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中心 不争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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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0年9月7日 9点45分  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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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中国金融中心之争来说,上海、北京、深圳、香港这四大城市,还有在一旁虎视眈眈的天津、重庆,无一不在摩拳擦掌,期望后来居上。   上海在1992年就已经提出要建立中国的金融中心,这样的计划在1990年代末获得了极大的强化。随后,天津、北京、深圳都拿了自己的金融中心计划。据说,中国有十多个城市都有金融中心的宏愿。   刚刚过去的30年,是中国金融逐步开放的过程。由未来的大环境所决定,今后的金融开放必然仍是个渐进的过程。当国家金融战略过渡期结束,即中国资本市场完全放开时,意味着中国的经济总量将逼近美国的经济总量特别是从购买力平价看,反映实体经济规模的人民币资产规模将出现现在人们所意想不到的发展规模。因此,如果政策不出意外,可以有把握地预计,届时人民币若自由兑换,人民币市场自然是一个巨大的国际市场。   在一个中央集约式的金融管理体系中,北京是想以政策中心而走金融中心之路,天津想做一个离岸金融中心并且拿到了金融试验区的政策,深圳是想借香港而在南中国重开局面。无论怎样解释,这都是地方政治的金融版图规划,而经济与金融力量自然汇集的结果。   上海的金融中心显然是欧美金融力量眼中的远东金融中心。这样一个区域性金融中心,必须依靠一个强大的经济体。在2001年之后的全球经济板块交替中,中国和印度分别具备这样的条件,一个有可能孕育东亚的金融中心,一个有可能孕育南亚的金融中心。孟买与上海都是潜在挑战东京与香港的选手。   日本在2006年确立了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规划后,东京的金融中心权重不再有1970-1980年代日本作为全球制造大国时的风采;中国内地的开放也使香港原来的大中华区金融中心的地位受到了有力的挑战。这一立论在去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对纽约和伦敦的打击后,使上海和孟买甚至迪拜获得了一个更好的追赶机会,即使这个机会很小很小。   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另一个条件是金融市场的占有,它必须有一个股市主板、一个债券交易中心、一个外汇交易中心。这三个核心金融元素的确立是一个金融中心起飞的条件。上海基本具备,但中国的债券交易市场实在太小了,外汇市场在人民币没有实现自由兑换的前提下,只是战术级的演练。这样看来,上海好像要走很长的路。   1992年,上海确立了中国的金融中心战略规划后,计划在2010年基本建立这一金融中心的框架,2020年完全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这之后,有两个因素助力上海:一个是亚洲金融危机对于东京与香港的打击,一个是911对于美国经济的打击,最近的一次是次级债危机对于纽约与伦敦的打击。这样的历史机遇,使孟买也好、香港也好,对于上海充满了妒忌之心,更使北京、天津、深圳充满了小小的敌意。北京只是一个政治意义上的金融机构信集中地,称不上是金融中心。天津与深圳的离岸金融中心可以看作全球金融服务外包的新工厂。深圳是最明显的,它可以成为香港金融业的后台系统,就像微软把后台制作外包在班加罗尔一样。这一切都无法与上海匹敌。   2010年中国经济仍然看不到放慢的脚步,中国的A股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证券交易体之一。人民币能够在2020年甚至更早一些时候实现自由兑换,那么上海将成为当之无愧的东亚金融中心。这样历史聚合条件现在看来,越来越多地把筹码放在了上海这一边。   美国的纽约成为金融中心时,旧金山很早也怀有这样的梦想。可惜的是,纽约的太阳比旧金山要早出几个小时,纽约股市与其他金融交易市场开盘后便抢走了资本市场的话语权。   现在,很多地方政府都以满腔的积极性在强调,应建设以不同名称命名的金融中心城市。这些问题怎么看?在这里,我谈几点意见:   1.这充分表明了各地政府看到了金融的重要性。政府看重金融,首先是看重当地经济建设中的资金筹措问题。其次是看到发展金融本身可以提高当地金融服务业占GDP之比,也有利于改善当地的产业结构,有利于扩大当地的就业。应该说,这些认识都是正确的。
2.必须认识到,在国家统一的金融市场游戏规则主导下,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基本已布局完毕的情况下,各地方政府强调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往往已经不是强调体现金融中心主要功能的货币、外汇、证券市场的功能,而是强调扩大传统的存贷款市场和一些个别产品的交易,并为此想要吸引金融机构在当地落户。而有些产品交易,比如OTC市场,场外柜台交易,以及各种各样的产权交易市场,各地建设的积极性都很高。我相信,随着市场的深化,不排除在市场自身讲究规模经济和在现代发达通讯条件支撑下,各地的交易又会逐渐统一在某一个城市的物理性市场中。

  3.不管政府对当地金融中心叫什么名称,当地金融能不能发展,发展的速度快不快,规模大不大,相对非金融市场主要功能性市场而言,很大程度上是指的传统的存贷款市场。而存贷款市场发展的关键,取决于当地经济的发展速度、规模和质量。中国目前金融分支机构的设置已经不同于上世纪80年代和上世纪90年代初期。目前中国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的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水平已经明显提高。在这个前提下,当地经济发展得好,有钱可赚,这些金融机构不用你请它,它都会自己进来。如果当地经济发展得不好,这些金融机构风险很大,那你再怎么请它也没用。目前,一个金融机构设置分支机构,须经董事会严格的审批程序,有一套严格的指标考核。

  4.地方政府如何抓金融?第一,要抓金融业的生存环境。简单地说,抓法律环境,抓税收环境,抓留住人才的环境。但是在抓减税方面,各地互相学习,给金融机构及其职员竞相让税,这个成本效益,地方人代会应该好好把关。其次,地方政府抓金融,重要的应是围绕当地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金融瓶颈,围绕各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深圳等大城市都刚刚起步的金融业务进行业务创新和机构创新。比如说中小企业的担保问题,中小农村金融机构问题,私募股权基金问题,金融服务外包问题、金融租赁等。而不应该去追求不切实际的、国家金融战略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一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做法。这些业务其他城市既学不了,也没必要去学。更不应该花很大的财力和精力去反复论证要不要搞区域性金融中心。不应该用纳税人的钱,去反复讨论当地金融中心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问题。应该集中精力和财力,在国家统一法规下抓可能做到的金融创新,办实事。我们可以从比较中发现,在一个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里,比如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绝对没有像中国这么多城市争做区域金融中心或者什么中心的怪现象。这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