地学习盖茨,恐怕也不是如媒体与舆论所想象的一厢情愿。其一,中国的税收政策对企业家从事慈善是有戒心的,企业每捐出一笔财富,就要同时为国家上交其总额的25%作为所得税,也就是说在中国做慈善是要交税的;其二,如果不想上交所得税,那就只能把捐赠交给官办的慈善总会或红十字会,而并不可能象盖茨一样交给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慈善机构并亲自掌管,但是,官方慈善机构的资金投放与使用一直为捐赠者和大众所指诟;其三,假如有人坚持宁愿上交所得税也要亲历亲为做慈善,那么请大家到网上去搜索一下中国最著名的慈善企业家余彭年这十几年来痴心不改做慈善的经历,期间的风风雨雨艰难险阻不计其数,你就会明白在中国企业家来做慈善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需要再三强调的是,本文的目的并不反对企业家在经营企业行有余力的时候,以自己的能力来帮助更多的穷人,但是我们反对媒体和舆论以盖茨的行为作为企业家的道德标准来要挟他们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情,甚至变相地逼迫他们交出辛苦打拚得之不易的财富。媒体与舆论要帮助穷人,就应当更多的是关注穷人之所以穷,是他们懒惰的习惯所致还是社会的制度使然?当穷人的处境愈来愈恶化的时候,应当是问责政府还是问责企业家?如果全社会都要企业家为穷人而承担更多责任,那么政府本应固有的帮助穷人的职责将会越来越被漠视,官员们正好顺水推舟乐享其成。

    希望大家明白的是,不计报酬甚至倒贴钱财来帮助没钱的人,这是慈善家的胸怀;按劳计酬或者按质论价来帮助社会上大多数愿意付钱的人,这是企业家的职责!不同的职业之间,他们的道德表现形式是不一样的,就象律师为罪大恶极的杀人犯辩护,我们不能把律师看作是没有道德的道理一样。盖茨已经完成了从企业家到慈善家的转变,陈光标也愿意义无反顾地追随盖茨,但这不等于每一个企业家都应当无条件效仿,更不意味着这是每一个企业家人生的必然归宿!

    如果有人看了以上文字仍然坚持己见,不依不饶,那么请从我做起,把您为数不多的储蓄全部捐献出来,再来现身说法言传身教,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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