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与往事话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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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与往事话别

2010-09-12 00:07:53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广州) 跟贴 4 条 手机看股票

逾20天之后,大股东与董事会对国美电器控制权的争夺,将迎来一个高潮,但远不是终点。

在9月28日的国美电器特别股东大会上,若以陈晓为代表的董事会胜出,控制权之争仍将继续,因为,在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黄光裕家族依然拥有“单一最大股东”地位;而若黄光裕家族胜出,陈晓将出局,核心管理层也将不可避免地经历震荡。

但即便黄光裕家族重新入主国美电器,他们亦需与往事话别。毕竟,国美已很难回到2008年之前的“黄光裕时代”。

当下,国美的主要利益相关方——股东、董事会、员工、潜在投资机构、供应商等,正经历焦灼,而对于“旁观者”尤其是中国企业家而言,“收获的是教训”。“国美的这一次闹剧,综合了企业各种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是中国企业进化史上很好的案例。”汉庭董事长季琦说。

曾经在家电连锁市场和资本市场创造多个传奇的“强人”黄光裕,如何逐渐失去对国美电器的控制?在“黄光裕本人出事并最终入狱”这一极端事件背后,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国美电器长期存在的公司制度缺陷,被掩盖和忽视了。

这是一场以“资金”为武器的利益之战,而最终的结果,将是“游戏规则”的重建。

对于已经和正在发生的一切,我们希望,这是一个进化的过程,而不是异化。(鲍辉春)

国美,与往事话别

国美电器(0493.HK)控制权之争,不是一个偶然事件。

在2004年7月国美电器借壳上市之后,大股东黄光裕对国美电器的一系列“工具化”运作,已为今天的“失控”埋下了种子。

截至2008年11月出事之前,黄光裕累计从国美电器套现93.26亿港元。此外,2007年,其还从国美电器借款人民币36亿元,用于私人公司收购大中电器,2008年,其又从大中电器借款人民币1.37亿元,用于收购三联商社。

然而,两个恶果,因此而生。

此间,为了更便利地进行资本运作,在黄光裕的掌控下,国美电器股东大会授予了董事会(当时,也就是黄光裕自己)绝对的权力;但与此同时,在持续套现之后,黄光裕在国美电器的持股比例,却由75%下降至34%。失去“绝对控股股东”地位,便意味着对董事会的失控风险。

虽然,黄光裕当时已计划通过“将未上市门店注入上市公司”,恢复绝对控股,但2008年11月“黄光裕出事并最终入狱”这一极端事件,打乱了所有的计划。

此后,陈晓继承了黄光裕被迫交出的一切权力。这个前永乐电器董事长,曾经从资本市场惨败而归,永乐也因此在2006年被国美电器收购。而在进入国美电器担任总裁之后,陈晓也一度被视为一个“符号”人物。

但2009年,在陈晓掌控了这架由黄光裕一手打造的犀利资本机器之后,黄光裕却俨然成为了站在他对面的“弱势”大股东。2009年上半年至今,国美电器董事会持续实施的“去黄光裕化”战略,最终引发了这场轰动一时的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

这是一场黄光裕与陈晓的战争?事实上,更恰当地说,这是“黄光裕反对黄光裕”。

因为,到目前为止,国美电器仍在黄光裕当年一手制定的“规则”下运作,唯一不同的是,身陷囹圄的黄光裕,已然不是它的掌控者。

2004-2008:黄光裕玩转国美

2004年和2006年,国美电器65%股权和35%股权两次借壳上市之后,黄光裕个人于国美电器的持股比例,一度超过75%,是为黄光裕的“绝对控制”时代。

正是在这一时期,黄光裕凭借其“绝对控股”地位,对国美电器的“基本法”——国美电器公司章程,管理者的权力之源,进行了多次修改。

 

