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欣旺:“德先生”不是危险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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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欣旺:“德先生”不是危险分子时间:2010-09-07 18:01 作者:申欣旺点击:379次
  之所以谈民主,并非因为人们吃了饭没事干,要通过一些繁琐的手段来互相监督与妥协,或者要增添手续、制造互相不信任,而是基于这些价值是人成其为人的基本需求。在专制社会只有主子与奴才,毫无民主,奴才丧失了人的基本价值与尊严。在中国,我们的前辈革命者开宗明义地以“民主”、“平等”、“自由”等基本价值为革命目标。如果说战士志在破坏旧的秩序,而立法者在于建设,那我们必须对怀着革命理想的战士们表示敬意,他们将革命的理想写入了最高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宪法措辞并非只是为了表态,它代表着革命者追索的理想,以及推翻帝制后在中国大地上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但曾经为革命党人所浴血奋战并最终创建人民共和国的理想、这些不言而喻的基本价值,正在被部分人所淡忘或遮蔽。
  而另一方面,在已经暴露出来的各类群体性事件中,我们清醒地意识到,“唯上”使一些本可通过监督实现自我约束与化解的矛盾正在“上缴”,而一些遵守民主程序、吸纳公众意见的新型决策机制(如湖南早在两年前推行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重大决策必须遵守相关民主程序等)正在受到社会普遍赞扬。
  今天的情形,既有中央高层关于“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的明确表态,亦有部分官员不习惯民主决策反而强化一把手权力的现实困境;既有部分学者向权力投靠积极为威权主义论证的蹉跎杂音,更有民众自发依民主而行的积极尝试。但总体而言,种种迹象表明,我们对于“民主”的基本态度正处于一个混乱的时代。就此而言,《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就成了一种标准的“民主”启蒙读物。蔡定剑教授在新著《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的第一篇中,以“民主危险论”、“民主有害论”、“公民素质论”或“国情论”总结了这些观点,在当前学术界表面“一团和气”,学术研讨大多是互相赞美与吹捧的氛围之下,作者的观点犹如惊雷。
  在中国的精英学者中,蔡定剑教授属于另类。中国自古以“学而优则仕”为惯例,多数学者无不以投身宦海为荣,蔡则是反其道而行之,2003年,他以一本《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告别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他人羡慕的副局级身份,开始了离开官场的教学、研究生涯,《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即为这五年来的最新思考、研究成果。我们有理由对作者的道德素养与“上下求索”的执着心存敬畏,就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蔡定剑教授的“民主”绝非为了标榜观点而提,而是他的信仰所至。真正的民主,它既不披着华丽的外衣,也不充斥温情脉脉的假话,更不是逯军之流所患的民主恐惧症。作者将其看成是“一种现代生活”,而从作者的经历与言行来看,他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他所倡导的观点由此而具有了鲜活的生命力。
  就此书的基本思路而言,作者开宗明义,针对各类反民主理论,就其中“民主可能带来腐败”、“民主可能带来社会动荡”、“我国公民素质仍不适合搞民主”等各类在社会上影响极大甚至深入人心的观点进行批驳。
  该书的观点在我看来,集中于两点:其一是批驳民主将带来经济发展减速,民主可能带来社会动荡以及贪污腐败等观点。作者认为,经济减速、社会动荡、贪污腐败并不是民主的产物,反而贪污腐败现象最为严重的国家都是非民主国家或者专制国家。
  其二,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与民众素质无关。有观点认为,民主是需要的,但中国公民的素质仍达不到施行民主的程度。作者不能认同此种观点,他的研究发现,不仅发轫于中国农村的各种民主实践都是成功的,从历史经验来看,作者早在将近20年前就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成立40多年,经过了马克思主义先进思想的教育,不能再说我们的人民还是落后的。西方国家早在一两百年前就进行了国会议员或总统直选,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难道还不如200多年前那些流放、逃亡到北美殖民地的人的素质高吗?”由于作者并非坐在书斋中空想,而是通过调研和实证研究的手段进行,作者的观点和论据都值得深思。
  众多的历史文献表明,在持久的革命战争与建国年代,如果没有民主的深入人心与积极实践,中国民众的革命素养与中国革命的成就无法达到那种令后人神往的高度。如何重拾这种早在60年前已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民主实践,成为今日民主进程中不可或缺的课题。
  作者也对当下流行的种种反民主观点进行了批驳,如人们普遍对新加坡威权主义的向往,作者认为,那顶多只是一种美丽的误解。尽管是一党长期执政,但在作者看来,新加坡首先是民主政体建国,执政党的行为无不在公众的监督之下,政府的高效与廉洁亦与此紧密相关,如离开民主,我们很多人赞不绝口的新加坡神话或不复存在。
  尽管我们认为,民主几乎是一种不证自成的基本价值,但仍有必要重提人类先贤对此的精辟论述。将近两个世纪前,托克维尔在其影响至深至远的《论美国民主》一书中写道:“在同公民相互应负的义务有关的一切事务上,他必须服从;而在仅与他本身有关的一切事务上,他却是自主的……因此产生了如下的名言:个人是本身利益的最好和唯一的裁判者。”他进一步论述道,“除非社会感到自己被个人的行为侵害或必须要求个人协助,社会无权干涉个人的行动。”在针对于当时民主的迅猛发展与贵族制度的较量,对于两种制度的优劣,托克维尔认为,“民主的法制一般趋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它来自公民之中的多数。……贵族的法制与此相反,它趋向于使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因此,一般可以认为民主立法的目的比贵族立法的目的更有利于人类。”
  这样的论述有助于厘清今天我们部分官员对于民主的偏见与天然的恐惧。我将《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称之为“启蒙读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的。“启蒙”并非因为我认为中国的民众对于民主首先需要一种知识上的普及———尽管这本书对于中国公众民主能力的提高有着重要意义———而是认为这本书应该成为决策参考、官员必备,在碰到棘手的社会矛盾时、在作出重大的决策时,对公众心存敬畏,对权力保持谦抑。
  必须谨慎求证的是,在实践中,民主有施行的优劣之分,在施行不好的情况下,“反民主论”者所担心的经济放缓、社会动荡种种情况可能发生,甚至民粹抬头、多数人专制也不无可能。与此,制度设计的优劣、推行时机的把握就成为考验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在托克维尔的考察中,无论是对于美国乡镇自治的考察,还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分析,以及在中央层面横向权力在各政府部门之间的配置,司法权及其对政治社会的影响以及对于“削弱多数暴政”的警惕,实为关于民主的系统理论。尽管不存在放之四海皆准的标准,但任何人为割裂的实践都可能出现民主的变异。
  鉴于中国的现实,采取何种更为细致与科学合理的制度,既能照顾历史,又能满足民主需求;既能保持社会的平稳转型,又能促进一个开放、多元、宽容的社会形成,仍需要深入研究。在我看来,这也是《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在“启蒙”之后,所需要认真对待的。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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