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称谓溯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7:24:48

    文/岳思平

    中国人民解放军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已经走过了80余年的光辉战斗历程。其称谓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先后称国民革命军、工农革命军和红军、中国工农红军。在抗日战争时期,称谓包括八路军、新四军、华南人民抗日游击队和东北抗日联军。从抗日战争后期到解放战争时期,则逐渐全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然而,时至今日,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究竟最早始于何时,使用情况如何,其历史根据是什么,在党史和军史界仍说法不一。

    据现已查到的文献档案资料记载,关于解放军的称谓问题,最早应出自刘少奇于1944年8月20日在中共中央军委高干会议上的发言。他说:正规军、游击队合起来叫解放军,或加之为国民革命军解放军。这是迄今所见文献档案资料中第一次出现解放军的称谓。在抗日战争战略反攻阶段,继刘少奇和中共中央军委较早提出解放军的称谓后,比较集中的是毛泽东于1945年8月9日发表《对日寇的最后一战》,声明和解放区军民展开全面反攻以后。8月11日,朱德提出“山西解放军”。8月13日,《解放日报》发表《当前的紧急任务》的社论,多次出现“解放军”的提法。《解放日报》作为中共中央的机关报,应视为这是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第一次公开提出解放军的称谓。8月26日,在《中共中央关于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中,又一次正式出现“解放军”的提法。

    这一阶段不仅提出了解放军的称谓问题,而且在华南人民抗日游击队和八路军山东军区中开始正式使用。1945年1月19日,南路人民抗日解放军成立。1月20日,以挺进粤中的中区纵队一部为基础,正式成立广东人民抗日解放军。8月15日,八路军山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罗荣桓等提出部队番号改称“人民解放军”、山东军区机关称“山东解放军总部”。19日,中共中央军委复电同意后,山东军区所属部队统一改编成山东解放军8个师、12个警备旅。由此不难看出,在这一阶段,解放军的称谓不仅公开正式提出,而且也使用了。但解放军称谓的提出和使用是极不规范的,很不一致,没有一个统一的改编命令和时间。有时是八路军、新四军和解放军并用,有时是八路军和新四军统称解放军。就解放军的称谓而言,有时称解放军,有时称人民解放军,有时称人民抗日解放军,有时则称国民革命解放军,有时冠以地名,或称山东解放军和山西解放军,或华东人民解放军。

    8月29日至10月10日,国共两党进行了长达40余天的重庆谈判,其焦点是人民军队整编和解放区政权存在的问题。为了战略和政略上的考虑,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没有继续对自己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提出和使用解放军的称谓。尽管共产党为了争取国内和平,表达了最大的诚意,做出了重大让步,但由于国民党政府执意要取消解放区政权和人民军队,这两个问题终未能达成协议,只好留待后来继续谈判。全面内战于1946年6月爆发、解放战争进入战略防御阶段后,人民解放军的称谓重新提出,并且出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提法。9月12日,《解放日报》在《蒋军必败》的社论中再次提出“人民解放军”的称谓。随后,新华社和毛泽东发表的文章中也多次公开出现人民解放军的提法。10月3日,《解放日报》在《为实现一月停战协定及政协决议而斗争》的社论中,第一次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

    从1944年至1947年上半年,人民解放军的称谓经历了一个提出——中断——再提出的过程。这一现象的出现,不仅是一个名称的改变,而是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

    首先,为了适应由抗日民族解放战争到国内解放战争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这段时间,从抗日战争的战略反攻阶段,经过解放战争的过渡阶段到解放战争的战略防御阶段,随着中日民族矛盾下降到次要地位、中国国内阶级矛盾上升到主要地位,作战对象由日本帝国主义变为国民党反动派,实现了由抗日民族解放战争到国内解放战争的战略转变。在此种情况下,中国军民仍然面临着两种前途、两种命运的抉择。毛泽东于1945年4月23日在中共七大开幕词中明确指出:“我们的任务不是别的,就是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团结全国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在我们党领导下,为着打败日本侵略者,建设一个光明的新中国,建设一个独立的、自由的、统一的、富强的新中国而奋斗。”在这种新形势和新任务面前,中国国内的阶级矛盾主要是通过国共两党及其两军关系的好坏表现出来的,进而必然会引起包括人民军队称谓的变化等一系列问题。

    其次,是由新的军事战略转变所决定的。从抗日战争的战略反攻阶段到解放战争的战略防御阶段,人民军队实行了由游击战为主到以正规战为主的新的军事战略转变。随着作战对象和作战形式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军队组织形式和名称的变化。

    第三,是人民军队正规化建设的必然要求。随着各战略区野战兵团的迅速组建和扩大,部队正规化建设的趋势不断加强,集中性和统一性的要求逐步提高,这不仅在指挥关系和编制体制方面反映出来,而且在称谓的规范和统一问题上也得以体现。从加以多种前提的解放军逐步统一为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解放军。

    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发表,指出:“我们是伟大的人民解放军,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队伍。”在此前后,人民解放军的称谓在各部队陆续使用,并且冠以各地地名,相继出现了西北人民解放军和东北人民解放军等。为了夺取全国革命的伟大胜利,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48年9月8日至13日召开扩大会议,提出建设500万人民解放军,在大约5年(从1946年7月算起)左右的时间内,从根本上完成打倒国民党统治的战略任务。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这次会议的精神,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军委于11月1日作出《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指出:人民解放军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三类。野战部队的“野战军现时分为四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东北野战军”;各步兵兵团、军、师、团,各骑兵师、团,各炮兵师、团等,一律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作为地方部队建制的军区,其“第一级军区(即大军区),现有五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中原军区,华东军区,东北军区,华北军区”;“第二级军区,现有三个,亦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晋绥军区,豫皖苏军区,冀热辽军区”;游击部队,则依情况需要和可能由各地军事机关自行组织。随后,全军进行了统一整编。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一直沿用至今。

    综上所述,第一次提出解放军和国民革命军解放军的称谓是刘少奇于1944年8月20日在中共中央军委高干会议上的发言;第一次正式使用是1945年1月19日成立的南路人民抗日解放军;第一次公开提出解放军的称谓是1945年8月13日《解放日报》的社论《当前的紧急任务》;第一次出现人民解放军的称谓是1945年8月15日罗荣桓等人的建议;第一次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军是1946年10月3日《解放日报》发表的《为实现一月停战及政协决议而斗争》的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