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为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7:29:10

   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一直是长期困扰优抚工作的三大难题之一。为了攻克这一难题,多年来,我们通过创新机制、完善政策、重点突破,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优抚对象危房情况

    我县自2008年5.12地震以来优抚对象危房户704户 1840间;其中农村655户、1717间,城镇49户、123间;残疾军人71户、183间。“三属”9户、18间。在乡老复员军人400户、974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24户、665间。

二、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的基本做法

   (一)定期下拨资金保证优抚对象修缮改造危房 。

为了有效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争取资金35万余元下拨各乡镇用于优抚对象危房的修缮改造,同时局里还每年拿出10多万元用于临时解决三至五户特别困难的优抚对象维修房屋。每年解决优抚对象危旧房屋改造180余户,260余间,使优抚对象基本住房得到有效保障。

(二)以灾后重建为契机积极争取把优抚对象列入重建对象。

我县在2008年5.12大地震后遭受巨大重创,房屋毁损严重,优抚对象有704户房屋倒塌或无法居住或成危房,为此我局积极组织人力进行调查摸底登记,把受灾确实严重的危房户纳入重建户范围,借这次灾后重建东风。在党中央的关怀下,在天津人民的帮助下,三年任务两年完,很快建起了宽敞明亮的新房。使优抚对象和其他群众一样搬进了新居。

(三)、临时救助解决危房问题。

虽然我局每年拨出大量的资金用于优抚对象房屋的维修和改造,并且也借灾后重建契机改善了大部分优抚对象的居住环境,但是还有及个别优抚对象住房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有的房屋破旧,又不够列入重建户条件,经过改善还可居住的户,局里根据不同情况出资2000-6000元用于改造加固。对于住在城区的优抚对象房屋受损又不具备灾后重建条件的户,局里酌情拿出10000-20000元作为房屋改造费用,使优抚对象及时解决危旧房屋问题,使其住的安心,政府放心,深刻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抓机遇,与时俱进,是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的重要手段

出与之相适应的优抚保障措施,挑战也能有效化解。一是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纳入其中。如果当初县上进行灾后重改革中挑战与机遇并存,只要我们把握机遇,同步推建工作我们不积极参与,广大优抚对象将无法从中受益。

二)抓落实,全力以赴,是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的关键

   我局虽然每年拨出大量资金用于优抚对象房屋改造,如果不督促不检查,资金就不可能保证用于优抚对象的住房改造。因此,我局每年要组织人力进行一次大检查,对不专款专用的个别乡镇令其及时纠正和改进。

三)克服畏难情绪,知难而上,解决优抚对象住房困难

住房困难是一直困扰优抚工作的一大难题,建房用的大批资金,需要我们争取;相关政策的制定,需要我们探索;政府部门间的配合,需要我们协调;基层情况不明,需要我们去调查。要做好这些工作,同样需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优抚工作理念,克服畏难情绪,知难而上。为此,我们在局领导的重视支持下,积极争取资金,加强各方协调。克服重重困难,为优抚对象争取最优惠的待遇。

总之,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牵扯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到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它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合作,需要优抚部门的艰苦努力。实践证明,只要我们认真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指示,我们就能把优抚对象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不断开创优抚工作的新局面。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