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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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律师 摘自:http://biz.163.com/06/0418/15/2F0ITRRG00021E8E.html
2006-04-18 15:30:5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收藏此页网友评论 0 条
记者 秦旭东 北京报道
“如果早一点学习贯彻这个通知,或许这场风波就不会出现了。”4月17日下午,北京才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感慨地对记者说。
他所说的通知,是指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出的《关于认真贯彻律师法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执业权利的通知》。而“风波”则是3月28日发生的“天津法官被指殴打北京律师”的事件。
事件的主角之一——声称被天津南开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殴打的律师王令,正是才亮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
风波发生的时候,最高法通知事实上已经于3月13日发出。而不过王才亮正式见到这份通知的内容,是直到4月12日,全国律协才收到通知,随即将其发布在中国律师网上。
王才亮们看到这个通知时,不免心生感慨。
3月28日,律师王令代理李开娟等11人起诉南开区建委违法拆迁公告一案,到南开区法院立案。王令称,因对被诉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这决定了案件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有争议,他被该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辱骂和殴打。当晚,他连夜向南开区法院、天津市一中院、天津市高院、全国律协和北京市律协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此事引起了最高法院、全国律协等的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专门批示,要求“事实就是地处理”。
4月12日,天津市高院召开新闻通气会。该院新闻发言人李经钢透露,该院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将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而南开区法院副院长张秉全表示,据南开区法院时候的调查,王学林并没有殴打王令,他们的工作程序也没有不妥。王学林本人也否认打人指控。
此后,“法官被指打律师”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北京律协律师维权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吕良彪表示,事件“似乎要演变成为中国法律界的‘罗生门’”,各界都在对事情真相的权威调查结论。
事情最新的进展是,4月15日,天津市政法委牵头成立了调查组,成员包括天津市政法委、高院和公检司等有关人员。调查结果近期会向社会公布。
而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相关人士也透露,该局密切关注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积极与天津市有关方面联系,希望推动调查结果尽快出台。
而王才亮期待的,不仅仅是这一事件本身的处理结果,而是关于整个律师执业环境的问题。在前述通知正式出台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曾专门派人到全国律协征求意见,王才亮当时参加了那次座谈会。
事实上,早在2005年5、6月间,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为组长的“律师法执法检查组”就分赴各地进行执法检查,并委托部分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地进行检查。在之后的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顾秀莲就执法检查情况做了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报告上做了批示,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也转批了肖扬院长的批示。
通知表示,尽管多年来各级法院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但是,“也有个别法院和少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对律师的权利和作用未能给予应有的重视,侵犯律师权利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因此,通知要求“从维护司法公正的角度来看待律师的地位”,“正确处理律师和法官之间的关系,共同维护良好执业形象”。通知认为法官和律师之间的正常工作关系应该是,“法官在诉讼活动中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职责,为律师执业依法创造条件;律师自觉维护法官权威、法庭秩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双方“应当互相尊重、互相监督”。为此,通知还要求各级法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各种有效措施。
尽管这个通知没有能阻止后来这场令法律界尴尬的风波,但王才亮仍然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措施。”他们现在只能等待上级组织的调查处理结果。
“律师的地位与遭遇是一个社会民主法治状况最灵敏的晴雨表。”吕良彪对记者说,尽管发生这样法官与律师间的低级冲突令法律界尴尬,但是如果可以通过对事件的反思从而促进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体现社会的成熟与进步。
“倾听律师的声音,甚至是刺耳的声音,是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最高法这个通知的落实情况,值得关注和期待。”吕良彪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