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劫百元枪杀的哥 济南侦破9.11持枪抢劫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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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藏匿的凶器手枪被警方找到。(摄影 孙康 张现勇)

持枪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犯罪嫌疑人张某北抓获归案。(摄影 孙康 张现勇)

受害人家属向人民警察表示谢意。(摄影 曹亮)
大众网济南9月18日讯(记者 曹亮 通讯员 许树强 张新红 张现勇)9月11日深夜,在济南市闹市区发生一起持枪抢劫出租车司机案,出租车司机当场被犯罪嫌疑人枪杀。济南警方经过6天6夜的鏖战,将轰动济南市的“9.11”重大持枪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告破。
9月11日凌晨2时34分,历城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二环东路与山大南路交叉口向北300米处高架 路下,发生一起出租车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处警发现,出租车司机头后部被击后大量出血死亡,遂立即上 报市局指挥中心。随即,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历城分局和东风派出所迅速调集200余名精干力量,立 即赶赴命案现场,展开勘查工作。
经过仔细勘察,民警发现出租车旁边的路面只有一种血迹鞋印,并且根据车内血迹分布情况,初步推 断案发时只有一名乘客。经法医检验,死者脑后枕骨处有5.3毫米创口,分析为近距离接触射击致颅脑损 伤死亡。民警初步分析,嫌犯持枪作案,作案手段异常凶残。
侦查民警通过调取分析鲁AT14**出租车的GPS通行记录信息,及车辆行驶轨迹沿线的监控探头录像资料,提取犯罪嫌疑人相貌体征。经过缜密侦查,专案组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行踪。9月17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在章丘市区北部一网吧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张某为惯犯。据张某供认,9月11日凌晨1时许,他将自制枪支藏在挎包内,在山大南路搭乘受害人刘某后的出租车。途中,张某持枪顶在司机的脑后,威逼司机拿钱,却遭到拒绝。而后,犯罪嫌疑人持自制手枪向刘某头部开枪,当场将出租车司机杀死。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张某还供认了多次抢劫的事实。
劫车杀人大案 中秋节前告破
——济南“9.11”重大枪杀案侦破纪实
2010年9月11日,一场悲剧在济南街头发生。凌晨1时许,随着“砰”的一声枪响,出租车司机刘某命丧车中。案发之后,济南市公安局闻警而动,迅速出击,立即成立专案组。经民警鏖战六日六夜,最终侦破这起重大枪杀出租车司机案,凶手落入法网。
出租车司机凌晨惨遭枪杀
9月11日凌晨2时34分,历城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二环东路与山大南路交叉口向北300米处高架路下,发生一起出租车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处警发现,出租车司机头后部被击后大量出血死亡,遂立即上报市局指挥中心。
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历城分局和东风派出所迅速调集200余名精干力量,三剑齐发,立即赶赴命案现场,展开勘查工作。
现场发现,鲁AT14**的薄荷青色桑塔纳VISTA出租车熄火停靠在高架桥下快速车道与下桥匝道之间。车辆左前轮压在道路内侧快速公交车道护栏墩基上,约有60多米的轮胎擦痕。车辆档位在5档、前大灯熄灭、点火开关关火、手刹已拉上。
出租车司机头部伏在左侧车门,大量血迹喷溅、滴落在右副驾座位、司机身后座位及车内地板上。民警根据车辆信息及车内物品很快查明,死者刘某后(男,27岁,济宁汶上县人),系一出租车公司的夜班司机。
经过仔细勘察,民警发现出租车旁边的路面只有一种血迹鞋印,并且根据车内血迹分布情况,初步推断案发时只有一名乘客。“犯罪嫌疑人是一人作案。”历城刑警大队大队长韩式胜分析道。
经法医检验,死者脑后枕骨处有5.3毫米创口,分析为近距离接触射击致颅脑损伤死亡。民警初步分析,嫌犯持枪作案,该枪为自制或改制枪支、弹头为钢珠的可能性较大。
监控探头锁定犯罪嫌疑人位置
案件发生之后,省城群众极为关注。尤其是出租车行业,引起震动。济南市副市长齐建中指出,仲秋、国庆两节临近,案件能否及时侦破,是对济南公安的严峻考验。
“犯罪嫌疑人持枪杀人,性质非常恶劣,手段极其残忍,造成极坏影响,危害省城的社会安定。”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刘杰要求:“此案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侦破”。
案发后,刘杰局长多次亲临专案组,研究分析案情,指导侦破工作。市局党委委员、督察长程绍春坐镇指挥。省公安厅刑侦局刘成伟、赵峰副局长一线指导侦办工作。孙连和支队长研究谋划侦查策略,在各个环节反复斟酌,在每个行动步骤果断决策。王辉、张健和徐克敬副支队长具体组织排查、勘查、审查等各项工作。
