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大逻辑质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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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大逻辑质疑(3)

(2010-08-14 08:21:57)转载 标签:

文化

分类:中国古代文化与古典文学

“造反”旗帜下的屠城

 

    比强制秦明入伙规模更大的强制行为是逼迫卢俊义上山。卢俊义原是有名的河北三绝,武艺高强,棍棒天下无双。梁山集团为了提高山寨的地位与声望,便打他的主意。让一个大商贾、大豪绅参加一个本质上是反大地主、大豪绅、大商贾的革命集团是极不容易的。何况卢俊义一身清白,既不近官,也不近匪,有名有望,有财有势,为什么要落草为寇呢?毫无疑问,卢俊义和梁山起事的原始首领,其社会地位和文化心理的落差是巨大的,几乎无可填补。然而,宋江、吴用等出于“革命需要”,刻意要强制他入伙,以壮革命声威。由于地位、心理悬殊,要逼迫卢上山就格外困难,因此,这一过程所使用的各种阴谋手段也就更加黑暗和残酷。此次吴用亲自出马,用尽智多星的全部本事。

    这个过程包括:吴用装扮相命大师,装扮成救主(恐吓卢俊义“百日内必有血光之灾,须到东南一千里外避难”从而引卢入围);包括题反诗嫁祸于卢俊义,置卢俊义于真反朝廷的死罪之中;包括在芦苇荡边进行军事埋伏的强行绑架(由李俊、阮氏兄弟出手);包括擒拿李固又欲擒故纵放李固回城,以让李固向官府告密(对李固说:“你的主人,已和我们商议定了,今坐第二把交椅。此乃未曾上山时,预先写下四句反诗,在家里壁上。本想杀你们,显梁山泊行短,放你们回去,休想主人回”);包括明知卢俊义返回北京必入牢狱,仍放卢俊义去品赏牢狱之灾以让卢俊义陷入绝境(卢俊义返京后被公堂打得“皮开肉绽,鲜血迸流,昏晕三四次,套在身上的死囚枷锁达一百斤,严刑之下,屈打成招”;包括最后为了救卢俊义而不惜屠城。整个过程的每一手段,都极为险恶。而造成的后果则不仅是卢俊义饱受刑罚,身心受到难以想像的摧残,而且家庭破裂,妻子变故,更严重的是大名府内的老百姓蒙受了一场大灾难,这就是为了搭救卢俊义和石秀而进攻大名府(今日北京)所进行的屠城。此次是梁山全军出击的大规模军事行动,战斗格外惨烈。李逵等各路兵马不分青红皂白一路砍杀,见人就杀,杀得天昏地黑,全城一片刀光血影。小说写道:

 

烟迷城市,火燎楼台。红光影里碎琉璃,黑焰丛中烧翡翠。娱人傀儡,顾不得面是背非;照夜山棚,谁管取前明后暗。斑毛老子,猖狂燎尽白髭鬚;绿发儿郎,奔走不收华盖伞。踏竹马的暗中刀枪,舞鲍老的难免刃槊。如花仕女,人丛中金坠玉崩;玩景佳人,片时间星飞云散。可惜千年歌舞地,翻成一片战争场。(第66回)

 

此次屠杀之惨状,连准备投奔梁山、此次行动的内应、职业刽子手蔡福都看不下去,动了不忍之心,求柴进赶紧想法阻止屠杀下去。小说文本透露了这一惊人的职业杀手为百姓求情的细节;

 

 ……却说柴进和蔡福到家中收拾家资老小,同上山寨。蔡福道:“大官人,可救一城百姓,休教残害。”柴进见说,便去寻军师吴用。此及柴进寻着吴用,急传下号令去,教休杀害良民时,城中将及损伤一半。(第66回)

 

