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跨国欺诈的道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8:36:05
公证:跨国欺诈的道具    作者:文/周大伟

中美公证有别

  最近阅读报刊时发现,在一些涉嫌跨国欺诈的案件中,总是有两件“道具”在其中时隐时现:一是美国某个州务卿的签字,一是某个中国领事馆的盖章。

  有这样两个案例。

  案例一,唐骏的“美国西太平洋大学”文凭案件。 前些日子,著名的“打工皇帝”唐骏先生遭遇极为尴尬的博士证书事件。媒体的调查显示,唐骏博士的“西太平洋大学”似乎是一个以卖文凭“享誉”美国的大学。但是,有位名叫禹晋永的“西大校友”站出来为唐骏辩护,他说,西太平洋大学不是一所卖文凭的学校,因为他看到了美国加州州务卿和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出的“证明”。另一位“唐骏校友”、北京某投资公司的叶姓主管告诉媒体:“我就是班上整个验证手续的经办人,2003年我自己到美国办手续,先是在美国公证处花了几十美元做公证,然后又拿到了加州州务卿的签字证明,最后还有加州总领事写的认证。”

  案例二,“全球水电工业公司”案件。据《南方周末》2010年7月8日报道, 一家鲜为人知的名叫“全球水电工业公司”的美国企业2008年底突降中国内地。过去两年里,该公司携“太空太阳能”等高科技概念,以动辄数十亿欧元投资做饵,搅动了大半个中国的太阳能行业,成为众多地方政府争相追逐的座上嘉宾。不过,该公司频频登场的,除了一位金发碧眼的霍华德先生(据说是“美国高干子弟”)以外,其他人都是海外或港台华人。据媒体调查的迹象表明,该公司大致是个“皮包公司”,明显涉嫌在海内外“做局融资”。其间,该公司用来迷惑大陆官员的公司证明文件主要是:美国内华达州州务卿的签名,以及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的公章。

  人们不免会问,为什么这些涉嫌虚假的文件上会出现美国州务卿的签字和中国驻美国的领事馆的盖章呢?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从根本上了解,美国的公证制度与中国人通常所理解的公证制度之间存在重大区别。

  公证仅证明形式合法

  美国作为一个“普通法系”制度的国家,并没有一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公证法,也没有一个全国性的公证协会。根据美国法律的规定,公证法律由各州分别制定。公证在美国的社会体系中起的作用,主要是验证签名和防止欺诈。美国的公证是一个辅助性的职业,公证仅是形式审查,仅仅证明形式的合法性。这意味着,公证人的权限不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或确认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美国,除非有相反证据,经公证的证明需被推定为真实、明确的。但是,这一假定仅仅包括确认签字的真实性。

  美国没有像中国那样的政府名下的公证处。美国的公证人(Public Notary)一般是个人执业,没有任何官方身份。他们可能是银行的职员、会计师、律师或其他公民个人。这些人通过专门的考试获得公证员的资格,以自己的品行和诚信对外执行公证业务。在美国的唐人街上,这类公证员常常被华人称为“地保官”,这种称呼可能与早期华裔移民借用晚清民国的类似词语有关。

  通常情况下,美国的所谓公证程序大致如下:

  第一步,当事人通常在自己打算公证的文件的前面附上一页纸,上面写上诸如“我保证,如下提供的文件是真实可靠的”规范术语字样,然后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公证员需要核对签字人的身份证件(通常是驾驶执照或护照等),然后公证员签字并盖上专用的公证章,上面有公证员的执业号码,并收取适当费用(通常每个签字15美元左右)。

  第三步,前往州政府大楼,请州务卿(Secretary of State)办公室的办事人员核实公证员的有效身份后,在电脑里打印出一份带有州务卿签字的文件并盖上州务卿的印章。州政府的认证费用大约为30美元。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止有些人冒充公证员非法执业和谋取私利。