历城分局云廷华局长、刘宜璞副局长积极组织协调力量,指导侦破进程。刑警支队、历城分局、历下分局、公交分局组织200余名刑警、巡警和派出所民警,分为现场勘查组、信息收集组、调取录像组、走访排查组等若干小组,同时开展重点线索侦查和重点区域排查等工作。
侦查民警通过调取分析鲁AT14**出租车的GPS通行记录信息,推定犯罪嫌疑人是11日0点58分在山大新校南门向东80米处搭乘受害人的出租车,沿山大南路向东左转至二环东路由南向北行驶。犯罪嫌疑人持枪开始威逼受害人,造成车辆偏离正常行驶路线,1时1分行至案发现场时,犯罪嫌疑人开枪杀害出租车司机,进行翻动后逃窜。
“涉枪案件历来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此案为近年来罕见,犯罪嫌疑人携枪潜逃,如不及时抓获归案,极有可能再次制造祸端。”督察长程绍春对此案极其重视,迅即部署开展工作:在犯罪嫌疑人上、下车地点周边和行驶路线进行排查,寻找目击证人;调取察看沿街银行、酒店、旅馆、超市等单位监控录像,争取发现犯罪嫌疑人的面貌特征和踪迹。
专案民警先后调取了犯罪嫌疑人上、下车地点及沿途13个单位、40处监控探头的案发前后的200余个小时录像,认真进行察看分析。在案发现场东侧某酒店监控录像中发现,11日凌晨1时01分之后至06分,一名男子从案发现场匝道内步行走出、由西向东横穿马路后向东步行消失在录像视野中,该男子体态较瘦,穿浅色上衣,着深色裤子,背一个单肩挎包。民警认定录像中该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根据该男子的逃窜方向,专案民警顺线追踪并向外扩展辐射,实地开展侦查,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居住在益寿路某单位宿舍。该宿舍共有4座楼房,其中常住人口120户,出租房屋42户,多是附近科技市场务工人员租住。
专案组指挥部当机立断,迅速调集刑警支队、历城分局、历下分局的60余名警力、分为10个小组,对该宿舍连夜开展排查。
缜密布控 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
9月13日下午,专案组接到群众举报,体貌特征相似的张某某、案发后突然离去的杜某、具有非法拘禁犯罪前科的温某等三人较为可疑。
专案民警连夜开展侦查,相继找到这三人,并查找其关系人,落实三人在9月11日晚的活动踪迹,结果均因无作案时间和条件。专案组领导和民警毫不气馁,坚信犯罪嫌疑人就在划定的重点区域内,继续对该宿舍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
9月15日,一群众向专案组反映,一名曾经租住在该宿舍的青年男子在9月12日突然离开,而且该男子与录像中的嫌疑人极为相似。这位群众特别说道,该男子近期多次深夜外出。
市局督察长程绍春当即指令专案民警前往该男子住处进行搜查。民警打开房门,一眼就看见了电锯、钢管和钢珠等物品。“这些物品都是用来制作枪支的。”现场民警为之一振。
经查,该男子张某,男,24岁,章丘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随即将调查重点放到张某身上。针对张某极有可能投靠亲朋藏身落脚或借钱外逃,专案民警迅速查找张某近期联系的朋友,并对其章丘老家进行布控。一张无形的追捕大网悄然撒开。
9月17日下午,历城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房星带领七名民警在章丘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对重点区域的网吧和租赁房屋进行排查。下午4时30分许,民警在市区北部一网吧发现一上网男子与嫌犯张某长相相似。
尽管该男子剪短头发戴上眼镜进行伪装,但是仍逃不过民警敏锐的目光。此人正是一手制造惊天血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
奋战六昼夜 血案成功告破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张某供认9月11日凌晨枪杀出租车司机的犯罪事实。
25岁的张某年纪轻轻,却好逸恶劳,曾经多次伙同他人盗窃抢劫,猖狂作案。2009年12月份,张某伙同他人趁夜色窜至山大路和解放路口一相机专卖店,破窗入室,盗走11台索尼相机,涉案价值2万余元。随后,张某销赃获利2000余元。
2010年2月份,张某伙同他携带凶器窜至闵子骞路一烟酒回收店,抢劫现金和购物卡一宗。
抢劫的钱财很快就被挥霍一空,张某遂萌生持枪抢劫的恶念。根据在网上查到的资料,张某8月底使用汽钉枪、钢管自制了发射钢珠的短枪,并两次在茂陵山上试枪。
9月上旬,张某连续几天踩点观察,终于决定伸出魔爪。9月11日凌晨1时许,他将自制枪支藏在挎包内,在山大南路搭乘受害人刘某后的出租车。途中,张某持枪顶在司机的脑后,威逼司机拿钱,却遭到拒绝。此时,“砰”的一声枪响,只见出租车司机满头血迹,趴卧在方向盘上。
张某慌乱之中,抢走车上的一百多元钱和手机后逃窜。9月11日上午,张某将枪支、钢珠、玻璃弹丸等作案工具装在包内藏在茂陵山废石堆内。接下来的两天,张某四处游荡,东躲西藏。
9月15日凌晨,身无分文的张某又窜至百花公园附近一门头房内,将室内的一台电脑盗走。15日上午,张某将电脑转手倒卖后,获利400余元。随后,张某逃至章丘,租住了一间民房藏身。直至17日下午,张某被济南警方抓获。
至此,经过济南警方6天6夜的鏖战,轰动一时的“9.11”重大持枪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告破。
张某落网的消息一经传开,济南市广大群众奔走相告,出租车司机们拍手称快。9月18日,数百名出租车司机打着横幅,带着锦旗,自发地赶到东风派出所,纷纷称赞济南公安破案神速,无愧于人民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