2006年,国美电器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一次最为重大的修改:董事会可以随时调整董事会结构(无需股东大会批准,可随时任免、增减董事,并不受人数限制);国美电器董事会获得的“一般授权”,亦超越同类公司——董事会有权以各种方式扩大股本,包括供股(老股东同比例认购)、定向增发(向特定股东发行新股)以及对管理层、员工实施各种期权、股权激励,等等;董事会可以订立各种重大合同,包括与董事会成员“有重大利益相关”的合同。

当然,大股东黄光裕当时的授权,并非出于“公司治理”的考虑,而是为了其更方便地进行资本运作。2004年至2008年,黄光裕通过配售、上市公司回购等各种方式,累计从国美电器套现近100亿港元。

其中,2008年1、2月间,国美电器从黄光裕手中以超过17港元/股的高价回购大量股份,黄光裕由此套现22.37亿港元。2010年8月,由陈晓主导的国美电器董事会,已就此向黄光裕提起诉讼。

除了套现,黄光裕收购大中电器、三联商社所用资金,亦从国美电器借得。

2007年12月,由大股东黄光裕实际控制的私人公司北京战圣投资,向国美电器借款36亿人民币,收购了大中电器全部股权。目前,大中电器股权由战圣投资持有,并委托给国美电器管理。而2008年7月,北京战圣投资收购三联商社9.02%股权,所用资金1.37亿元,则由战圣投资从大中电器借入。

不过,持续的套现,最终导致了黄光裕在“股权”层面,对国美电器的控制力下降。此间,黄光裕于国美电器的持股比例,由最高时的75.67%,持续下降至35.55%,从“绝对控股”变为“相对控股”。

而对黄光裕来说,30%的持股比例,已是一个底线。

一方面,大股东与上市公司签署的一系列协议,比如“非竞争协议”,均以黄光裕持股30%为前提;另一方面,一旦黄光裕家族的持股比例低于30%,若想要重新增持至30%以上,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

按照黄光裕当时的计划,若将国美电器的300多家非上市门店“溢价”注入上市公司,黄光裕在国美电器的持股比例将重新恢复至50%以上。这不仅可以保证其绝对控股地位,亦将制造出一个新的套现空间。

而这一切,都是以黄光裕“绝对控制董事会”为前提的——此前,他已经授予了国美电器董事会足够的权限。但2008年11月,黄光裕出事,并由此失去人身自由,打乱了整个计划。

2003-2006:陈晓折戟资本市场

2006年之前,与黄光裕不同,当时的永乐电器董事长陈晓,只是一个业务高手,而并非资本高手。黄光裕曾经如此评价陈晓:“我认为陈晓是一个出色的实战者,也非常熟悉家电零售市场。”

但在资本市场,陈晓的经历却相当惨痛。从2003年开始推动永乐上市,到2006年永乐被国美电器全盘收购,陈晓的资本运作堪称一次惨败。

2004年年底,永乐和2003年就已经开始接触的摩根士丹利签订“对赌协议”,2005年1月之后,摩根士丹利和鼎晖先后在永乐投入了5000万美元和1765万美元。

根据“对赌协议”,若永乐2007年的利润低于6亿元,则管理层须向投资方割让9395万股,占到永乐上市后总股本的4.1%。

而陈晓胜出的另一种变通方式,则是财务投资者5000万美元“初步投资”的回报,必须达到3倍,1765万美元“财务投资者购股权”的回报,必须达到1.5倍。即,大摩和鼎晖如果能收回14亿港元,永乐管理层则无需对其做出补偿。

2006年7月,因过度扩张陷入盈利困境的永乐,为了避免向投资方割让股份,最终选择了向国美电器全盘出售。而国美电器以每股2.2354港元的价格收购永乐股份,恰好让大摩和鼎晖收回了14.2457亿港元。

赌赢了与大摩的对赌协议,陈晓付出的代价是,向老对手黄光裕低头。国美电器收购永乐之后,在央视《对话》节目录制现场,黄光裕指着陈晓说:“在中国,最适合做国美总裁的人,就是陈晓”,身旁的陈晓一脸尴尬。

