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还有一个陈光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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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还有一个陈光标(2010-09-07 09:09:06)  

     面对盖茨和巴菲特的慈善邀约,不是中国首富的陈光标这一回又冲在了前面!和往常一样,质疑声不少。有人窃笑陈光标,你傻不傻啊?你才多少钱啊,能和人家比吗?你连家人都不照顾(指他还有一些穷亲戚)却只顾作秀,往自己脸上贴金,这是有公德无私德等等!想来陈光标能抗得住,因为他“秀”惯了!

    所谓“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如果人人都为着脸面去秀慈善,那我国的慈善事业将大有可为!因为“慈善秀”不是为着证明什么,就是为着彰显什么。不管是证明还是彰显,既然是“秀”,那一定都是可以被阳光照耀的诉求,不丢人。按陈光标的话说,我做一次善事就得要一个证明,要一份荣誉,要一个红本本儿。请问这有什么不好?

    在本人上一篇拙文《鼓励和尊重富人行善》里我刻意没有提及宗教文化与社会制度对慈善的影响,这被有些朋友批评是舍本逐末,甚至有人说我是为美帝国主义居心叵测的“假慈善,真掠夺”张目。抱歉我没有一一回应,因为对一件事情的看法本来就有很多个角度,我不过选了一个我认为重要的罢了。

    什么是重要的呢?就是我国目前的社会现实:仇富。仇富在我国不仅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社会共识。请诸位稍稍回想,平时在谈论富人时,羡慕、嫉妒、恨是不是普遍排序?有几人会认为,富人们的财富都由诚实劳动获取?富人拥有着大量财富,掌握着大量资源,如此,富人行善就是应该的,富人若不行善或行善不够便遭唾骂。

    我们是可以质疑富人的财富来源,但却无法质疑他们的心地,换句话说富人行善与否不能成为衡量他们人品高下的惟一标准。税赋对富人可以是约束和强制的,慈善却只能是富人发心和自愿的。所以不论行善者是贫还是富,只要他(她)有善举就理应得到肯定甚至褒扬,而非讥讽嘲笑。当然,对于那些藉行善之名捞取名声,却不做实事,偷工减料的人,也要质疑到底,让他们无所遁形,身败名裂。

    有人形容这是一次中外富豪、准确的说是中美富豪的慈善对决,美方2:0领先了。对方赢的两分一是首倡在彼,价值观领先了,因为乐善好施是被人类广泛认同的普世价值。二是当对方发出慈善邀约时,我方应者寥寥。这说明我方物质文明丰收了,精神文明却落后了,起码是没有取得双丰收。但慈善毕竟不是竞技,所以没有胜负;我们的富人还没有那么自觉,所以请不要攀比;我们的富人还没有那么开悟,所以请不要叫骂;我们的人民还没有那么包容,所以请行善者不要计较杂音。

    古人云:莫以善小而不为。鼓励和尊重富人行善是小善,可为。