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国版本圣经故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8 21:07:14
圣经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妇女正在行淫之时被人抓获,按犹太教法律这妇女必须用石头打死。法利赛人把她带到耶稣前让耶稣作判决,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他们听耶稣这样说后就一个一个地走了。

著名杂文家邵燕祥曾于1992年写过“《圣经》拟作”一文,为这个圣经故事戏拟了一个中国版本:听完耶稣的话后,从老到少面面相觑,他们自知都是有罪的。一个长胡子的法利赛人站出来说:“谁用石头打她,就能证明谁是没有罪的。”于是他们一个一个争先拿石头打那妇人。


这真是一个绝妙的“中国版本”,把一些热衷于道德批判的人的虚伪淋漓尽致地暴露出来:我打她,故我无罪;我批判他,故我比他高尚——此次舆论对范跑跑激烈的批判声浪中,就包含着这种道德逻辑。


墙倒众人推,也许这就是世态吧——但这个社会至少有一个群体不该这样对待范,那就是范跑跑的母校北大和他历史系的老师们。


为什么?因为他是你们北大教出来的学生,是在北大文化中“熏”出来的,他身上带着北大教育的印记,如果范的身上真有毛病、思想认知上真有错误,也与北大的教育有很大关系。


学生身上的毛病,学校应有共同承担和反省的责任,老师应该有教育和批评的义务,与自己的学生站在一起反省。崇尚思想自由、兼容并蓄的北大对自己的学生更应该有这样的风范和胸襟。


令人失望的是,北大没有表现出这种育人风范,在自己的学生陷入舆论道德审判的时候,他们也站到了审判者一边,在范美忠身上踩了一脚。在光亚学校开除范美忠后,北大历史系党委书记接受采访时称:范的举动就是北大的耻辱,对光亚学校开除他我们表示赞成,然后又说了范美忠在学校时的很多不是。(6月18日《信息时报》)


不知道北大是不是想通过在道德上与范划清界限来证明自身教育的伟大,无论如何,这都非常不厚道,母校和老师能这样对自己的学生吗?不说范的言行有很大的道德争议,即使范真的错了,被道德法庭宣判为“不道德的人”,北大难道就能完全脱掉干系,北大就没有教育责任了——学生是学校教育制造的产品,产品出了问题,学校能以一句“以其为耻”推卸掉自己的责任吗?这竟然还是北大历史系党委书记的话,一个历史系的人,怎么这么没有“历史感”,拒绝为范在北大的“教育史”承担责任,拒绝以师长的宽厚和育人者的教育情怀看待自己学生的错?


更让人失望的是北大竟然支持学校开除范美忠。这还是历史上思想自由、兼容并蓄的北大吗?


北大在逃跑事件上可以表达自己的道德立场,可以批评自己的学生,但在“开除”问题上,应该坚守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价值立场,以母校的身份坚定地站在自己的学生一边、以自由堡垒的身份坚定地站在自由一边,为学生争权利,为自由争空间,拒绝行政权力干预教育自治,拒绝以言治罪。


提倡“兼容并包”的北大老校长蔡元培,如果在九泉之下看到今天北大的这种姿态,不知会作何感想。


一桩强奸案令我放过了范跑跑

前天报纸和网站都报道了“广州醉汉夜闯小区奸杀妙龄女, 将其舌头乳头咬掉”这桩案子。

这一桩案子中,罪犯的所为固然骇人听闻,可怕的还不仅是罪犯的滔天罪行,而是人心。

就我在报纸上所看,小区的保安是接到二楼邻居报案才赶到现场。而保安赶到时,罪犯已经完全实施了犯罪行为。从女子反抗到被施暴,前后的时间不会太短。那么邻居除了报案,有没有可能对受害人有更进一步的帮助呢?完全有,而且简单,(我们现在还只是假设仅有二楼一户邻居发觉了这桩罪行),他可以下来帮忙,可以帮忙呼叫,甚至是个人站在楼上对着楼下暴喝一声就有可能将犯罪嫌疑人吓退。但是这些常见的助人方法我们都没有看到,邻居采取的是最最保守的方法,就是通知保安。也许他认为这样做已经尽了本分,但结果是回天无术。

我不知道这邻居事后有没有内疚。

更过分的是,我看到网上还有很多不三不四的评论,比如说:“她不把舌头升出来,怎么能把她的舌头咬断?”“这么可爱的女子为什么要一次性消费?”

我们现在天天在骂范跑跑,因为在地震时他比较重视自己的生命而不是别人的。但是他跑了之后,他的学生并没有伤亡。而且从实际情况来看,他说的也比较实际,就是学生即使有伤亡,他也没有能力背着一个和他差不多重的人逃生。

你说是范跑跑可恶还是这桩案子里的邻居和那些说风凉话的人令人齿冷?

这世界上道德比范跑跑低的人太多了,我们为什么要揪着范跑跑不放?因为他的言论精彩,我们遇到了对手吗?还是因为他是文人,比较好欺负?

范跑跑虽然不崇高,但是他的道德水平我估计也不会低于我们国人的平均水平。

与其在他身上浪费精力,不如把我们的口水和愤怒放在更大的“恶”上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