董事局主席和总裁,资本方和管理层,当时,这是黄光裕和陈晓在国美电器的角色。

2006年至2008年间,在国美,身为总裁的陈晓,更多的被视为一个败军之将,一个安抚原永乐员工的符号。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当时的陈晓,也许并不甘心就此淡出家电江湖。

更重要的是,在两年的蛰伏期内,在以资本运作见长的国美电器,在资本高手黄光裕身边,陈晓应该学到了不少他此前所不擅长的资本运作技巧。

2008年11月,陈晓迎来了一个实践的机会,黄光裕出事了。

2008-2009:国美大转折

2008年11月之后,当蛰伏两年的陈晓逐步走上前台时,他亦继承了黄光裕的“权杖”——黄光裕此前授予国美电器董事会的全部权力。

 

国美电器董事、副总裁孙一丁此前曾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国美电器董事局的权力是黄总担任董事局主席期间多次修改公司章程后,并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因此,都是合理合法的。当然,黄光裕家族当时是为了更好地通过强势董事局来控制国美电器,如今,由于种种原因,黄光裕家族失去了对董事局的控制力,就反过来说董事局违背股东意愿。”“黄光裕在中国的政治生命其实已经结束”,基于这一判断,2009年上半年之后,由陈晓主导的国美电器董事会策略非常清楚,充分利用董事会拥有的权力,实施“去黄光裕化”。“国美电器董事会要对所有股东利益负责,而非对黄光裕家族负责。否则,即便得到了黄光裕家族的支持,拥有更高投票权的其他股东,也会借助股东大会的投票来改组董事会的。”孙一丁称。 

根据国美电器拥有的“定向增发”权,陈晓的第一步便是,改变股权结构,降低黄光裕的持股比例。

而国美电器当时糟糕的财务状况,亦提供了这样一个契机。陈晓曾如此描述当时的状况,“黄光裕被带走后,我就变成董事局代理主席。当时公司面临重大危机,52亿港元的可转债很可能触发提前赎回,而公司根本没有钱”,“几乎所有银行贷款全部停止,有些要求我们提前还款,大部分账户被冻结。供应商也要求缩短账期,最极端的时候要求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个时点上,我们不需要征求他(黄光裕)的意见,公司不行了,必须融资。”

2009年6月,贝恩最终入局。虽然,贝恩目前仅持有国美电器10.8%的股权(债转股之后),对黄光裕的持股比例摊薄有限。但事实上,陈晓当时力主引入的一家投资机构,一度希望持股25%,但最终因黄光裕反对而放弃。

陈晓的第二步是,改变董事会格局。而其依据便是,董事会的“任命、增加董事”、“股权激励”权限。

在国美电器董事会与贝恩签署融资协议时,一个附属条款便是,在董事会增加3名贝恩董事。由此,国美电器董事会的格局由“5名执行董事(包括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伍健华、孙一丁)+3名独立董事”,变为“5名执行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来自贝恩)”。

对大股东黄光裕推荐进入董事会的4名董事(王俊洲、魏秋立、伍健华、孙一丁),陈晓主导下的董事会,则采取了“连横”策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此后,这4名董事在国美电器董事会表决时,均表示出了对董事会的支持。

在现行的国美电器运作机制下,掌控了董事会,便是掌握了国美电器的控制权。

当然,这一股权激励,并非仅仅针对董事会成员,共计惠及了国美各级高管105人。就客观效果而言,通过这一计划,陈晓不仅完成了国美电器董事会内部的利益捆绑,亦实现了董事会与管理层的“连横”。