  第四步,前往附近的中国领事馆,请领事馆的领事(Consul)认证州务卿的签字和印章的真实有效性。中国领事馆的工作人员会在电脑里打印出一份说明文件并盖上领事馆的专用印章。领事馆的认证费用大约为80美元。毋庸讳言,多年来,领事认证费用是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的重要财源之一。

  锁链式连环认证

  上述公证过程表明,这只是个锁链式的连环认证,即,公证员只能证明文件提供人签名的真实性;州务卿只能证明公证员资格的有效性和签章的真实性;中国领事馆只能证明州务卿签章的真实性。其中,最吊诡的是:无论谁盖章、签字,无论收费多少,都不能证明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而只能证明签字和图章本身的真实性。

  于是,有些身份诡秘、形迹可疑的人,就专门利用“淳朴善良的中国人民”对美国法律知识的误区以及英文水平的欠缺,带着这几页“法律文件”开始漂洋过海、远涉重洋了。他们这些年前往的主要目的地,就是“西太平洋”对岸的中国内地。

  其中有人来到北京大学的校园里,告诉那些打算“团购学历”的人们,这所“美国西太平洋大学”是真实可靠的,因为加州州务卿和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都出“证明”了,这还有假吗?有个叫禹晋永的商人后来获得了这所大学的博士学位,随后不久,他的名片上还出现了“北京大学博士后”和“欧美同学会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的字样,尽管后来有人发现,这位“美国博士”认识的英文单词还不足50个。

  其中也有人来到中国内地省份湖南的益阳市,他们向那些渴望获得“巨额投资”的地方政府官员们展示一张名曰“全球水电工业公司”名称的公司登记证明。自然,一定会在上面附上美国内华达州务卿和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出的“证明”。通常这张公司登记证明会显示,该公司的股份可分为1000万甚至1亿股。后来发现的事实可能令人大失所望——也许该公司的每股价格可能连一美分都不到;也许该公司仅仅刚刚发起成立,里面一分钱也没有(美国成立公司不需要审查注册资金)。

  朋友们,今后,假如有人再拿着带有美国州务卿和中国领事馆签章的文件来向你证明某个“宏大话题”(比如“美国西太平洋大学”或“环球某大集团公司”)的时候,千万要警惕!你的第一反应可能是,这个人十有八九是个骗子。

  领事认证制度应完善

  除了谴责这些“骗子们”以外,我们也需要做些必要的自省。

  几千年的中国封建专制历史传统,使中国人一直习惯于向官僚权力投去无条件信赖和崇拜的目光。无论是美国州务卿办公室,还是自己国家驻外的领事馆,其共同特点之一就是:他们名义上都是官方的代表。但其所拥有的权效,无论在深度还是在广度上,都与国内的权力机构有很大差别。恰恰是人们对官职和公章的迷信,导致了很多人陷入由于文化法律传统的差异形成的误区之中。

  对于美国某个州务卿的职能,我们几乎没有理由提出指责,其依法行政已成常规和惯例,是我们自己酿的苦酒,没必要怨天尤人。但是,对我们的驻外领事馆出示的各类“证明”,似乎尚有讨论的空间。比如,注意到长期以来国人对领事认证文件的可能发生的误解,我国外交部门是否可以总结一下以往的领事认证实践经验,以期避免上述各类荒唐事例的不断发生。今天看来,是到了在实体和程序方面对领事认证制度作出必要的完善和补充的时候了。

  我们还注意到,更有趣的是,当骗局被揭穿后,我们不仅可以看到一些上当者的沮丧和愤怒,还可以看到一些该“骗局”受益者的不甘和抵抗。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总有人发现,利用假洋鬼子的面具,最后可以催生出“中国人骗中国人”的秘方。不过,假的就是假的,伪装最终要被揭露。那些还想“将计就计”地保持最初那份荣耀和不被质疑的人,在信息世界愈来愈透明和公开的今天,看上去显得多么幼稚可笑。■

  (作者为旅美法律学者,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