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条人命,催生一部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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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一条人命,催生一部法律”吗?

作者:北方可可 2010-9-19 12:45:24 发表于:博客中国

“出一条人命,催生一部法律”吗?

北方可可

打开网页,两条新消息映入眼帘:其一,《新拆迁条例出初稿,未达成协议不得强拆》;其二,《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处理8官员,县长被立案》。显然,这两条消息都与最近发生的一桩“自焚事件”直接相关——据报道,九月十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发生一起由强拆引发的自焚事件,3人被烧成重伤。

事实上,这种由于强制拆迁而引发的自焚事件,在我看来,它现在几乎快要成为某种常态性(这样的极端事件当然不能以“视听疲劳”作为常态化的标准)事件了,因为同类事件似乎过些日子就会出现一次。自去年末四川成都被拆迁户“唐福珍自焚死亡事件”之后,今年以来,就先后发生过多起同类事件,笔者在网路上可以随意摘抄几条相关新闻标题:“六旬农妇为阻止老屋被强拆点火自焚”、“峨眉山四名村民因征地自焚”、“九旬老人携子自焚仍未能阻止强拆”……这类情形还被媒体称为“血拆”,然而不流血的拆迁事件看上去就同样惨烈了:诸如“安徽巢湖六旬老太死守危楼对抗强制拆迁”、“大连村民遭百人强拆房屋,二十余人被直接打晕拖走”、“重庆村民在树上住三个多月对抗强拆”等等,不一而足。江西出事,“新拆迁条例”出初稿,这仅仅是巧合,还是“出一条人命,催生一部法律”的一次重复?我不得而知。

在这些由强行拆迁所引发的相关极端事件当中,无论具体情况有多么复杂,也无论当地政府、拆迁方做出怎样的辩解,我想有一个常识性的结论都是毋庸置疑的,这就是:没有人情愿用自己的身体、乃至把自己的生命付之一炬,以这样的极端方式来维护、捍卫自己的权益。毫无疑问,那些自焚者,或者是那些以较为激烈的方式对抗强行拆迁的民众,他们不过是选择了这种无奈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得不到包括法律维权在内的帮助之下,他们选择这种极端方式实在就是一种最后的自我拯救罢了。我想,即便在一般的人群当中确有一些某些官员所谓的刁民存在,然而正常人当中有谁情愿去自焚、或者以自焚这样的代价来获得利益吗?

事实上,我们从下面这位官员的日记中也能发现这些自焚者的那种被迫、无奈和绝望。七月份,一条题为“房产局前副局长日记曝光强拆手段”的消息出现在媒体上。报道说,杜展球是湖南省长沙市的被拆迁户,这个五十二岁的倔强女人“为了讨回应得的拆迁补偿,已经整整奔波了五年。直到有一天,她有机会读了长沙市开福区房产局前副局长曾新亮七个多月的工作日记后,才算真正明白过来,这么多和她一样的被拆迁户求助无门的症结所在”,打开那本意外得到的局长日记,她对记者说:“如果你没有亲眼看到日记,绝对不会相信,一个副区长会在大会上称,对待赴京上访人员,‘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而这个女人在二〇〇三年就曾因为越级上访,被劳教三个月;次年,她索性滞留北京上访,直到二〇〇六年初回到长沙继续维权。老百姓维权之艰难,由此可见一斑吧。

“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想想看,有了官方(副区长之言)的这种背书,那些被拆迁户的命运距离最终被迫自焚维权还有多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