“城中将及损伤一半。”这是怎样的数字?这是怎样的死亡景象?《水浒》着重描绘梁山人马的英雄行为,并不描写滥杀情状,可是,蔡福请求柴进拯“救一城百姓”的简单信息,却明明白白地透露梁山队伍不仅在劫牢救囚,而且在进行一场大屠城。“城中将及损伤一半”小说仅轻描澹写地提这么一句,可这意味着多少人头落地,多少鲜血横流。这种巨大血桉,本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惨剧,可是,也是在“造反有理”的理念掩盖下,从未进入中国人的反省日程,倒反而也属替天行道的范畴之中。革命本来应是救百姓于水火之中,然而,攻打大名府却把满城百姓置于悲惨的水火之中。这种合理性何在呢?然而,这一切不合理的、反人性的行为都因为一种革命崇拜的“造反有理”的思路而合理化,即因为一种“替天行道”的旗号而合理。所谓“造反有理”,正是用这种伪合理性来遮蔽其行为的极其残酷的极不合理性。

    卢俊义上山之后,坐上了第二把交椅。从一个大财主、大豪绅变成一个反叛大财主、大豪绅的革命大寨主。梁山集团似乎真的把他改造成功了。然而,真是成功了吗?《水浒传》里只写他入伙后的一些战功,并未书写卢氏的心理情绪。英雄传只按照它的造反有理的逻辑一路写去,并不管每个生命个体的生命逻辑。正是掩盖了个体生命逻辑,所以造反有理的逻辑才一代又一代地遗传给中国人,一年复一年地塑造成中国的民族性格。

 

关于“造反有理”的四点思索

 

    强制朱同、安道全、秦明、卢俊义等参与革命集团的事件,引发三个值得思考的中国文化问题:

    (1) 以往谈论“逼上梁山”的现象时,只谈谈“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一面,忽略还有另一面是“民逼官反”。倘若我们扬弃历代统治集团把造反者诬称为“匪”,而把梁山的原始核心视为社会底层的豪杰。那么,这些武装了的“民”逼“官”反(姑且也把卢俊义视为官层的)与官逼民反一样浸透着血腥味,一样残酷。高俅等迫害林冲,用的是国家机器(替天子行道)与国家名义下的各种卑鄙手段,而宋江等逼迫朱同、安道全、秦明、卢俊义,用的是“革命”(替天行道)和革命名义下的各种残酷手段。手段不同,却同样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利与灵魂权利,都置他人于极端的痛苦之中与灾难之中。其实,民是人,官也是人,虽然其政治地位,经济地位有差别,但人格是平等的。官僚们仗势欺人,不把老百姓当人,这是黑暗的上对下的压迫;而民间造反集团对压迫的反抗也不可滥杀官员,也不可用人类公认的诸如“杀人放火”等罪恶行为地强加在他们身上,对他们强行“改造”。穿着秦明的盔衣战甲去滥杀百姓而让秦明与他的家小承担灾难,又让秦明认同阴谋者的道路,包含着多种心灵摧残、人性摧残。这种民逼官反的形态其实也是一种压迫形态。

    (2)  确认“造反”的某种历史合理性,同情造反者对“专制制度”或“专制权力”的反抗,并不意味着对反抗者“专制人格”的认同。宋江、吴用、李逵、张顺等强制他人入伙的行为所表现的人格,乃是一种极端专制人格。不尊重他人生命的自由选择,包括政治立场的自由选择,对人实行强制性“改造”和逼迫他人接受自己的观念、立场与道路,这就是专制人格。中国的男子多数都属专制人格。专制人格用于家庭,便是家庭专制;用于社会,便是政治权力专制。中国虽然发生过无数次反叛专制制度与专制政权的农民革命,其结果只是改朝换代,并未建立新的非专制的政治模式与文化模式,其原因就在于原专制政权的主体与反抗专制政权的主体,其文化心理结构是相同的,都是专制性质、霸道性质的心理结构和思维方式。换句话说,皇帝与反皇帝的造反者,官僚与反官僚的造反者,在潜意识层面上是两兄弟,他们只是国民性钱币的两面。