而在陈晓实施上述计划之时,从2008年11月便失去自由的黄光裕,仍在等待一审宣判的结果。

2010:两个人的战争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而国美电器仅因“单位行贿罪”,被判罚款500万元。并且,一位贝恩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还表示,“(黄光裕)将国美电器拉入诉讼漩涡,仅仅是为了使个人的刑期缩短。我们在入股前对国美电器做过尽职调查,并未发现有几百万元的资金经过国美账户并用于行贿。那完全是大股东个人的决定。”

此前的5月11日,大股东黄光裕、国美电器股东大会曾否决了对“包括贝恩投资亚洲董事总经理竺稼在内的三位贝恩非执行董事”的任命,但当晚,国美电器董事会仍强行通过了这一任命。

8月4日,黄光裕家族发函要求,国美电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董事会“增发股权”的一般授权,并罢免陈晓和孙一丁两位执行董事。8月5日,国美电器宣布起诉黄光裕并提出索赔。

由此,国美电器大股东与董事会的“战争”全面爆发。

8月4日至今,在黄光裕家族与国美电器董事会之间,激烈的口水战始终未曾停止。但双方真正的较量仍未到来。

对国美电器董事会来说,真正的杀手锏是,继续增发,进一步摊薄黄光裕的持股比例。

黄光裕原先持股比例为33.98%,加上其此前在二级市场增持的0.8%,目前合计持股34.78%。但在贝恩转股后,黄光裕的持股比例将被摊薄至31.4%左右。而贝恩已经明确宣布,将在9月28日特别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完成转股。

在9月28日之前完成增发,将是陈晓主导的国美电器董事会“去黄光裕化战略”能否成功的最关键一步。

虽然,国美电器官方仍对“是否增发”、“何时增发”、“如何增发”讳莫如深,但事实上,陈晓已在海外路演,而国美电器与一些国内投资机构的增发协议,可能已接近签定。

 

8月23日,国美电器董事会和贝恩资本“共同建立”了未来发展的5年计划。这项将耗资70亿至110亿港元的新5年计划,已为国美电器董事会可能实施的“增发”计划埋下伏笔。9月2日,国美电器再度宣布,“近19个月的网络优化关闭亏损性门店的阶段性工作已经完成,从9月份起,国美电器将在以提升单店效益为前提对原有门店进行新模式改造的同时,步入有效网络的扩张阶段”,“9月在全国开业的门店数量总计达到160家”。

此前,牺牲规模换取效益,曾是黄光裕家族对陈晓的主要指责之一。而如今,规模扩张,将成为陈晓继续推进增发的理由。

国美电器在9月28日之前、以“定向增发”方式完成增发20%新股(将黄光裕排除在外),则黄光裕的持股比例将可能被摊薄至约26%,而陈晓、贝恩以及新进机构,也将直接掌控近26%的投票权。其最直接的影响是,在9月28日的特别股东大会上,双方将形成一个均势格局。

而黄光裕家族希望的则是,国美电器不增发,至少不要在9月28日之前增发,即便增发,也要以“供股”方式进行,保证大股东有机会同比例认购,甚至超额认购。

到目前为止,这场争夺,全部都在黄光裕规则框架下进行,而最终胜负,将取决于实力。

就正在筹划的增发而言,国美电器董事会一旦推出增发方案,获得机构的支持,将是毫无疑问的。目前,一些2009年入股国美电器未果的大型投资机构,已在积极筹划。

 

而黄光裕家族为了避免持股比例被摊薄,至少需要22亿港元,若超额认购,并在二级市场增持,则所需资金更多。黄光裕家族如何筹钱,此前一直是外界的主要关注点之一。

不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黄光裕家族称,其已储备了足够的现金。

8月30日,在黄光裕案的二审判决中,虽黄光裕维持原判,但其妻子杜鹃却获得改判,并于当天重获自由。“无论对杜总本人还是对公司,这都是好消息。”黄光裕家族称。

同日,黄光裕家族已向国美电器董事会提出要约:要求认购根据现有发行授权可能发行的股份总数55%至65%的股份,认购价相比其余新股溢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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