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册》“课程学习部分”使用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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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册》“课程学习部分”使用意见(试行)
2004-10-28 7:46:16        文章来源:文来中学         作者:zhuying           浏览次数:473
《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册》“课程学习部分”使用意见(试行)
一、 基础型课程
1、“日常学习情况”、“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学期总评”栏目由相关任课教师填写或由班主任依据任课教师提供的学生学习情况填写。
2、“学习情况”、“自己的话”、“同学的话”栏目在期末填写。其中“学习表现”、“同学的话”由同学写,“自己的话”由学生本人填写。
3、“老师的话”建议任课教师视班级学生和教师本人的实际情况及时地、有选择性地填写。(原则上语、数、英三科教师每学期为每位学生填写一次;其它学科每学年一次)
4、一般情况下,每学期期中、期末集中填写两次。
二、 拓展型课程
1、“自主拓展型科目学习评价表”部分中的“科目名称”栏填学生参加的拓展型课程科目(现阶段表现为选修课形式)、社团活动名称、兴趣小组名称等。“学习情况”栏目由学生本人填写,“小组评价”栏目由同学填写,“教师评价”栏目由相关任课教师填写或由班主任依据任课教师提供的学生学习情况填写。“值得记载的学习成果”栏目由学生本人填写。
2、“限定拓展型活动学习评价表”部分中“实践(学习)项目”、“起止时间”、“地点”、“内容”、“收获与启示”栏目由学生本人填写。“接纳单位评价”由班主任依据相关活动组织人、证明人、接纳人出具的材料填写。“老师的话”由班主任依据学生一学期在拓展性课程中的总体表现填写。
3、一般情况下,每学期期中、期末集中填写两次。
三、 探究型课程
1、“探究型课程学习评价表”由该课程任课教师在组织学生进行探究型课程学习小结过程中填写,一般利用本课程时间进行。
2、一般情况下,每学期期中、期末集中填写两次。
四、 学习小档案
1、“学习小档案”供粘帖学生在以上三类课程中的学习成果(一般为复印件),如奖状、证书、发表作品等。
2、“学习小档案”栏目一般由学生主动提供材料,经班主任确认后进行粘帖。
五、 其它
1、 一般情况下,《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册》由班主任统一进行保管,每学期至少有两次给学生家长过目。
2、 每学年结束后,《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册》由家长或学生带回自行保管。
六、 本校教师在使用《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册》过程中,如遇实际困难或有好的经验总结应及时通报学校教务处,以便改进本《意见》。
上海市文来中学  教务处
200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