    (3)  中国人,无论是民、官还是知识分子,其生存环境均极为恶劣,而最恶劣之处是在两极性的政治营垒中没有自由选择的第三空间。要么是黑,要么是白,要么是革命,要么是反动。两个阵营的搏斗你死我活,一个要吃掉一个。两个阵营都要求佔人口绝大多数的平民百姓与知识分子依附一方和投入一方,不承认黑白之间的广阔灰色地带。金庸《笑傲江湖》的主人公令狐冲的处境其实是中国人与中国精英的典型处境,他想在正邪两方中独立独行,但不被允许。他既是所谓正教(华山派)岳不群的弟子,喜欢岳不群的女儿,又是爱邪教教主的女儿任盈盈。他武艺特别高强,两派都要利用他,利用不了又要加害他。幸而那时的世俗社会之外还有一个山林社会可逃避,他最后与任盈盈只好逃到那个不见人间烟火的地方吹奏“笑傲江湖”的千古绝唱。从宋江梁山起义的年代直到现代,中国始终没有第三空间。没有卢俊义存活的第三空间。美国总统下台后,可以不参与政事,写自己的传记,其实他们就生活在第三空间之中,他们所以有逍遥的权利,没有一个政治势力不可踏入不可侵犯的个人生活领域。这个领域如果消失,自由就会丧失。

    (4)  《水浒传》展示的从“官逼民反”到“民逼官反”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两种怪物。一种是专制皇权政治造成的以“高俅”的名字为符号的怪物,这种怪物本没有才能、品格、智慧,只有拍马、巴结、献媚的本事,但他仰仗专制机器逆向淘汰的黑暗机能,爬上权力宝座的塔尖并为所欲为无恶不作而造成革命的合理性。另一种怪物,是造反大战车造成的以李逵、武松、张顺的名字为符号的怪物。这些怪物本来质地单纯,但在“替天行道”的造反合力下,一味只知服从杀人的命令,只有力量,没有头脑;只有兽的勇勐,没有人的不忍之心;政治性造反是推翻旧政权的你死我活的最惨烈的生死存亡的斗争,战争极为残暴也极为险恶,造反者为了生存与发展下去,无法使用正规手段,它注定要破坏维繫社会存在的基本规则,因此就走向滥杀的血腥道路。而造反集团也需要这种怪物作为他们的先锋,在黑暗中为集团杀出一条血路。于是,这种怪物的产生就成为一种必然。不仅中国的大造反运动如此,其他国家的大革命也如此。关于这种现象,法国史学家托克维尔在其名着《旧制度与大革命》中首先揭示了这一点。他在论述法国大革命时说了这样一段话:

 

许多人将大革命视为魔鬼在世间显自1797年起,德?梅斯特尔先生便说道:“法国革命具有恶魔的特点。”反之,另一些人则在大革命身上发现了上帝的福音,它不仅要更新法兰西的面貌,而且要使世界焕然一新,可以说要创造一种新人类。在当时的若干作家身上,都有这种带宗教色彩的惊恐心理,好比萨尔维最初见到蛮族一样。伯克继续阐述他的思想,惊呼道:法兰西岂只丧失了旧政府,简直丧失了一切政府,与其说法兰西必当成为人类的灾难与恐怖,不如说它几乎成了屈辱与怜悯的对象。但是,从这座被谋杀的君主制的坟墓中,却走出来一个丑陋、庞大、超出人类全部想像力的可怕的怪物。这个丑陋的怪物迳直向目的地奔去,不为危险所惧,不因悔恨却步;它无视一切固有的准则,无视一切常规的手段,谁要是对它的存在不理解,便被它击倒。

(参见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第一编第一章,中译本第13-14页。)

 

托克维尔不像路德?皮特(英国政治家,曾任首相并组织反法同盟对抗拿破崙)把大革命的英雄们视为魔鬼,也不像另一些人把它视为天使。(中国的金圣叹就把武松视为“天人”),但清醒地看到从大革命的烈火与旧制度的废墟中走出一种被视为英雄的怪物──丑陋、庞大、超出人类全部想像力的可怕的怪物。这种怪物确如托克维尔所描述,它迳直向目的地奔去,不为危险所惧,不因悔恨却步;它无视一切固有的准则,无视一切常规的手段。我们在《水浒传》中看到的李逵,正是这种怪物。

    李逵以及《水浒传》中的其他英雄如武松、张顺、石秀、杨雄等,他们有托克维尔所描述的怪物的共性,而且还有自身的特性。这种特性,又是水浒主要英雄的共性。概括地说,其特性有两点,一是嗜杀;二是不近女色。下边我们将要讲述的《水浒传》的第二大命题时,也将进一步讲述水浒怪物的这些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