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真假难辨 古玩文物交易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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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董”真假难辨 古玩文物交易存风险

作者:webmaster 出处:   发布时间:2006-12-22 09:53:53
俗话说:"乱世买黄金, 盛世兴收藏"。当今盛世,原来为少数人所把玩的古董、字画现在也进入寻常百姓家,为许多并不识古董、不懂字画的人所热衷,做起投资收藏古董、字画等藏品的生意来,古玩文物交易也日趋红火。但是,这种热衷和红火并没有带给人人欢乐与收益,最近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宣判的一宗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被告吴某某是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古玩城一商铺的经营者,2005年初,原告孟某某在该城认识了被告。在6、7月间的某日,被告邀请原告到其家中欣赏各类古董瓷器,吴某某家中的青釉小胆瓶和青花绶带大瓶引起原告的兴趣,被告向原告分别开价80万元和200万元。之后,二人经过多次的反复讨价还价,最后确定为青釉小胆瓶6.5万元、青花绶带大瓶15万元。8月19日二人互换了款物,交易算是完成了。可是,没过几天,原告因怀疑已成交的两件瓷器不是古董,遂打电话向被告质疑并要求退款,由此二人生隙。原告于是在12月20日将两件瓷器委托广东省文物鉴定站鉴定,鉴定书结论是:名称青花海水龙纹绶带扁瓶、状况良好、年代现代、质地是瓷、规格83*25*50厘米、数量一件;名称青釉小胆瓶(仿汝窑)、状况良好、年代现代、质地瓷器、规格13.2*3.7、数量一件。

  拿着鉴定书,原告于次年2月24日向西关古玩城管理部门投诉,要求予以解决。3月1日,西关古玩城管理部门作出书面答复,称与吴某某调解未果,建议孟某某依法律途径解决。原告于是在同月9日向荔湾区公安分局逢源街派出所报案,逢源街派出所即在当晚和8月7日对被告做了讯问,并于6月23日委托广东省文物鉴定站对该两件瓷器进行鉴定,结论仍是该两件瓷器属现代工艺品,不属文物范畴。同期,原告还于4月10日以广东惠商律师事务所名义委托景德镇市价格认证中心对该两件瓷器进行价格认证,5月11日,景德镇价格认证中心作出《财物估价鉴定结论书》:仿青釉小胆瓶13.2*3.7一只,鉴定价格为1800元;青花海水龙纹绶带扁瓶83*25*50一只,鉴定价格10000元。

  原告刑事不行转向民事。向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是在相信了被告所称该两件"古董"的烧制年代分别是宋代和明代的情况下与之成交的。现该两件"古董"经文物部门鉴定为现代仿制品,故原告在当时的买卖交易中,对两件"古董"的认识属于重大误解。为此,原告要求撤销该买卖交易的民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故判决如下:一、撤销原告孟某某与被告吴某某在2005年8月19日对青釉小胆瓶、青花绶带大瓶的买卖民事行为。二、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原告孟某某将青釉小胆瓶仿制品和青花绶带大瓶仿制品退回给被告吴某某;与此同时,被告吴某某将交易款人民币21.5万元及利息(按银行同期定期一年存款利率从2005年8月19日计至2006年8月18日)给付原告孟某某。三、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吴某某赔偿鉴定费1000元、估价费1000元和邮寄费82元给原告孟某某。四、驳回原告孟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槌落下,可谓一槌定音。但这一槌却应该给一些并不深谙此道而又热衷投资收藏的人们一个警醒:此行道是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这个高风险不单是市场风险,更是个人能力风险。行内人有句话:玩古玩的乐趣就在于真假难辨,真中有假,假中有真,乐趣无穷。就是当今科技手段再发达,最终的真伪还是要靠人眼来辨识。正因为有了真与假之分,就为藏家提供了一个施展眼力、财力、胆力的博大又深奥的舞台。正因为如此,玩收藏之家都是一些有钱有闲之辈,非一般日觅三餐的人所能所为或大为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